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将军就是戚继光,已经被紧急调到北方戍边。
丁巫听了,心下稍有安慰,“你做的很好,这里的确是是非之地,我虽然很想见她,但,最好少让她过来。”
汪大夏翘起兰花指,一撩鬓角的碎发,“这是自然,谁的老婆谁疼。”汪大夏总是嘴上不要,内心其实早就入戏了,一颦一笑皆是风情万种。
丁巫假装瞎了眼没看见,说道:“我出来一趟,总要买些东西回去交差,你帮忙挑几个,我送给三娘子。”
汪大夏回想金莺的相貌,眉若远山、肤若高岭之雪,唇色浅淡,如初春的樱花,就柜台里拿出画眉深灰色的青雀头黛、用来润泽肌肤加美白和提亮的杏仁膏——这是用杏仁油添加紫茉莉花粉、磨细的云母片、蛤粉、龙脑香等等调制而成,一盒加了金银箔的芙蓉粉,并两瓶用来涂手的沤子壶。
丁巫不懂妆容,他指着柜台里标价最贵的螺子黛,“这个应该是最好的吧,为什么要送价格次一等的青雀头黛,那可是见多识广的三娘子。”
汪大夏不肯换货,“螺子黛颜色太黑了,适合半夏,但不适合三娘子,这个青雀头黛的颜色偏灰,比较适合她的长相。还有这个杏仁膏已经加了粉,保持肌肤润泽还能红润提亮肤色,涂这个之后就不要再抆粉了。这盒芙蓉粉不要涂全脸,当成胭脂扫一扫脸颊即可,最显气色。”
印象中,金莺总是冷着一张脸,略显惨白。
丁巫听汪大夏说得头头是道,心里越发不是滋味:我妹子怎么会看上他!自我安慰道:“看来你为了潜伏在丰城做这一行,提前学了不少东西。”
汪大夏说道:“这些年从易容得到了一些好处,经常扮女子,慢慢琢磨出一些心得体会。这三年来,我经常给半夏梳头化妆,再复杂的发髻我都会梳,我给半夏画的妆容都说好看,兄弟们办事要易容,也都找我帮忙,每个人的皮肤底子不一样,用的胭脂水粉就不一样,所以我开了胭脂铺——我除了打架,就会这个。”
汪大夏存心在大舅子面前炫耀自己的本事,“这东西可赚钱了,我算了一下,比开药铺还赚钱。将来我不在锦衣卫里头混,也能靠这个本事养家糊口,多条本事多条路,半夏嫁给我,一辈子不愁吃穿。”
丁巫无语片刻,努力让自己往好的方面想:好吧,就当这是你的优点,谁叫我妹子偏偏喜欢你呢?嫁都嫁了,我只能接受你这个妹夫,不能给半夏添堵,让她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汪大夏熟练的裁剪颜色材质匹配的绸缎,把这些化妆品一一包好,交给丁巫。
丁巫问:“今天生意如何?”
汪大夏坦诚相对:“算大舅子这单,刚刚开张。”
这还养家糊口!这是喝西北风吧!
丁巫忍不住指点了几句,“你别在门口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的嗑瓜子了,一看就不是什么良家女子,正经女子谁来你这里买东西。”
汪大夏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我说怎么最近几单大生意都是街角的姑娘们扎堆过来买的,还有几个居心不良的臭男人,旁敲侧击问我以前在那里做生意,原来此生意非我现在做的胭脂水粉生意,是皮肉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