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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他已经涂了大半。

因天气寒冷干燥,只是一日之内,颜料碟内原本油润细腻的膏体便已凝固干涸。

孟阳滴了几滴温水上去,用兔毫笔轻轻搅动,看着僵硬的红色重新活过来,在清澈的水珠内舒展肢体,刺出一条又一条蜿蜒的细线。

红色的细线,极像血丝。

它好像活了。

笔尖轻点燃料,白色的兔毫瞬间被红色浸润,顺着纹理向上攀爬,然后这点绯红又转移到画纸上,化为一片宛若天成的花瓣。

看着空白的花瓣一点点被红色占据,他仿佛已经看到春日繁花盛开的景象,颇有一种迎接春意的感触。

他手执毛笔,退后两步左右端详,满意地点了点头。

又是一天。

自从来到桃花镇之后,他从未过得如此快活,以至於看到路边的枯树野草也添三分喜爱。

画完今天份的消寒图之后,孟阳这才去杀鸡。

有日子没吃鸡肉啦,今日一早忽然就馋起来,他便去集市上买了一只,顺便交了连夜修改的话本稿子。

书肆的老板现场翻看一回,当时就轻轻咦了声,说这回的感觉好似跟以往略有不同。

“遣词造句倒是更简练啦,也更好懂,”他笑道,“没准儿,赶在年前还能卖一批呢!”

话本么,说白了,本就是些不登大雅之堂的东西,写的太文绉绉了给谁看呢?

他喊了个小伙计过来,将话本递过去,“马上让人排出版来,先印一份给我瞧瞧。”

本朝对书籍印刷相关十分推崇,朝廷也鼓励大家多读书,老板自己就在后头开着一家小小的印刷作坊,只要定下稿子,几个时辰就能排好活字雕版,不多时便可印出一册,非常快捷。

“不过怎么突然就想着改了?”老板好奇道。

就好比穿衣吃饭各有喜好,具体到写话本排列语句的方式,也有细微的区别。这些习惯都是刻在骨子里的,即便有心想改,只怕也轻易改不得。

孟阳腼腆一笑,也觉庆幸,“机缘巧合,也算得遇一字良师了吧。”

廖雁当初抱怨时未必有心,可偏偏就是这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反倒叫他顿悟了。

他并不想大富大贵引人瞩目,但若能每年多赚个几两贴补生活,自然是好的。

老板本就是顺口一问,听了这话也不细追究,只是点头,又拱手道新年好。

孟阳还礼,去菜市场提了一只鸡回家。

是一只体格很大的公鸡,叫声响亮,双目炯炯有神,羽毛五彩斑斓,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这样的公鸡身体健康,没有任何疾病,鸡肉的味道自然也是最美的。

他还想用鸡血涮锅子吃呢,所以没让摊主帮忙杀,准备家去自己动手。

杀鸡可不是什么简单的活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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