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一只红薯很大,约么能有二斤重,孟阳觉得还是要切开烤。
正准备起身,就见寒光一闪,白星收回匕首,拿起切开两半的红薯给他瞧,“这么大行吗?”
孟阳竖起个大拇指,把两半红薯按在炉盖子上。
滋啦~炉盖上冒起一股青烟,然后就渐渐安静下来。
等待的时光最是难熬,好在这三人中足有两人话多,倒也不显得寂寞。
不过说来奇怪,分明都是话篓子,可孟阳和廖雁却很难交流,大多数时间都在鸡同鸭讲。
也不知怎的,廖雁突然又爱上了读书,他在炕上不断变化动作姿势,大声朗读,时不时还蹦出几个错别字。
孟阳听得太阳穴突突直跳,耐着性子一一纠正。
“是破绽,不是破腚……”
“是斛,不是斗……”
然而廖雁渐渐不耐烦起来,“书呆子,你写的这个话本很有问题啊!”
孟阳被他说懵了,“什么问题?”
他都写了好几年了,怎么不知道还有问题?
廖雁跳下炕来,去火炉边紧挨着白星坐下,正色道:“那么多字都太难念了。”
孟阳:“……”
他犹豫再三,到底还是斟酌着言辞回答说:“那你可以再多学一点嘛。”
廖雁不以为然,摇头晃脑道:“可你这个话本,本来不也是谁都能看的么?买的人中正经读书人占几成,寻常百姓又占几成呢?”
白星给红薯翻了个面,发现上面已经变得干燥,表皮和内部肥厚的肉质逐渐分离:这是慢慢烤熟的标志。
空气中已经逐渐弥漫开红薯迷人的芬芳,听了这话,她顺口道:“读书人不都是看圣贤书的吗?”
“对嘛!”廖雁把手一拍,“你看,真识字的不买,买了的又不识字,难怪卖的不好!”
说白了,写的就是不够通俗嘛!读起来费劲。
孟阳一怔,突如醍醐灌顶。
对哦!
本来他写这些话本,也是想给乡间百姓看的,但寻常百姓识字不多,更不通晓什么典故。大家赚几文钱不容易,若花了银子却看不懂,那么还买来做什么呢?
“雁雁,”孟阳非常认真地看着他,“我到今天才发现,原来你其实是个很厉害的人呐。”
见自己的意见被采纳,廖雁越加得意起来,也不去计较对方话中的漏洞了。
他眉飞色舞道:“那是你不够慧眼识珠!”
看那王家酒楼的掌柜就不一样了,第一回 见面就一眼认定老子是个英俊不凡的小伙子!啧啧,你真是差远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