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这天,元鸥看电视的时候,突然就看到了一条罗元做的腕表广告!
她顿时整个人都不大好了好么!
尼玛,就这么个人渣,特么的竟然还能做贵的要死的腕表广告!
这世上还有没有天理了?
於是谷毅等人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个满脸愤愤然的小元宵。
许是早年的经历,元鸥分外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在生活中很少生气,尤其是当面对熟人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笑呵呵的。
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生活本来已经很艰辛了,既然有的吃有的穿,饿不着也冻不着,那就没必要悲观,快活一天是一天……”
然而现在,她看上去明显的不快活啊。
“怎么了这是?”谷毅挺担心,怕出了什么事情。
佑安也皱着小眉头,吧嗒吧嗒跑过去,眼巴巴的看着她,大有随时跟她一起哭鼻子的架势。
元鸥叹口气,还是余怒未消,“生气啊,为什么恶人没有恶报呢?还那么春风得意的!”
谷毅轻轻笑了下,“不是有那么句话吗,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千年!”佑安听后掰着指头数了好久,成功的把自己数晕过去之后,一脸惊叹道,“好多年啊。”
元鸥也顾不上生气了,耐心的给他答疑解惑,“只是个比方,就是说有的时候坏人反而要比好人活的更长久,”说着,她竟有些咬牙切齿起来,“而且更舒服!”
佑安点点头,又问,“为什么?”
“因为他们是卑鄙小人啊,”谷毅去洗了手和脸,又拿了条温水泡过的毛巾给他抆脸,一边抆一边解释,“小人的话,他们很自私,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会只考虑自己,见利忘义;而好人就不同了,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会为别人考虑,做事喜欢东想西想,经常因为顾及到别人而亏待了自己。”
“谢谢哥哥。”佑安自己乖乖接了毛巾抆脸,动作之简单粗暴令人发指,活似那根本就不是自己的脸,而是粗糙的树桩子什么的。
他仅用几秒钟就把自己折腾出一个鸟窝头来,完了之后略一思考,又追问,“哥哥不喜欢好人吗?”
“嗯,不太喜欢。”谷毅回答的毫不掩饰,同时伸手给他顺了顺毛。
“为什么?”
“因为啊,”做完一切的谷毅半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声音中有显而易见的疲惫,“好人一般都活的不够潇洒肆意,太累。”
举个比较容易理解的例子,就好像那些武侠小说中的大侠。
因为他们声名在外,武功高强又喜欢行侠仗义,所以一旦出现什么问题,大家很自然的就会去找他们帮忙,而作为一名大侠,诸如“无私”、“不计回报”、“为民除害”等等标签不知不觉就成了他的形容词。
久而久之大家就会产生这样的概念:你为大家无私奉献那是天经地义的,受伤流血也是正常的,而一旦稍微流露出点辛苦或是不情愿的意思,各路的谴责就会接踵而至。
面对民族大义或是芸芸众生,大侠或是好人必须,也不得不舍弃个人利益和小家,以便成全大家。
他们就像是被推上神坛的凡人,哪怕真的已经厌倦,哪怕真的已经快要耗干最后一丝精力,也已经没了退路……
而反观坏人、反面角色,因为他们已经满是污点,所以不管做什么都无所顾忌,因此他们可以光明正大的为自己或是自己的家人谋取利益,而一旦有一天稍微做一点好事,民众甚至就会惊呼他们浪子回头……
当然,最大的可能是人们根本不信,然后继续半强制性的唤来好人将他消灭。
所以说,人活着,本身就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情,因为想要过的好,你就要绞尽脑汁,让自己既不是人们眼中的好人,也不至於沦落为坏人。
佑安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刚要继续问什么,见他这个样子又连忙闭了嘴巴,扭头看向元鸥。
元鸥见状一笑,摸摸他的头,示意他拿过对面的薄毛毯来。
半梦半醒中的谷毅模模糊糊的觉得有谁在给自己盖东西,想要睁开眼睛看看吧,却又有点儿艰难。
元鸥见他眼皮掀了几下没掀开,就知道他肯定累坏了,便柔声说,“先睡会儿吧,等吃饭喊你。”
普普通通的一句话,却像是有安抚灵魂的功能,谷毅瞬间放松下来,整个人就这么陷入了梦乡。
佑安眨眨眼,“哥哥好辛苦,都不休息的。”
元鸥叹口气,也有点心疼。
演唱会临近,为了赶上进度,身兼数职的谷毅不仅要跟伴舞、伴奏磨合新曲子,更要抽空补上错过的舞蹈,日日狂练,工作强度不是一般的大。
高强度的脑力和体力消耗持续作用下,谷毅消瘦的很快,前段时间休养过程中补出来的浮膘迅速消失不见不说,体重更是几乎降到历史最低点,把宋征给愁得不行。
再这么下去,到了演唱会那天,演出服飘在身上可是不好看呐!
