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伸出长臂,轻柔的搂着她的背脊,声音温柔得简直不像他的了,“乖乖,我们先去吃饭好不好?”
霍先生家的乖乖果然听话的点点头,拉着他的大掌一同下了楼。
帮佣阿姨做的都是夏安安爱吃的菜,她知道这是霍明轩交待的,顿时一颗心暖得不行,她夹了一块排骨放进他的碗中,温柔的嘱咐他,“你多吃一点。”
霍先生望着那躺在碗中的排骨却是愣了愣,这么多年来他都是一个人生活,说真的,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替他夹菜呢。
而且夹菜的人还是他老婆,望着他老婆给他夹的那块排骨,他一时间却舍不得吃。
现在不是在做梦,他有老婆了,有家人了,往后他们还会有自己的孩子,而他以后也不会孤孤单单的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吃饭了。
有人说婚姻是地狱,如果真是如此,那就将他留在地狱中永不超生吧。
“吃了饭之后你还去公司么?”
“不去了。”因为这块排骨,霍先生的声线微微发紧。
“哦。”夏安安低低应了一声,“可是我刚刚去找你的时候你好像很忙的样子。”
“我是老板,忙不忙,我自己说了算。”今天可是他结婚第一天诶,他守了这么多年的姑娘好不容易才嫁给他,他现在是没时间也要挤出时间来跟她多多相处,工作什么的,都死一边去吧。
夏安安在心头无奈的叹息一声,她这个BOSS老公还真是任性啊,不过他能留下来陪她,说真的,她其实挺高兴的。
夏安安兀自高兴了一会儿,猛然想到张泽楷对她说过的话,她便又正了正颜色向他道:“明轩,我听张泽楷说当年我出了车祸,是你救了我对么?”
男人身体一僵,随即不以为然道:“也并不算救你,只是当时正巧碰到你发生车祸,就将你送进医院,你失血过多,而我的血液又正好跟你相同,所以我输了点血给你,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举手之劳么?
那又是哪个混蛋不过是举手之劳就为我支付昂贵的医药费,还将房子都卖了?又是哪个混蛋不过是举手之劳却煎熬成了一个瘦骨嶙峋的纸片人?
都到了这个时候了他还能说得这么轻描淡写的,性格别扭成这样,怪不得张泽楷会说他活该单身这么久。
可是她也知道这个家伙嘴硬,不过,只要她知道是他救她的就好了。
她抬头向他看去,他正将饭一口口的扒进嘴中,男人在吃饭和睡觉的时候总会透露出最纯真的一面,他全身上下都没有一丝一毫的防备,他认真的咀嚼着饭,鬓角肌肉蠕动间,她看到了他眉梢一条若隐若现的皱纹。
虽然他身体强健,因为保养得意他看上去最多三十出头,可是他现在毕竟已经三十八岁了,岁月的痕迹总会透过细节处以最坦诚的方式暴露在人前。
三十八岁的男人,孩子大多都可以打酱油了吧,可他却孑然一身,为了她苦守了十二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