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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间,陆俨和许臻也赶去男子监狱,针对到手的证词和物证,对前副局长、陈末生等人进行核查。

前副局长对於薛益东的车祸案调查十分配合,他因为贪污数目过大,知法犯法,而且情节严重,被判了无期,有生之年怕是没机会出去了。

到了监狱里,所有囚犯都会面临一个个人“业绩”问题,就是通过挣分,来换取减刑机会,即便是前副局长也是一样。

而薛益东的车祸案和这位前副局长之间的联系,也就是贪污受贿问题,所以他只要配合调查,多提供资料和证据,只会对他的刑期有利。

这位前副局长说,以前滥用职务受贿的事沾了不少,当时他已经将大部分证据都上交了,只稍稍隐瞒了一小部分,且认错态度良好,还尽数归还贪污款项,为的就是争取宽大处理,否则以他的犯罪程度,死刑都够了。

前副局长还感叹道,霍家人真是不容小觑,二十年前还只是中型企业,到了十年前就已经跃居江城前列了,还把政府的关系打通了,听说不仅在市局里有人,在各个重要部门,也有自己的眼线。

最起码在他被抓入狱时,霍氏集团还是如日中天,而那时候的霍廷耀和前副市长还是朋友。

接着,前副局长还提供了一个重要“证据”,那是一个保险箱,是以他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远在十八线小县城的长辈身份开的,里面有一些汇款证据,还有一个他手写记录的笔记本,那上面都清楚的记着他和霍家的金钱往来。

而霍家与他联系和行贿的手段,一向都很隐秘,都是通过海外帐户将钱打入这个亲戚的户头。

至於为什么单独留下这份证据,前副局长说,当初他被抓时,霍家的势力还是如日中天,而他已经是丧家之犬,所以当时就多留了一个心眼,想着当时霍家“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能力,万一要是像当年收买他一样,收买了负责调查他这个案子的人,那这些证据岂不是白交了?

於是,经过这番思量,前副局长就决定暂时按下不动,万一以后能派上用场再说。

反正他当警察大半辈子了,真是多贪的人都见过,无论眼下多风光,都有到时候的那一天,霍家人也是一样。

只是千算万算,想不到刑警队来人,却是因为二十年前的一起车祸案。

当然,前副局长这样做,里面必然是有一些私心,陆俨和许臻心里都跟明镜似的,只是没有点破。

身为警察,大家都了解司法制度,也清楚什么样的证据更有力,哪些是关键的,哪些是次要的,排在前面的功劳自然都是牵扯重案、要案的。

警方一旦开始对霍家人展开调查,那必然是大动作,牵扯的是大案子,如果他能拿出有力罪证,“协助”后来人破获此案,这功劳自然不是一般案件可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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