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建昭惊讶地挑眉,他有些意外陆建时对初挽的热情。
初挽长得眉眼还行,底子好,但有些太瘦了,头发发黄,当然主要是打扮,她穿着老土的蓝布棉袄,在这真皮沙发上一坐,多少有些跌份。
所以陆建昭见了陆建时的殷勤,笑而不语,也就随他去了,当下找了个理由,赶紧先起身了。
初挽自然看出来陆建昭的意思,那种含蓄的似笑非笑,说白了就是不太看得起。
这让她感觉很新奇。
上辈子她也在陆家遭受过一些冷待,不过很快就过去了,体会并不深,后来她走到的那个高度,陆家大部分人并不敢小看。
所以重新回来,看到那个昔日对自己敬佩得五体投地的陆建昭对着自己摆谱,竟然觉得挺好玩的,这让她重新回过头来,以更高的高度来审视和反思自己的人生。
她开始回想自己为什么选了陆建时,是不是因为在那个时候,只有陆建时对自己殷勤热情,他的堂兄弟根本对自己不屑一顾?
傍晚时候,冯鹭希把已经晒过的棉猴和毛衣拿过来,初挽便换了换衣服,下面是一件毛料裤子,上面是毛衣和棉猴。
换上后,冯鹭希看着很高兴:“瞧着比之前顺眼多了,其实挽挽这眉眼长得很好,皮肤也白,就是太瘦了,回头多吃点,好好养点肉,再打扮打扮,比城里姑娘好看!”
初挽也觉得这样还不错,至少看着利索清爽了。
她穿好了,就要过去老爷子那里。
谁知道走在胡同里,迎面就见前面停下一辆吉普车,她看着眼熟。
车门打开,下来一个人,身姿格外挺拔修长,是陆守俨。
初挽看到陆守俨,倒是高兴,老远便喊道:“七叔!”
陆守俨看到她,打量了好几眼,才道:“挽挽,你一下子变模样了。”
初挽走到他眼跟前,笑着说:“是不是觉得我变好看了?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嘛!”
陆守俨眸光扫过,淡声道:“这衣服你穿着有点大。”
初挽:“这是三姐姐的,我穿着是有一点大,不过我觉得明年就正好了吧。”
陆守俨微颔首,没再说话。
初挽觉得他神情有些疏淡,乍看到他后的亲近感便散去了。
当下也就直接说正经的:“七叔,我昨天无意中得到一块玉,我觉得挺适合你的,送给你了。”
说完,她就拿出那块三色双獾的玉挂件来:“这个虽然不是什么老物,但其实玉质还可以!”
陆守俨垂眸看过去,却见她白净的手掌心里放着一块玉件,那是半边黑半边白的玉,用了巧色,雕了黑白双獾,两只獾首尾相衔。
他抬起眼,望向她:“怎么突然要送我这个?”
初挽笑道:“七叔,你上次给我十块钱,我还你钱,你又不会要,我这个是恰好多出来的,不花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