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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羊肉锅子的第二天,夏烈将给大家带的礼物都送了过去,主打一个人人都有,都算不上多珍贵,只能算是她的一份心意了。
最贵的得是楚云琛的那份了,是一块古董手表,上边嵌着蓝宝石,表盘深蓝,看上去优雅又神秘。
夏烈当时看见了,一眼就觉得它很适合楚云琛,所以直接就买了下来。
事实证明,这块表的确很适合楚云琛,气质也特别符合,被他戴在手上,变得更加高贵的样子。
而回来休息两天之后,夏烈便请人来收麦子了。
十亩地的麦子,不算太多,但是也不算少了,麦子已经全部变黄了,经常会有鸟儿来啄食,反倒是山上的樱桃,倒是没被多少鸟儿吃。
不,不应该说没被多少鸟儿吃,更准确来说,应该是没怎么被这些鸟儿糟蹋。
要知道鸟这种生物是十分聪明的,吃果子永远知道吃树上最甜的那颗,或者说是最甜的那一块,要是一颗果子一半熟了,它们知道要吃熟了的那一块。
因而很多人家那水果,自家还没吃了,就已经被鸟把熟透的都吃了。
但是夏烈家山上的樱桃,却没被这么谑谑。
“……我那天上山去看了一眼,发现那山上的鸟儿真的成精了,它们竟然知道盯着一棵樱桃树在吃,不胡乱去谑谑其他的樱桃!”罗娇语气惊叹。
——她虽然不是第一次见了,可是不管看见几次,都仍然觉得十分的不可思议。
夏烈家山上的那些鸟,简直就像是成精了,知道不该乱谑谑山上的樱桃一样。
夏烈听罗娇说完,忍不住笑了下,道:“它们的确是聪明。”
而且还会守着她家的果树,不许外来的鸟儿胡乱啄食,可通人性了。
不过她家麦田那边,麦子那里的鸟可不是山上的鸟,它们可不知道要怎么吃,所以这段时间夏烈家麦田那儿可招鸟儿了,二爷拿了个稻草人过去,都吓不到它们。
夏烈看了一眼天气预报,打算这两天就把麦子给收了,这得请一批人了。
除此之外,山上的樱桃都红透了,也得请一批人,也就是说,加起来要请两批人。
现在夏烈她家是有固定的两批人做事的,一批早上摘菜,一批早上摘草莓,是不同的两批人,而这两批人的工作都是在早上。
如今又要再招两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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