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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江柠的一手字,写的实在是藏锋处微露锋芒,露锋处亦显含蓄,刚柔相济,是难得的一手好字。

江柠他们这一代人,本来就是从小就学毛笔字,小学时,就有写大字课,天天回家要练大字。

她的毛笔字和钢笔字一样,从小就写的不差,后来因为经常在有些场合,需要写字,她更是专门练过。

尤其是,她每年回老家,那必是一群人带着红纸来江家,求一副她的字。

都是乡里乡亲,这样的小要求,她自然会满足。

写毛笔字这事,那是越练越有味道,越练越有瘾,去了京城之后,江柠就将前世练的散打和拳击重新捡了回来,也做了专门的力气训练,如今下笔,是笔势沉稳,入木三分,看的江爱民眼中异彩连连,拍案叫绝。

“不愧是我们村的文曲星。”他目光灼热的看着江柠:“柠柠今年也就十八吧?这一手字,就是有些写了几十年的老人,都比不过,这已经是得了其中真韵了啊!”

江爸连连谦虚道:“她一个小孩子,懂什么毛笔字,就是自家写着玩儿。”

江爱民说:“我一个写了三十多年的人,都比不得她写的字。”

更是夸的江爸眉开眼笑,谦虚不止,对江柠说:“柠柠,快给你二哥写两幅字!”

等别人来到江家时,看到的便是一群人围绕着江柠,排队等着她写字的模样,江爸和江爱民,一个给她铺纸,一个给她添墨。

来到江家的人,全都是自诩在大队还有几分脸面的人物,不是大队部的干部,就是学校的老师,要么就是辈分高,还有就是像江大伯家这样,关系亲近的。

江妈在厨房里,望着被村里过去他们想攀,都要笑脸相迎带着几分讨好的人,团团把江柠围在中间,各种好话、夸赞声不绝的江柠,这一刻,她心里是真有那么几分,女儿和过去不一样了,她就像是羽毛终於长成了的雄鹰,有了锋利的爪刃,开始展翅高飞,距离她越来越远。

她若不是她女儿,她恐怕一辈子都够不着这样的人。

她心情十分复杂,窝在灶台后面,沉默的一声不吭。

见小儿子奋力的用锅铲,在锅中搅拌着糖稀和炒熟的大米,江妈忍不住说:“你不也是大学生吗?你怎么不去写。”

江柏十分诚实地摇头笑着说:“我字写的跟狗爬一样,哪能和妹妹比?况且妹妹是京城大学学生,我学校普普通通,他们来找我写,还不如找胜志写呢。”

江胜志是大队书记的儿子,往年村里人为了讨好大队书记,老书记当书记时,他们是请江爱民写,现在的大队书记当书记后,他们就请大队书记的儿子江胜志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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