第736章(1 / 2)

第十三卷 神佛满长安 第五十二节 张谏之打饭

「云侯,你一定不方便去给那些小娘子们上所谓的体能课吧?不如我请几位宫里的女侍卫,您看如何?」来英就是长孙最信任的两个贴身婢女之一,早就学会狗眼看人低了,许敬宗她可以不在乎,但是云烨不行,惹得他发怒,自己没好果子吃。

「用不着,书院里最不缺的就是人才,这些小娘子都是云英未嫁之身,男子教授技击、体能不合适,我想无舌先生去教教这些孩子总没问题吧,至於早上跑圈,洪城会亲自带队,这两位都是在皇宫里住惯了的,比那些女侍卫强的太多了,好了,就这样,明日日落之前进入书院,不得懈怠,如果日落前还没有到达,资格取消。」

云家就有两个需要去书院,一个是欢天喜地的小武,一个是愁眉苦脸的小丫,她之所以帮小武,纯粹是出於义气,可是如今木已成舟,就只好苦着脸去书院读书,以她对书院的理解,那里就是一个苦窑,吃的没有家里好,住的没有家里好,想要自由自在的跟着天魔姬学本事也不可能了。

小武就对天魔姬的那一套很不喜欢,她认为以色事人者,色衰则爱弛,爱弛而恩绝,女子艳丽的容颜能保持到几时?只要找到一个真正喜欢自己的人,就算是无盐嫫母,也能白头偕老,恩爱不绝。

不过这个话是站着说的,一点都不腰疼,天底下,只有有钱的才说钱多钱少无所谓,长得漂亮的才会说长得难堪与否不重要,人们总是对自己拥有的都不会太在乎,这是一个惯例。云烨骂了她好几回了,希望她懂得珍惜已经拥有的,可是,小武总是被新的好奇心所支配,走过了一山,总想去看看别的山,至於脚下的这座,早就被她抛在脑后了,这样的人或许只有经过大痛才能大悟。

张谏之独自一人来到书院门口,这是他第一次距离这座心目中的神殿最近的一次,以前他也来过玉山,可是因为身份所限,自觉地站在远处观望,看着隐在绿树白墙后面的那几角飞檐,总觉得壮美异常。

如今靠近了才知道,自己以前的想法是何其的可笑,书院没人会问你的身份。只要不是有明显的外族特征,绝对不会有人来盘根问底。

口袋里还有一个铜元,这是临出门的母亲特意给自己装的,因为儿子总是说起书院的红烧肉是如何的好吃,富庶的大唐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富足,作为身份低贱的贱民,现在只要有干不完的活。就能填饱肚子,至於拥有铜钱,这在以前是不可想像的。

张谏之给人家做了六年书僮,少爷没有学会的东西,他倒是学了个精通,有时候张谏之都以为先生好像就是在给自己讲课,年关的时候,先生要他辞掉书僮这个能让他和母亲吃饱饭的工作,告诉他,如果想带着母亲真正的过好日子。需要去玉山书院参加考试,只有进到那里,贱民的身份才会被无视,等从书院毕业之后,大家就会选择性的忘记他是歌妓儿子的事实。并且给他开具了推荐信,这是自己人生中第一个对自己有恩的人。

大唐初年的的频繁战争造就了无数的孤儿寡母,那些人现在会得到官府的救济,但是像自己这样的人,官府不会在自己母子身上多花一文钱,张谏之早就有这个觉悟。

这是一个天堂一样的地方,他没有让自己失望,严厉的先生啊,想起那个面无表情,声音严厉的青衣先生,张谏之就感到一阵阵的幸福,还没进入书院,就能有幸听到一堂课,这堂课给自己黑暗的心底世界带来了一束阳光。

那座白色的建筑就是图书馆,听说里面的书多得像海洋,那栋青色的石头房子里该是装龙头的地方吧,巨鱼的骨骼在哪?蝴蝶在哪?泪山、汗山该就在那些两层楼的后面吧,流着眼泪垒成的假山叫泪山,流着汗水垒成的假山就是汗山,这些典故,张谏之听了无数遍了,他很想去见识一下迷阵,再去看一下迷林,不过现在的迷林好像有点失控,听说那里总是能找到好多贼偷的屍骨,书院的宝贝都放在那里,不招贼才是怪事。

食堂里打饭的程序张谏之已经打听的一清二楚,先从架子上取托盘,再去放碗的地方取碗,最后拿盘子,筷子,汤勺。

碗摆在左面,盘子放在右面,勺子放在托盘靠近顶部的地方,筷子放在最下面,书院是一个最讲究规矩的地方,一丝一毫都不能错,张谏之整理了好多遍,才把这些东西整理好。整理美观,小心的端着来到打饭队伍的末尾。

当他看到一个嘴里叼着筷子,一手抓一个饭盆,咆哮着要求厨子多给点肉,少给点土豆的学生,就知道自己被人家忽悠了,不由得红了脸,想要把盘子打乱装出一副很老道的样子,最后还是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