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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着手腕的掌心皮肤温热,窍细的手指干净白嫩,袖中露出了一截脆弱的手腕。周笙白想反握回去,或许只要稍一用力,就能将她的手给折断。

出了巷子丁清便没跑了,她方才算了一下早饭钱,也没多少,那老板店里还有两个人,他不至於丢下现客追上来。

“你是惯犯?”周笙白问她。

丁清松开了他的手,不自在地道:“也不能算是惯犯,只偶尔做过几回。”

“有几回?”周笙白双手背於身后,右手的手指轻轻抚着方才被丁清抓住的左手腕处,指腹似乎还能触碰到她身上的余温。

“十七、八、九……二三十回吧。”丁清眨巴眨巴眼:“也许更多次,没记住,也没算过。”

二人走上主街便没跑了,周笙白靠着墙边走,丁清在他外侧,偶尔侧过脸去能看见他过高的身量,有时路过矮屋的屋檐下还得略弯腰低头。

她伸手拉了拉周笙白的衣袖,他看向她。

丁清道:“老大你走外侧吧。”

周笙白自然地走到了外侧,丁清绕到了里面,恰好屋檐上有昨夜暴雨的积水,一大滴落下要砸在丁清的头顶,周笙白伸手接住,水珠於他掌心绽开。

“吃过霸王餐,那也偷过东西?”他问。

丁清老实点头:“是,偷过几回,但不是每次都能成功,反倒是死了之后比较容易得手,毕竟活人拿死人没有办法。”

“挨过打吗?”周笙白像是闲聊的口气。

丁清也与他闲聊起来,心想这也算周笙白想要了解她这个手下了。

“挨过打。”

“活该。”周笙白忽而一笑:“谁让你不给钱还偷东西。”

“嗯。”丁清没为自己辩解,这毕竟不是什么好事。

她年幼还活着的时候,爹娘在世,家中也请过教书先生教导过她,人要之礼义廉耻,懂遵纪守法。吃霸王餐和偷东西都不是好人应当做的事,但有时活着都成问题,更别说是当个好人善良地活着了。

“我当过一段时间的流民,洪水冲破江堤,冲散了半座城池,我爹带着我与弟弟一同赶路,想投奔祖父。”丁清道:“只是半路上我爹丢下我和弟弟,去找我娘了,我那时年幼,做不了什么,只能带着弟弟随波逐流。”

“你娘那时在哪儿?”周笙白提问,方才一直於背后轻轻动作的手指也停下了。

“死了。”

“那你爹也死了?”

“嗯。”

“当时你几岁?”

“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