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梦懂了:“合着你说的有门,就是没门啊。”
“也不是。”
老江觉得,假如江阳是江洋,“他才是你们公司最值得签的人。”
譬如江阳一个小说要影视化了,马上他们公司导演、编剧、演员就可以齐上阵。
可惜——
老江也看出来,江阳天天瞎几把玩呢,一会儿广告,一会儿话剧,压根对这些不上心,想要突破还得从李鱼着手;而李鱼——
还是那句话,对子公司的这点儿资源看不上眼。
江洋小说影视化,更得母公司来谈。
“合着又是没门。”
苏梦看一眼时间,一点多,快两点了要,不耐烦说:“你直接说重点!”
老江:“你可以签披头士。”
“啊?!”
苏梦愣一下,口微张,一度以为老江喝了假酒。
“披头士啊,就唱《Let it be》的披头士,这歌特火。”老江以为她不知道。
苏梦竖起大拇指。
她服自个儿了,她早应该知道的,就他那几斤几两,整天待在家的小脑瓜子,能给出什么好的经验、观点和建议,能有什么高见,她大晚上的他瞎白活什么玩意。
“老江,你大半夜的就逗我玩吧你!”
有这时间,就是活动活动,也比这动嘴皮子有意义啊。
苏梦躺下翻身,“睡觉!”
披头士!
她签披头士不还是签李鱼,这有什么区别?
就算能签披头士,她签一个压根不可能露面,一个虚构的乐队干什么?
代言?
广告?
还是集合顶级资源,为她出一张专辑?
那不就是给李鱼出专辑?
闹呢!
这大半夜的。
苏梦越想越气。
老江却还在那儿喋喋不休,“你信我,披头士绝对能签,而且李鱼肯定很乐意签约,她写这首歌,弄这小号的目的,不就为了给她老公的书做宣传?”
何况,江阳在书里杜撰一个乐队,他老婆为了让乐队更可信,直接写了一首歌。
这世上在没有比这更浪漫的事儿了。
到时候这狗粮遍洒世界,一说这乐队,就都知道这段故事。
这狗粮吃着——
老江觉得贼带劲儿。
而这本来是夫妻间自娱自乐,现在苏梦公司把披头士当真签约,他们肯定很高兴。何况,他查过了,那书中披头士不止有一首《顺其自然》,还有别的歌儿呢,到时候运作一下——
“睡觉!”
苏梦不解气的踢他一脚。
老江急了,“你信我!要是不成,你以后再怎么打击和贬低我,不论你有心还是无意的,我绝对不再说什么!要是成了——我要求也不高,以后见面叫哥,就打这个赌,怎么样?”
“打你个猪脑袋。”
苏梦还在气头上,大晚上闹你妹啊。
她还不如养好精神,等到了明儿早上,沿着她子公司作为桥梁,将本土化和海外资源相结合,为李鱼提供走向全球的方案多想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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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抱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