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张艳红的盖头,被弃之若履,落在了地上。

桑洱蹲下来,捡起了它,重新叠整齐了。

这时,一个小小的身影从门外跑了进来。

宓银早就找到新的红烛了,刚才来到门外,却听见了一些动静,敏感地察觉到了情况不对,就站在殿外等着。

直到伶舟走了,宓银才敢跑向桑洱,抱着一根红烛,不解道:“主人的主人,你和主人吵架了吗?他怎么走了?你们不拜堂了吗?”

“宓银,有件事我得和你说清楚。其实我骗了你,我不是伶舟的主人,他才是我的主人。我应该和你一起叫他主人才对。”桑洱握住宓银的小手,说:“以后不要总和他吵架,‘主人的主人’这个称呼也别提了,知道吗?”

宓银皱起脸。此时的她还不能理解,一个人为什么在一瞬间就能变那么多。不过,刚才隔着一道门,她也隐约感觉到了伶舟的前后差距。

那个会在饭桌上和她抢吃的、偶尔还会和她拌个嘴的伶舟已经消失了。与方才那个光是站在那里,就让她两股战战的半魔,似乎不是同一个人。

宓银抿起唇,最后还是听话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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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他们就离开了桴石镇。山上的小房子已经住了一个多月,可离去时,伶舟却没有半点留恋,头也没回过一次。

回程走水路更顺畅,速度也更快。他们的力量都大致恢复了,就算混迹在人类里,也不会轻易被发现是异类,很快就登上了一艘商船。

这艘商船很长很大,船舱最底层装着货物和畜类,上面则是人住的房间。来自於五湖四海、三教九流的人,混居在一起。

由於有钱,桑洱和伶舟拿到了两个比较宽敞的房间。

但房间再大,一天到晚憋在里头也不舒服。航行到了第二天,宓银就因为不习惯风浪,缩回了她的锦绣核桃里。桑洱将这枚新的黑蛋妥善地放入了干坤袋,跟着伶舟一起上了甲板吹风透气,晒太阳。

秋日,江风清凉,阳光灿烂。两岸景色开阔。大风鼓起了伶舟的衣衫,他站在船头,一言不发。

桑洱拿着一颗金灿灿的橘子,挨在他旁边,把果肉剥给他吃。就像小狗在讨好人,眨着乌溜溜的眼眸,把最好的东西奉给他:“主人,我尝过了,这橘子肉很甜,你也来一块吧。”

伶舟已经习惯了她的伺候,“唔”了一声,随手接过来,放进嘴里。

旁边有两个四十出头的大娘见状,忍不住搭话道:“公子,你家夫人对你可真好啊。”

“就是。娶到这种媳妇儿,真是福气。”

桑洱一愣。

筹备婚礼的那段时间里,类似的开场白,他们已经听过无数次了。

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兴起的习惯,有一定岁数的人们,只要看到一对年轻的男女站在一起,就会自动将他们凑成一对,也不管自己有没有乱点鸳鸯谱。

伶舟素来不关心陌生人说什么,他甚至没理会这两个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