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自己晚饭还没吃呢。
她因为回来的晚,搪瓷缸里的饭只有一点温热了,他揭开搪瓷缸的盖子一看,上面满满的全是肉。
江柏第一个反应,就是算自己的饭票还够不够学期末和妹妹两个人吃的。
但他也没拒绝这份宵夜,实际上他馋肉也是馋的厉害。
他正值半大小子吃穷老子的年纪,为了吃饱饭,他平时根本不敢打菜,最多打个二两的花菜。
食堂烧的花菜,和他妈他爷爷烧出来的有的一拚,因为量大,没办法翻炒,都是剁成小块,放在锅里煮,煮的浓稠的粥似的,稀碎的,特别适合没牙的老年人吃。
也幸亏食堂大厨调的味还不错,学生们还挺喜欢吃的。
他吃的饭多,可因为菜少,他当时吃饱了,可很快就饿了,每天晚上晚自习后,就饿着肚子睡觉,早上再被饿醒。
高中三年,他早读课没有冲到过一次,不是多么勤勉,而是奔着可以去食堂吃早餐去的。
他将搪瓷缸拿进教室,放在桌子下面,打开盖子,舀了块肉放进嘴里,美的他眼睛都忍不住眯了起来。
旁边他的好友看到立马瞪大了眼睛:“卧槽,有肉!快给我吃口!”
好友并不是他同桌,而是和他有一组之隔也坐在最后一排,整天想约他打篮球的童金刚。
江柏因为小时候被当做女孩子打扮的经历,加上他从小就长得漂亮,总被人当成女生,导致他性子越来越沉默,气质越来越冷凝,任何人和他说话他都冷淡着脸以对,导致他高中三年,都没什么好朋友。
童金刚是个意外。
童金刚是个篮球迷,特别喜欢打篮球,江柏因为个子高,他就每天邀着江柏放学去打会儿篮球,不去都不行,这家伙不仅是个自来熟,还是个撒娇怪,长得就跟个大猩猩似的,偏偏喜欢瓮声瓮气的挽着江柏的脖子撒娇:“去嘛去嘛去嘛,我们班就差你了,今天和吴中打,走,干死那帮孙子!”
要说和别的班打,江柏可能还不去,可吴中,那是世仇啊。
於是就半推半就的去了。
江柏最开始打篮球的初衷是为了让自己晒黑点,谁知道打着打着就打成了他们少不了的主力。
别看他长得白白嫩嫩像个女生,打球是又凶又狠,偏偏跳的又高,技术又好,盖帽,三分球,样样都行,而且从小和江柠一样满山遍野的跑,初中每天二十多里路跑步上下学,体力耐力都好到不行。
从此以后童金刚就赖上江柏了,到哪儿都喜欢喊他一起,吃饭也要和江柏凑到一起,还喜欢抢江柏菜吃,然后把自己菜递过去:“大不了我的也给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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