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三十一.海港之夜(2 / 2)

黄金渔场 全金属弹壳 1601 字 1个月前

海怪很快和着他的声音一起唱了起来:“---the-,that-has-d-our-path-way-a-……”

秦时鸥笑着听两人唱歌,对於这首歌,他很熟悉,几乎可以说这是加拿大在世界上流传最广的民歌——《红河谷》。

这首歌主要表现的是移民在北方红河一带的居民垦荒种地、建设家园、发展城市,最终将野牛出没的荒原变成美好家园,歌颂的是劳动者的勤奋、建设家园时候的憧憬,一般渔民们在收取渔获、农民收粮食的时候,都会唱起这首歌。

“,一起吃、一起吃!”沙克高兴的说道。

不用开动吊机,伊沃森直接伸手拉住绳索往后一拖,便将这条鱼给吊了起来,沙克将鱼鳃用刀割掉,海怪则将鱼尾割开,让血淌出来。

鱼是冷血生物,这不意味着它们的血液就没有温度,之前在挣扎逃窜,鱼血温度比较高,现在死掉鱼肉就冷了,这样鱼血会破坏鱼肉,使之产生乳酸,那样鱼肉味道就差了。

处理干净鱼血,沙克量了一下,大笑道:“非常棒,168公分,一条大家伙,我估计这条鱼只要肉质好一点,那卖个两万块没问题。”

“我希望可以让它飞去东京上拍卖会,那样价格可就说不准了。”海怪笑着说道。

沙克看了看鱼肉,摇头道:“这个够呛,这条鱼的品质一般吧。”

几个人在对着这条鱼评头论足,远处几艘美国船上,船员们举着望远镜在观看秦时鸥这边,不断有人悻悻的骂着:

“该死的,这个加拿大富佬运气真好,一来就搞到了一条好鱼。”

“法克,难道连上帝都喜欢有钱人?我们已经出来一天了,一条鱼都没有钓到啊!”

“那条鱼真不小,如果归我该多好,那今晚我就可以去格洛斯特港找两个美妞玩玩了。”

一行人分别和鱼做了合影,伊沃森拍照的时候幸福的抱着这条鱼,他肯定以为这是今晚的晚餐,可惜,一切得让他失望了。

蓝鳍金枪鱼之所以名贵,就在於它的稀有性,秦时鸥一行人钓到这条鱼之后再没有碰到鱼。

当然,秦时鸥控制着一条大鱼,这条鱼在海底狂飙,肯定能碰到了同类,先后碰到十多条,但个头都比较小,最大的也一米多长,秦时鸥不想钓这样的小东西。

再说,要是连着钓到太多蓝鳍金枪鱼也就太不正常,刚来还是低调点的好。

下午四点锺,太阳还高高挂在天上,秦时鸥等人就准备收起鱼竿走人了。

乔治浅滩距离海港有一段距离, 开回去得三个多小时,所以要早点离开。

同时,其他几条船的船主也开船准备离开,他们不会留在海上过夜,因为这些船大多是简单钓艇,储备的冰无法保留两天或者更长时间。

而蓝鳍金枪鱼,一钓到手那就得放血冰镇,渔夫们都需要回到海港去补充油料和冰块。

和这些渔船都是一路,秦时鸥的目的地也是美国人的地盘,格洛斯特港,因为新斯科舍半岛隔着更远,足足多出六十多公里。这就是一个小时的航程,耗费时间更多,也更浪费油料。

拖网游艇马力大、船身坚固,自然行驶起来也更快,这样虽然秦时鸥等人是最后走的,但几乎和提前走的那些船只同时进入了港口。

现在的格洛斯特港是钓艇的天下,拖网捕鱼船、围网渔船很少见,大大小小的钓艇星罗棋布,在码头里散落的到处都是。

渔民们都很熟悉,甚至大多数人就是格洛斯特港的居民,所以回到码头之后,这些人就互相打招呼,询问渔获、开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