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巫知道他地位卑微,不能改变什么,但他不能像当年的父亲一样,兵临城下,不做尝试、不做抵抗,他尽力在陆缨面前表现自己,想把这束光留的久一些。
更久一些。
如此,而已。
次日,魏采薇醒来,丁巫果然一清早就去了头条胡同忙去了。
楼下巷子传来马蹄声和口哨声。
是正要赶往锦衣卫衙门的汪大夏,他每天都特意走弯路,经过这里,路过的时候会吹口哨,如果魏采薇已经起床梳妆了,她会打开窗户,对着他微笑挥手回应。
听到动静,魏采薇开窗说道:“你等会,有个东西要交给你。”
魏采薇下楼,将昨晚丁巫连夜烤的桃酥给汪大夏,“送给陆统领的。”
又把昨晚丁巫留给她的桃酥分给汪大夏一个,“这是跑腿费。”
汪大夏不肯要,“一个桃酥你早饭肯定吃不饱的,两个才够嘛。”
哟,这觉悟,让魏采薇对他刮目相看。毕竟汪大夏这种嗜吃如命的人能够把到嘴的食物放弃,那是相当不容易啊!
吾家有夫初长成。
魏采薇目送汪大夏离去。
汪大夏骑马出了甜水巷,拐到鼓楼西斜街,就放慢了马速,打开包裹——吃魏采薇的早餐他舍不得,但是偷吃陆统领的点心他是一点都不会犹豫的!
魏采薇还是对他过於自信了。
汪大夏打开了包袱皮,里头是熟悉的油纸包,油纸包上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写着“不许偷吃”四个字。
是丁巫写的,他料事如神,晓得汪大夏目无上司,会偷吃陆缨的桃酥。
不过,这并不会阻碍厚脸皮的汪衙内“作案”。
东西是我送的,陆统领不知道里头有几个,我稍微偷吃两块她又看不出来,何况丁巫也不可能为了这一点小事去问陆缨你收到几块桃酥!
所以汪大夏还是打开了捆扎的红绳,打开油纸包,居然还包着一层油纸,上面还写着八个字,“桃酥一包,共计八个”。
丁巫的字迹是漂亮的瘦金体,汪大夏模仿不来。况且纸上还有丁巫那枚不离身的小印章,篆刻的“巫“字。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丁巫太了解汪大夏的德行了,晓得第一张纸条无法阻止他肚子里的馋虫,还有第二道防备等着他。
一切都是为了确保他的心意完完整整的被陆缨收到。可不能被汪大夏分了去。
一块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