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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汪千户一副“养儿不如养条狗”的失望表情痛诉汪大夏待他不如照顾邻居家小寡妇细心。

木指挥立刻劝慰道:“在二公子心中, 当然是父亲更重要了。他在邻居家蹭了那么多顿饭, 理应还人家一个席面, 肯定要好好准备了, 可见二公子在人情世故方面进益了。他以前可不会考虑的如此周到。”

木指挥这样一解释, 汪千户觉得挺有道理, 心下稍慰,叹道:“我们汪家虽不是什么锺鸣鼎食的大户人家, 但好歹传承百年, 厨房的家底还是有的, 办的席面也颇有人称道之处, 能拿得出手。”

“你在我们家也吃这些年, 厨子的手艺应该还过得去吧?怎么他就是不喜欢,几乎天天下了衙门就往邻居家蹭饭吃?难道邻居家的饭就是香?你看看他要厨房做的菜单——”

汪千户把菜单递给木指挥,“除了那道酥炸螃蟹有些独到之处外, 其余都是很简单的家常菜。不是我自夸,我们家虽然没落了,但平时吃比这个菜单要好得多, 他怎么就是鬼迷心窍,觉得别人家的饭菜香呢。”

木指挥不是圆规,不能什么事情都能圆的上, 劝道:“这都是一个月之前的事情了,千户何必翻这些旧帐。且做饭都是丁巫,如今丁巫不知所踪,正被锦衣卫通缉遣返, 他这个月就很少过去吃了。”

丁汝夔七七之日过后,锦衣卫去头条胡同装修了一半的药铺“拿人遣返”,结果当然扑了空,丁巫跑了,锦衣卫正在通缉丁巫。

“没有吃的,他也没少去邻居家,可见他并非为了一口吃的。”汪千户问道:“北城满天飞的那些不堪谣言我并不相信,我养的儿子我最清楚,他和魏大夫之间应该是清白的,可是他不图吃的,也不图美色,他每天往邻居家里跑到底图什么?”

“这个……”木指挥也被问住了,他同样不能理解汪大夏诡异的行为,根据他的观察和直觉,汪大夏估计还是个处男,说道:“大概是知己吧,我和千户非亲非故,不也在千户家里吃住了这么多年。”

说的也是,不过……汪千户说道:“我跟你都是大老爷们,他和魏大夫毕竟男女有别。男人和女人,如何做得知己?”

木指挥又劝道:“千户别想太多了,所谓不聋不痴不做阿翁。难道二公子和魏大夫不是单纯的知己关系,千户大人就有办法把二公子硬拽回家,不准他踏入邻居家一步?”

不能。从十岁开始,汪千户就已经无法控制住熊孩子汪大夏了,何况汪大夏现在是锦衣卫百户,翅膀已经硬了,汪千户无权无职,就更没有办法制住儿子。

汪千户沉默,过了一会,问:“你说我该怎么办?”

木指挥说道:“骑驴看帐本——走着瞧。”

意思就是既然管不了,那就别管了。

邻居家里,因要赴宴,魏采薇不能穿的太简朴,换了一套新衣服,秋香色通袖袍、鸦青色缎面马面裙,把白绫包头的孝髻拆了,梳了个圆髻,插戴一对象牙插梳,戴了一对玉葫芦耳环,这样打扮既符合她寡妇的身份,也不失礼节。

中秋都要赏月,汪府作为沉淀百年的勳贵之家,花园里里当然建有邀月台,专门用来登高赏月,晚宴就摆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