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希雅冷笑:“然后屠龙少年再变成恶龙。”
是的,这就是这个新平台存在的意义。
合法合理的转移流量。
一个童臻倒下了,又一个童臻起来了。
吕锦叹口气:“我本来是这么打算的,不过那是之前的操作。现在有了一百二十亿,有些事就没必要这么做了。”
“所以……”大家看吕锦。
吕锦道:“新平台不会再采用不正当经营手段,而是在打垮童臻后,以正当手段运营。所以这就需要时间,还有童臻的发展。”
新的平台要发展,基本就是建立在吸血童臻的基础上。
换句话说,童臻能撑的越久,获得的流量越多,那么新平台的基础就越好,底子有了,接下来当然是正当经营!
石军乐了:“我们不可能明着撑童臻的。”
吕锦摇头:“不用你们撑。之前童臻平台主要是涉嫌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虽然可以打官司,但就算赢了也就是终止该手段以及罚款。”
吕锦确实输了一些官司,手段终止了,钱却没给。问题是不正当经营手段也是花样繁多,这种手段不能用,我换个恶心花样继续,然后你要解决,就还得打官司。
总之,吕锦的做法就是拖,要想尽办法让童臻生存下去。
越久越好。
所以他就又想了一个招。
吕锦道:“我要侵权!”
侵权?
大家愕然看吕锦。
“对!”吕锦很肯定:“版权侵权,侵的就是易胜传媒。”
“卧槽,然后我们告你?”洪瑞叫了起来:“吕锦你可别乱玩。侵权问题性质严重的话,是可以构成刑事责任的。一旦官司打起来,我们都保不了你,你该坐牢还得坐牢!”
吕锦微微一笑:“我要的就是这个。别忘了法律也有优先级!”
众人恍然大悟。
操!
果然还是这套。
法律在许多方面都有优先级问题,比如刑事优先肯定就大於民事。
之前童臻平台是不正当竞争,手段恶劣但后果没那么严重——主要你平台小,想严重都严重不起来。
但是侵权的性质就比较严重。
所以易胜传媒告童臻,他们这边的官司就是优先级。
只要易胜传媒这边没解决,那童臻就暂时可以不用倒,用官司撑住自己——也就是说,来自易胜传媒的官司,实际是帮童臻争取了时间。
然后这事就好操作了。
到最后撑无可撑,童臻倒下,新平台接手流量,易胜传媒接手剩余资产——如果还能有剩余资产的话。
至於最后刑事责任的问题,易胜传媒放手,背锅的拿钱,问题不大。
真是诚你妹会玩。
石军无语:“凭什么帮你?”
吕锦回答:“新平台由新莱负责搭建,你们各家公司负责宣发推广,可以在新平台中获得股份。你们协助新莱对童臻穷追猛打。不用客气,尽情下手。童臻靠丑闻出名,新平台靠主持正义出名,双方打的热闹,就象滴滴和快的大战。”
是,这是新闻!
而且是旷日持久的新闻。
两家同类性质的平台斗个你死我活,都不用做广告,外面就都知道了。最后只活一家,流量自动过去。
而各家公司除了先前的项目外,重头项目就在这上面。
这才叫大家联手做项目嘛。
而且这个平台基本都是由吕锦操作,就算在新莱旗下都是独立性最强的一个,也是李闲云最愿意放手的,各家公司参股没问题。
这也是吕锦的目的,他野心勃勃。
吃上游,做下游,就是要把新莱公司发展成新莱集团!
谁还没个集团老板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