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络绎不绝进城。
“兄弟们”
前方街道的尽头,一群披坚执锐的血色王庭士兵伫立,其中一人高高扬起剑刃,低吼道“他们已经攻入郡城了,但我等身为国之将士,守城之责,有死无生冲吧,这是我们的最后一战了。”
“上”
我提着双匕首,再次召唤出千里明月驹,与林夕并肩走在队列的最前方,看到对方的阵容之后,马上一撇嘴,顿时清灯、卡路里会意,直接带着一大票一鹿铁骑冲杀了过去,转眼间就把对方仅剩的数千守军撕碎。
“所有郡城的民众,你们听好了”
我骑在战马上,高高的将不息之风扬起,对着街道两旁民居的窗口处站着的平民大声喊道“我们只想夺回人族北凉行省的故土,不想杀人,你们立刻举家搬迁,离开这座郡城,否则的话,杀无赦,要快,我没有多少耐心”
顿时,许多人动容。
就在这时,一名身穿长袍的官员走上前,看起来无比孱弱,手握郡城城主的印绶,道“大大人,您真的会放过我一城百姓吗”
“是的,甚至连你也可以放过,立刻带着他们逃亡吧,血色王庭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我看了他一眼“我给你一个半个时辰的时间,之后城内再有人的话,我会下令屠城”
“是,大人多谢大人”
他连连作揖,随即振臂一呼,道“王庭的子民吧,快点走吧,离开这里,我们去往别处寻找新的家园,他们说的对,血色王庭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快走啊,全体从西城门出去,我会带着大家一路前往别处,寻找新的生机。”
到底是地头蛇,他的一番说辞之后,郡城里的民众一一拿起了包裹,跟着他出城了,转眼间四面八方到处都是郡城的民众出行。
林夕牵着白鹿的缰绳,一双美眸中带着淡淡的疑惑“咱们不是只想要征服血色王庭吗这样是不是太狠了,直接把他们驱逐掉之后,这里就只剩下一片废土了。”
“这还狠吗”
我看看她,失笑道“轩辕应真实的命令是每过一座城池直接屠城,让血色王庭从这片大地上消失,这才叫狠。”
身后,沈明轩提着战弓,道“有这个必要吗这样的话,恐怕血色王庭的人会拼死反抗吧”
“没用了。”
我摇摇头,道“血色王庭的国力已经被内乱完全消耗光了,这时候就算是奋死反抗也完全抵挡不住人族的铁蹄了,相反,人族皇帝雄心壮志,一开始就是想重建北凉行省的,所以这片领土上不会允许一个血族的人留下,他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被杀,要么流亡,我不过是选择了比较柔和的一种手段罢了。”
沈明轩秀眉轻蹙“是我妇人之仁了吗”
我不禁失笑“你是妇人,但你不见得有多仁慈,早上吃饭的时候还掰走了我半条油条你都已经忘了吗”
沈明轩莞尔“明天份的还给你就是了,这点出息,还三军统帅呢”
我摸摸鼻子,悻悻然的带着一鹿的众人横穿郡城,当我们从郡城北门出城的时候,整个郡城的平民几乎全部都走了,留下了空荡荡的街道,宛若一座死城一般,但用不了太久,人族的平民会迁居此地,修生养息,重建北凉行省,特别是那些缺少土地、房屋的平民,会在这里得到一切,从立场上而言,轩辕应的绝对对人族有莫大好处。
但在血色王庭的眼中,毫无疑问轩辕应会被加上一个“暴君”的标签了,但问题不大,大约轩辕应也不会在意,他要做人族的圣武皇帝,异族怎么看并不重要。
出城之后,一鹿向东,越过一条浅水河,再往前走就到了约定的集结地点了,但我们一鹿是第一批来的人,在足足大约半小时后,张灵越才率领一支五万人的人马抵达,随后则是秦战、王霜、柴鹭等人,许多银霜军团骑兵的马脖子下都挂着一颗颗血淋淋的人头,均是血色王庭高层战将的头颅,这些都是用来领功的,虽然看起来十分残忍,但冷兵器战争时代好像一贯就是如此。
“大人”
张灵越走上前,抱拳道“再往前就是野之国的都城了,根据探报,野之国国主集结了近十万精锐镇守都城,此外还下诏命令镇守边疆的军团全部回国都增援,我们的速度要快,尽早把都城给围住了,否则他们的援兵全部进城之后,我们攻城的损失会更大。”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