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
算了,害羞这种事儿,吃完这顿再说!
结果,一家人正吃着饭,敲门声忽然响起。
隔壁老边家的小儿子边鸿过来送血肠,华婕承诺明天帮他们家调色,指点糊墙,边鸿才横一眼沈墨,默默离开。
边鸿才走没多一会儿,老周家又赶过来,送了一兜子刚炒好的榛子。
又过了一会儿……
别人家吃饭,桌上的食物都是越来越少。
华婕家吃饭倒好,越吃,桌子上的东西越多。
沈墨看着一会儿一趟一会儿一趟的邻居们,感受到一种之前从未感受到过的邻里融洽的愉悦感。
那种许多人登门送善意的快活,令他骨血里并未消失的社群需求得到满足。
华婕生活着的这一座房子,与他生活的那一座,截然不同。
令他见识到了,这个世界上的,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家庭生活。
热闹,丰富,生机勃勃。
饭后,沈墨离开后,华父华母拉着闺女夸了又夸。
华父甚至专门又跑出去绕着自家房子看了一圈儿,怎么看怎么喜欢,直赞自家闺女很有涂墙天赋,还难得的戏谑说以后要是考不上大学,就送她去糊墙,也饿不死。
自然又被华母嗤着念叨了好几句。
这一夜,华父睡的很香。
总觉得外墙和院子变漂亮后,在这里面睡觉的感觉都更踏实了呢。
“不能被闺女比下去啊。”第二天早上,华父一边穿衣裳,一边对媳妇道:
“我准备重打两套家具,把那个破茶桌换了,闺女的书桌也重打一个,好好布置布置。”
“等你有空的时候再说吧,现在也怪累的。”华母笑道。
“房子漂亮,是住着舒服,没啥累的,还有余力。”华父浑不在意道。
他觉得,院子屋子这么一搞,他每天下班,肯定会变得更加归心似箭了。
周日,对於华婕来说,将又是忙碌的一天。
这一日,整条巷子的人都开始发愤涂墙,而华婕作为调色、和水泥总指挥大人,搞监工也搞的不亦乐乎。
很快,他们一排平房外墙,都会变成故宫红色。
谁看谁眼馋,谁看谁羡慕。
……
……
周六晚,沈墨吃饱喝足,乘着夜色汽车回到高级社区里的楼王别墅——
他的家。
推门踏入熟悉的院子,多年来,沈墨第一次站在门口,仔细打量这里。
空地处放着的那个秋千,是刚搬进来时,父亲觉得他会喜欢才建的,实际上他几乎从未玩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