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离开了。
丁璐觉得他不知道就见鬼了,这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
不过,丁璐是真酸啊。
她的书当初出版时,真的是求爷爷告奶奶,后来托刘涛的福才得以出版,出版的时候还没怎么宣传,要不是靠着刘涛的人脉和资源,真不一定能有改编影视剧的机会。
再看看江阳——
她现在能就着醋干一碗。
丁璐终究是把这事儿记下了。
在第二天,熬夜的她从床上爬起来,专门去书店买书。
书店把江洋新书放在醒目的位子。
丁璐在买书前,看一看自己那本被挤在角落的书,恨书不争气。
恨过后,她去买书,然后人傻眼了。
这什么情况?
一下子发售两本书!
看名字还是毫不相关的两本书,至少案件上是毫不相关的,一本《斯泰尔斯庄园奇案》,一本《罗杰疑案》,就很怪,这是什么发售策略?
丁璐百思不得其解。
她把两本书全买了,去吃了一顿不知道早饭,还是午饭的饭,然后回到家。
她看书没那么讲究,倒上一杯水,找个光线充足的地方就可以了。
丁璐坐在阳台,先翻开《斯泰尔斯庄园奇案》,想起刘涛说过的话,已经做好让江洋大神震惊一把了。
但——
期待颇高的丁璐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是。
这本书前面对庄园生活描述,让人身临其境,读起来依旧有读《东方快车谋杀案》的惬意。
但是——
太怪了!
就譬如,波洛和黑斯廷斯的组合也像极了福尔摩斯和华生,把人物替换一下也不违和。
这几乎就是在借鉴吧。
倒也不是不行,但出自《东方快车谋杀案》这种大作的作者之手,很不对劲。
还有在案件悬念设定上,也给丁璐一种稚嫩的感觉。
作者接连抛出了至少三条红鲱鱼,使读者注意到的人物不断变化——似乎每个人都是嫌疑犯,又似乎每个人都没有决定性的证据证明有罪,给人一种很厉害的感觉。
这也的确是江洋的擅长之处。
但其实呢——
在丁璐享受推理的乐趣去推理时:
死者被毒杀了,安眠药能延缓毒药发作了。
丁路想:“啊,这样啊,这超出知识范畴了,真不知道。”
然后——
在她基於毒药,几乎把书中出现过的所有人都怀疑了一遍,但始终不能确定凶手的时候。书中波洛找到了案件的最后一环。
但这最后一环明显不公平。
谁能想到案件都要结束了,突然出现一封信!
这封信还是关键证据。
更让丁璐觉得无语的是,英伦还有个一事不再理原则。
她要知道这个原则,指不定早就怀疑死者小老公了。
“这——”
丁璐看完了,合上书,觉得刘涛让江洋下降头了吧,就这本小说还震撼她?
当然,不可否认这本书有很多优点,譬如登场人物依旧众多,笔法、人物塑造以及案情铺叙,俨然一种大师风范,证明江洋的确是写出《东方快车谋杀案》的那个人。
还有凶手多此一举,完全可以销毁证据,但我就玩,我就做成纸捻放在最危险处的精明,成就了波洛利用强迫症破案的这一很精彩的设计。
精彩之处很精彩,值得一句牛皮!
放在英伦的话,估计知道一事不再理啊这些,估计也会觉得这书厉害!
但丁璐看——
真的震撼不到她,也就普通向好的推理小说吧。
丁璐嘀咕:“难道真沉迷於大魔王美色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