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飘了多久, 小船被推到岸边,汪大秋爬出船舱,遇到一个路人求救,路人不是好东西, 见小孩子穿的是上好的大毛衣服,起了歹念,跟着他去了岸边找屍船,想从屍体上摸到更好的东西,可是小船已经被江水再次冲走了。
路人骗汪大秋,以进城报官为理由,把他拐走,卖给了人贩子。
人贩子见他长的漂亮,骨相好,就卖给一个戏班子,汪大秋本来想跑,但是听闻戏班子要去京城唱戏,就暂时栖身在此。
新人入戏班,都要经过打骂调教,给孩子们洗脑,要他们忘掉过去,世上只有戏班子对他们好。
汪大秋被路人拐卖,吃一堑长一智,留了个心眼,谎称自己被拍花子的带走,不记得家里人了,愿意跟着戏班子过活。
如果汪大秋说出自己的真实身世,恐怕要被人贩子和戏班一起杀人灭口,以免惹祸上身。
汪大秋一路舟车劳顿,还要在戏班子打杂,小小年纪,吃尽苦头,快到京城时,汪大秋得一场风寒,咽喉肿痛,喝水都疼,嗓子哑的说不出话,班主见小小年纪就倒了嗓子,就要把他转卖出去,他就偷偷的跑了,成为流民,和一群乞丐进了城。
他离开京城时太小,根本不记得家的具体位置,但是汪千户一直告诉他不要忘本,汪家在北城鼓楼西斜街甜水巷。
他嗓子嘶哑不能说话,但已经开蒙读书,会写几个字了,就用木炭把甜水巷写在胳膊上,向面善的路人打听到了家的方向,一路走来,遇到了北城兵马司抓流民。
就在他走投无路之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隔壁的女邻居,父亲说过,女邻居是他大嫂了,还手把手教他写“嫂”字。
幸好大嫂认出了他。
汪大秋再也撑不住了,眼前一黑,倒地。魏采薇摸着孩子的身体,烫的厉害,发烧了,连忙借了北城兵马司的马匹,将汪大秋送回家。
汪府。
家里大厨房把婚礼那天要摆出来待客的席面做了一桌,给木指挥和新郎官汪大夏品尝。
这已经是第五次试菜了。厨师心想,大少爷要是再挑,我就不干了,婚期将近,菜单还没有定、材料也没有买齐,就是个神仙也为难。
汪大夏尝了一口狮子头,“嗯,还行,就是有些淡,我们的客人基本都是武官,平日习武,口味重,这个多加点盐。”
又夹了一筷子海米拌嫩黄瓜,“味道正好,不过,现在的黄瓜都是温室出来的,比燕窝鱼翅还贵,流水席起码要准备一百席,咱们收的份子钱还不够卖一百盘黄瓜,亏大了。把这个凉菜换个便宜一点的。”
厨师说道:“要不换个海带丝?”
汪大夏摇头,“不行,这个有些寒碜。”
厨师说道:“那就炒个韭黄,韭黄是地窖暖房里长出来的,也是一道贵菜,但没有黄瓜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