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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了下,很快将七号房带回来的“无关”物证找出来,一件一件的复查。

其实下午的时候,他们已经挑拣过一遍了。

不管是什么案子,在做检验鉴定之前,都会先进行一轮物证筛选,有些和案件有关,就会作进一步检测,有些无关的,那就暂时放到一边,等出鉴定结果之后会还给家属。

当然这种筛选也不是绝对的,有时候他们认为有关的物证,到了立案起诉阶段,又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认定无效,而有时候看似无关的物证,在案情回溯重组的过程里,又会发现它的用处。

这次他们从七号房带回来的证物有很多,包括陈凌在内五名女囚,光是无关证物就分出来三大箱。

薛芃逐一看过去,有的物品只需要扫一眼,就可以放到一边,比如润肤乳液,起码现阶段和案件没有直接联系。

薛芃挑拣了一遍,最终留下三件让她冲疑的物品,而它们也恰好是在第一轮筛选时,她就有所保留的。

三件物品分别是一瓶水,一个空白的笔记本,和一张看诊记录。

其实这个案子就死因鉴定来看,十分简单,无论是案发现场还是今天下午的屍检,基本上都可以确定陈凌是死於自缢,征象并不符合他杀的特点。

现在就是再等毒检那边出一份检验报告,然后几个部门的结果汇总到一起,交给刑侦支队,这个案子的鉴定工作就算基本完成了。

当然,除非在毒检中验出足以改变案情的关键证据,或是再找到其他线索,那这个案子或许还会反转。

做了几年痕检,薛芃也见过不少案发现场,参与过数次特殊死亡案例的鉴定,更听过不少案件背后的故事,像是陈凌这个案子,换作以前根本不会引起她的特别关注,但这次也不知道为什么,理智告诉她这个案子很简单,就是自缢,最多在自缢背后有人教唆,可在情感上她却总觉得少点什么。

或许,是因为陈凌在嘴里藏了一个纸条,还将口舌缝了起来。又或者,是因为狱侦科的兴师动众。

就连陆俨白天的那句话,也在这时突然浮现在薛芃的脑海中。

陆俨问她,要如何证明一个人的自杀是经人教唆导致的?如果教唆的人是在逻辑圈内玩这个游戏,那么物证技术又该如何甄别呢?

思及此,薛芃吸了口气,转而开始检查挑出来的三件“无关”物证。

首先是一瓶水,瓶子就是普通的小号矿泉水瓶子,里面的水装了七分满,里面有一些杂质,下午做过水质检验、电导率测试和毒物检测,证实是非常普通的,未经过混凝、消毒、过滤等工序的湖水。

只是陈凌为什么要收起一瓶湖水呢?

然后是空白的笔记本。

薛芃将笔记本翻开,一页一页的翻找,没有发现任何字迹,其中有一页被撕下去了,留下一点毛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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