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志斌那时候还在化工厂做主管,接的是霍氏集团拨下来的小订单,和其它仰仗鼻息生存的中小型工厂一样,巴不得能死死抱住霍氏集团的大腿。
因为一次生意场上的聚会,沈志斌结识了当时还只有十几岁的霍雍,眼瞅着霍雍招朋引伴,排场铺张,就抢着帮霍雍买了单。
当时的霍雍在财务上还没有完全自由,毕竟只有十六岁,家里还是限制的,可是霍雍心太大,欲望也膨胀,一个月总要来个七八次大排场,每次消费都要几十万。
自然,在屁股后面追着要帮他结帐的人也是大有人在,沈志斌也是捡来的机会。
沈志斌买单之后还主动送上联系方式,说以后有类似的事,让霍雍尽管招呼。
霍雍见沈志斌很上道,就连着用了他几次。
其实那些钱在霍雍眼里并不算什么,不管是花谁的他都不心疼,可是对沈志斌来说,一次就几十万,一个月下来可就有点吃不消了。
沈志斌自觉虽然不是个什么好人,仗着工厂主管的身份,不仅睡了财务郝友梅,又在别的女员工身上揩油,还借着职务之便占了不少厂子的好处,更是和刘吉勇狼狈为奸。
说起来,沈志斌还觉得自己好不容易贪来的钱,也都算是“辛苦费”和“血汗钱”,积少成多,中间还要承担风险,也是很不容易的。
可他贪污的那些钱,跟霍雍这种败家子儿比起来,还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要是照霍雍这个花法,沈志斌很快就要现原形了,而且一旦他有哪次推了霍雍,或是到了现场拿不出那么多钱,那就不仅是丢人丢到家了,还会被霍雍这种人一脚踹飞,再换别的冤大头,那之前的撒钱铺垫不就全都白费了?
只是要这样一直当提款机,到底哪年哪月是个头啊?
像是沈志斌这样花钱求人办事的心态,就是希望自己花的没一分钱,都能有双倍的回报,起码要花的值得。
要是没有回报,还打了水漂,那这心里难免会觉得添堵,憋屈,觉得自己亏了。
而沈志斌所图,无非就是哄得霍雍那小屁孩高兴了,好把他引荐给霍廷耀,但经过几次接触之后,沈志斌便逐渐发现光花钱达不到这个目的,要不然先前抢着买单那些人,也不会一波一波的消失了。
也许那些人,也是发现了霍雍根本没有引荐的意思?
沈志斌当下便盘算起来,要么就是即时止损,再也不当这个提款机,要么就是发挥一些更有价值的作用,令霍雍把他当成自己人?
结果,沈志斌刚做此打算,机会就来了。
在和霍雍的交谈中,沈志斌不止多次听到霍雍在言辞间流露出的对霍骁的敌意和不屑,有一次喝多了,还听他念叨着想要弄死霍骁,就算不死,也得让霍骁知道他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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