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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他略沉吟了下,道:“还可以。”

初挽不太满意,问:“那你说,你如果走在大街上,看到我,会不会回头特意看一眼?”

陆守俨:“走在大街上,我看到你,不可能只看你一眼,我当然会叫住你。”

初挽:“我是假设,你不认识我的话,那你看到我,会回头看我吗?”

陆守俨:“为什么要这种假设?你那么小我就认识你了。”

初挽坚持:“我就是假设,假设我是陌生人,你不认识我,你看到我,会回头吗?”

陆守俨想了想:“不会。”

初挽无奈地看他。

说话非要这么直接吗?

陆守俨:“我走在大街上,不会没事随便看别人,特别是女人。”

初挽试探着说:“遇到好看的呢?”

陆守俨看她一眼,很不苟同地道:“挽挽,我以前和你说过,皮相是最不要紧的。走在大街上,如果一个男人东张西望到处看女人,那这个人心术不正,万万不可交。”

初挽默了好一会,才道:“有道理。”

陆守俨温声道:“挽挽,很多事,我觉得没必要,比如皮鞋,不喜欢不要穿,你穿运动鞋吧,更舒服,那样就挺好看的。”

他补充说:“你看,那天我特意给你买运动鞋,就是觉得这样你穿着更自在。”

初挽:“好吧……”

陆守俨带着她走出胡同,看她不吭声,略沉吟了下,终於道:“虽然皮相并不重要,不过——”

初挽:“?”

陆守俨低声道:“不过挽挽今天看着亭亭玉立,很漂亮。”

初挽眨眨眼睛,没吭声。

陆守俨:“嗯?”

初挽别过脸去:“没什么,走吧。”

陆守俨有些无奈,低声道:“确实挺好看的。”

语气带着哄,不过初挽觉得,像是因为她哭闹了,所以他才这么哄,那是她耍赖求来的表扬。

初挽慢慢地瞥了他一眼。

於是陆守俨便看到,满意不满意的情绪全都装在小姑娘眼底,像是一汪泉水,就要溢出来了。

陆守俨喉咙突然有些发干,喉结旁那处早已痊愈的伤口也隐隐发痒。

陆守俨低声道:“挽挽——”

声音中多少有些讨饶的意思。

初挽想想,也就笑了。

今天可真是为难他了,他估计就没有赞美女人的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