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建时:“七叔,我们知道,有什么好吃的我们让着挽挽吃!”
陆建昭也表态:“那肯定的,挽挽最小了,而且挽挽也瘦,应该补!”
陆建晖也忙表示自己无所谓,反正那么多猪肉够吃。
陆守俨又交待了几句,终於开着吉普车走了,陆建时总算松了口气:“七叔突然过来,肯定是代替爷爷来视察我们的,幸好这几天我们都努力干活,表现得还可以。”
陆建昭鄙薄地看他一眼:“可得了吧,跑到人家小卖铺买小零食的就是你!”
陆建时耸耸肩,很无所谓的,这有什么大不了,谁说大人不能吃小零食了?
初挽:“别说闲话了,干活去吧,地里的活我估计差不多了,但也得拔拔草,傍晚早点回来,和我一起打理猪肉。”
一听这话,陆建时叹了声:“知道了……干活……”
当天晚上,兄弟几个早早回来,猪肉炖了粉条土豆,大铁锅里炖,用的劈柴,那可真是透骨香,别说陆建时和陆建昭,就是陆建晖都捧着一碗肉想哭:“真好吃,咱们在家可没吃过这么香的肉,是不是农村的肉比咱们平时吃的好?”
初挽:“平时你们都太烧包了,饿几天什么都好吃。”
陆建昭想了想,深以为然。
陆建时不吭声,他正埋头吃肉。
有家族里小孩闻着味儿,都过来偷偷看,初挽也就给每个小孩尝了口肉。
吃肉不容易,她也不是那么大方的,太大方了也没用,到时候真有什么事,这些人还是跟饿狼一样,也就看着小孩可怜,给他们尝一口罢了。
吃过饭,初挽指挥着三兄弟把锅碗洗刷过了,她陪着太爷爷说了一会儿话,之后自己便回屋学习去了。
这么学着的时候,心想这三兄弟也真有意思,特别是陆建时和陆建昭,如果真想娶自己,难道就不知道多陪陪太爷爷说话?
要么是没心,要么是没脑子,总之都不怎么样。
第二天,陆建晨是下午那会儿过来的,他一进村,便引起了轰动,据说村里好几个都过去围观,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抹着发胶,长得又好看,乍一看还以为是外宾来了。
初挽几个知道他来了,都过去接。
陆建晨见到初挽,着实打量了几眼,之后才笑着道:“几年不见,挽挽成大姑娘了。”
初挽上前打了个招呼。
小时候陆建晨就挺骄傲的一小孩,现在长大了,越来越能耐,自然有些目无下尘。
事实上他后来事业有成,也是一脸矜持疏淡的样子。
其实说起来,初挽和陆建晨关系还不错,陆建晨在关键时候需要投资,她也伸出过援手,而她遇到麻烦的时候,陆建晨也曾经帮衬过。
总之两个人也算是守望相助,彼此不太亲近地保持着很好的关系。
初挽看着眼前那一身讲究的陆建晨,想象着自己和他在一起,做夫妻,说实话有些怪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