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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了几秒,薛芃问:“今天是不是先从李升开始?”

陆俨很快进入状态:“嗯,沈志斌这个案子,李升的存在显得很矛盾。李升是私家侦探,有雇主请他调查,他才会行动,那么在死者沈志斌和这些证人当中,是谁雇了李升,去调查谁,调查什么事,这是个问题。除了他,还有郝友梅,刘吉勇和沈志斌的故事,也需要她补齐。”

薛芃一边听着一边展开思路,其实陆俨已经点出了李升身上的关键,就是谁雇佣他去调查什么人什么事,而要推出这一点,就需要做排除法。

薛芃指着陆俨的字迹,说:“首先我觉得,康雨馨和宋金可以排除掉,他们雇李升的可能性最小。”

陆俨:“接下来就是刘吉勇,他杀害沈志斌的嫌疑非常高,而且以他和沈志斌之间的了解,他犯不着再去找李升。如果他已经起了杀机,找私家侦探介入,只会对他更不利。”

薛芃:“如果是方紫莹,她调查的对象一定是刘吉勇,不过动机不够,刘吉勇对她做的事,她自己一清二楚,没必要找私家侦探。而且她得知刘吉勇牵扯进杀人案是突然事件,她需要在很短时间内做出判断,根本来不及找私家侦探,康雨馨也给了她足够可利用的信息。”

陆俨点了下头,目光略过余下的名字,说:“那么最后就剩下陈末生、郝友梅和沈志斌了。”

隔了几秒,陆俨指了一下“郝友梅”的名字:“暂时先排除她。雇李升需要一笔不小的花费,以郝友梅的经济状况和性格,不像是她会做的选择。”

薛芃没有异议,很快在郝友梅旁边画了个小叉。

找私家侦探去调查他人,这就等於花钱挖别人的隐私,而且绝对不会是好事。

如果一个人清清白白,大概率是不会被人调查的,而在民间这种挖人隐私的行为,通常针对的都是出轨调查、财产调查、行踪调查等,而且都是游走在法律边缘。

换句话说就是,李升是在冒着自己坐牢的风险,以有偿的方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严重者将会坐牢。

薛芃说道:“我还记得我姐姐在世的时候,跟我说过一个案子。那是一个妻子怀疑丈夫出轨和转移婚姻财产,而且丈夫行踪不定,妻子就找私家侦探去调查。后来私家侦探被丈夫告上法庭,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刑两年,但妻子因为对配偶的知情权、忠诚义务的监督权优先於丈夫的个人隐私,妻子是出於阻止责任才这么做的,所以罪名不成立。”

陆俨笑了下:“其实做私家侦探的都懂一点法律,李升心里一定有数,进了这个套,一旦他吐露事实,事后可能会面临法律追究。而且他做这行这么久,一定被抓到过,和派出所肯定也打过多次交道,他也应该知道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会因为考虑到自己将面临的后果,而进行一定程度的隐瞒。”

薛芃瞬间明白了陆俨的用意:“你想让他‘戴罪立功’?”

陆俨点头:“法律也讲人情,只要他提供的信息有助於案件侦破,其它的我倒是觉得无伤大雅。”

薛芃没接话,只是一边听着他说,一边盯着纸上的名字。

隔了几秒,她才开口:“现在其他人都排除完了,就只剩下沈志斌一个。难道是沈志斌让李升去调查刘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