而且因为消耗太过,谷毅的口味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呃,有点像小孩子了。
他开始嗜甜嗜咸……
当然,他的营养师回答说,这是为了维持正常生理回圈,补足体内迅速流失的盐分和糖分,并且建议谷毅可以根据跟人需求稍微调整下饮食。
对此元鸥表示理解,因为她也是这样,用脑特别厉害的时候,就会头晕,然后多吃点甜的就好了。
夏日水果丰美无比,元鸥自然是拿它们开刀,各种水果大大方方的轮番上场。
牵着佑安的手往里走,元鸥轻声道,“咱们做水果派当甜点,晚饭就吃虾肉小馄饨好不好?”
在派里面,派皮无疑是最关键的一步,可以说做好了一张派皮,基本上这个派就成功了三分之二。
最近元鸥经常做派,方便期间,她每次都会做四五张派皮,一次辛苦就能轻松好几次。
吃什么补什么,最近谷毅脑子基本上就没闲过,而且佑安也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点核桃总没坏处,因此元鸥在做派的时候,也喜欢用核桃做底。
从冰箱拿出一张派皮,将调好的核桃馅倒入底部紮满小孔的派里面,放入烤箱170度约35分。
烤完之后拿出来放凉,大概三四十分钟之后再在上面倒上做好的蛋奶油。
为了更加美观,元鸥还在上面洒了些霜糖粉。
最后,在派上仔细摆好各种喜欢的水果,大功告成!
水果派甘甜可口,咬一口有浓浓的核桃香气;派皮金黄诱人,上层又堆叠着厚厚一层水果,五颜六色十分美丽,看去颇有些眼花缭乱的感觉。
包馄饨的时候,佑安脸上再次浮现出常见的崇拜和赞叹交织的表情,小嘴巴里也时不时的发出“哇哦”的赞美声。
馄饨皮小小薄薄的那么一片,普通人或许拿起来都会觉得手足无措,可是在元鸥手中,它们便化身为翩然欲飞的蝴蝶,十分轻灵。
元鸥围着围裙,十根指头上都沾了点点面粉。她左手掌心托着一块馄饨皮,右手拿着木片一样的东西,在馅儿盆里轻巧的一抹,然后再画龙点睛一样往馄饨里放入一只洁白的虾仁。
几乎是虾仁刚刚落下去,她的十指就是一阵令人眼花缭乱的上下翻飞,不过眨眼功夫,一只玲珑剔透的小巧馄饨就做好了。
做好的馄饨体态匀称,皮子薄如蝉翼,隐约能看清里面的虾仁。它差不多呈现出一个小碗儿的形状,肚皮鼓鼓涨涨的,两端的皮子被小心的捏在一起,却又竭力向两侧张开来,极像振翅欲飞的鸟儿。
佑安几乎是条件反射的吞了口口水,然后托着下巴陶醉道,“好好吃哦。”
元鸥扑哧一笑,“还没吃呢,你怎么知道好吃不好吃?”
小家伙很认真的说,“就是好吃么,姐姐做的东西都好吃!”
元鸥往他鼻头上抹了点面粉,笑,“小马屁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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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鸥在这儿继续自己的养肥大业,可是罗元,却并不如她所想像的那样如意顺畅。
在跟辛薇薇交往了几个月之后,罗元尝到了甜头:他不仅获得了空前的关注度,而且也接触到了曾经想都不敢想的大人物……
那份被隐藏在内心深处的野望前所未有的膨胀起来,罗元几乎每天晚上都在展望属於自己的美妙未来:
无穷无尽的欢呼和掌声,铺天盖地的鲜花,以及将黑夜彻底晃为白昼的闪光灯……
辛薇薇是着名的社交名媛,接触的人物自然是非富即贵,她一出生便拥有许多寻常人穷尽一生都无法触及的东西。
只是在一次酒会上跟某某提了几句,罗元就接到了那支多少明星做梦都想拿到手的腕表广告!
罗元很开心,开心的几乎要发疯,面对辛薇薇的时候,他的嘴巴就像是抹了蜜,各种甜言蜜语不要命的往外飞,然而这个姑娘却总是显得兴趣缺缺。
渐渐地,罗元感到了不安。
平心而论,辛薇薇的私生活相当混乱,交际圈子也是错综复杂,昼伏夜出的日子简直要比正常作息的时间还要多。
作为她的男朋友,罗元自然也免不了跟她一起出入。
香车宝马、觥筹交错,到处都是笑语盈盈。
这些人身上佩戴的,脚上踩得,手里拿的,嘴里喝的,无一不是价值连城,寻常人工作一年怕也不够他们一晚上挥霍……
罗元当然很想跟这些富家子弟们打好关系,然而天不遂人愿,几次下来,他也隐约发现了,这些人,似乎并不愿意将自己纳入他们的圈子。
他气恼,却也无能为力,而最令他担心的则是辛薇薇,因为这个姑娘对自己的热情,似乎也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