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商议好了,决定吃过晚饭后就开始治疗。
冯大娘感念洪文亲自跑一趟,又不肯收诊费,忙去前面铺子里端了满满一盆卤猪肉出来,忐忑道:“洪大夫,也没什么好东西招待,您千万别嫌弃。”
她铺子里卖的是卤肉,只把那猪头猪脸并一干猪内脏、猪蹄、猪尾巴等等不大好卖的零碎儿攒一锅,加了各色香料大火烧开后小火慢炖一夜,直至骨酥肉烂,恨不得化在锅里。
因为市面上以牛羊肉为贵,鱼肉次之,鸡鸭猪为贱,而那些下水零碎更是贱中之贱,略有些身份的人都不会入口,所以冯大娘才这么惶恐。
洪文却笑着主动接过她手里的大盆,眉飞色舞道:“真巧了,我就好这一口,等会儿吃的多了,您可别心疼。”
见他脸上的神色不似作为,冯大娘顿时喜得浑身发痒,“您喜欢就是给我脸面了,别说管这一盆一顿,就是您天天来顿顿来我都高兴啊!”
又叫冯勇去打酒,被洪文劝住了。
“等会儿还要治病的,吃了酒手不稳,今儿就算了。来日等您好了,或是冯大哥娶妻生子,还怕没有酒吃吗?”
眼下冯大娘最爱听的恐怕就是这话了,自然无有不应,又瘸着腿去屋里捞自家腌制的小咸菜和咸鸭蛋。
冯勇就对洪文笑,笑得眼眶泛红,“多少年没见我娘这么高兴了,若不知道的外人瞧了,还当你是他才回来的儿子呢!”
“会好的,”洪文拍着他的肩膀安慰,又得意洋洋道:“不过这事儿你也嫉妒不来,谁叫我讨人喜欢呢?”
两人就都笑起来。
洪文说自己喜欢吃猪肉确实是真话。
早年他跟师傅在外行医,时常风餐露宿三餐不继,别说肥嫩猪肉,一连十天半月不沾荤腥的时候多着呢!
况且冯大娘这肉做的确实好,一应油脂都炖化了,好大一块搁在盘子里颤颤巍巍,日头影下反着酱红色的光,浓郁的汤汁都挂壁,香气宛如实质萦绕不去。
洪文本想用筷子去夹,谁知稍微用大了点力气,那肉直接就豆腐似的碎了!只好用杓子挖,一口下去连汤带肉拌着面条真是绝了。
见洪文吃得香甜,冯大娘一颗慈母心顿时泛滥,拚了命的替他夹肉,又难掩得意的大肆举荐。
“咸鸭蛋也好,昨儿才开了罐子,正好流油!你瞧黄是黄白是白的,快尝尝,吃不完的就装着走吧,好歹也是我的心意。
不是大娘吹,我这一手炖肉的功夫当真要的,洪大夫,你再尝尝这猪尾巴猪耳朵,外面的肉虽然软烂了,里面的脆骨和筋头还在呢,咯吱咯吱正好下饭。这三街五巷的街坊们谁下了工不来买几刀就酒?”
洪文果然大大方方夹了一条猪尾巴,入口香甜软糯,舌头轻轻一抿肉就化了,张嘴噗噗突出几根短骨头,牙齿缝里都透着肉香酱香。
他吃的腾不出嘴来,只好抽空冲冯大娘竖大拇指,两只大眼睛里满是赞叹。
真绝啦!
冯勇这个正经儿子反倒插不上嘴,只好洪文吃什么,他就跟在后头吃,一连扒了三大碗面条仍觉得不够。
没办法,当兵几年下来硬是把肚皮撑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