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炳德轻哼。
几个青年立刻耷拉了脑袋,小声辩解:“好久没碰枪了,就……下地了。”
每持枪一次,唐炳德都会让他们背诵用枪准则的。
好久没背。
唐爱国瞅着封辰,笑道:“封辰,你没学过,路上我好好教教你。”
封辰:“不用,我会背。”
他很流畅地复述了一遍。
旁边围观的季宏岳偷笑,就那么几句话,听一遍就能背出来,这些人每次用枪都背诵居然还忘了。
啧啧,真是欠打手板儿。
唐炳德很满意封辰的表现,拿了三粒子弹给他试试手,又让小儿子去墙角布置靶子,顺便布控不让人靠近。
封辰推子弹上膛,对唐炳德道:“大队长,我能打麻雀吗?”
打靶子浪费弹药,不如打两只麻雀下来,烧烧也能打牙祭不是?
割麦子的时候麻雀一群群扑下来啄食麦粒,唐圆就说麻雀其实挺好吃的,不管裹了泥烧着吃还是收拾干净油炸,都喷香。
唐爱国忍不住笑起来,“封辰,你别说大话了。”
就在这时候封辰已经端枪走到门口,空中飞过几只鸟,他瞄准,扣动扳机。
“砰砰砰”三枪。
三只鸟儿应声掉下来。
唐爱国:“!!!”
几个青年目瞪口呆,这么神的?
季宏岳啪啪啪鼓掌,“好枪法!”
必须给我当保镖!
唐炳德直接笑起来,这小子,好样儿的。
以前看着吊儿郎当的,估计没少偷摸学东西啊。
好苗子!
前进大队后继有人,以后就他当大队长了!
唐炳德虽然是个严肃稳重的人,但是年轻时候也是个敢冒险的大胆儿,否则就不会组织人伏击落单的鬼子了。
他没让飞毛腿带队,因为这是刘支书的人,也没让自己儿子带队,因为他二儿子莽不够聪明三儿子胆小。
自然是封辰合适。
他把一盒子弹都交给封辰,“你是护送季干部的队长,你负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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