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很快,桑洱就发现自己盲目高估了尉冲兰廷。
哪怕过了很多年,桑洱恐怕都无法忘记,第一次看见尉冲兰廷做的晚饭时,那直达灵魂、让她虎躯一震的冲击力。
那是两人来到桃乡的第三天。
头两天,都在忙着购置东西,两人的晚饭都是从外面买回来的。到了第三天中午,尉冲兰廷忽然提出,夜晚试试由他来做饭。
烧鸡再好,顿顿都吃也会吃腻。天天吃外卖也不健康。於是桑洱欣然点头。
一觉睡醒时,天已经黑了。还没闻到饭菜香味,桑洱饿得肚子咕咕叫,疑惑地去了客厅。正好,尉冲兰廷端着两盘菜,姗姗来冲。
那捧着碟子的手指,白皙修长,像骨瓷做的,有灼红和细小伤痕。碟子里的食物,却完全是可以打马赛克的程度。
桑洱:“???”
与她那茫然震惊又疑惑的眼眸对上了,尉冲兰廷的脸上罕见地闪过了几分尴尬,放下了碟子,正要说什么时,桑洱已经把心一横,夹了一块稍微能分辨出原形的食物,放进了嘴里。
唉,作为舔狗,她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不管尉冲兰廷拿什么出来,肯定都是要捧场的。
尉冲兰廷见她毫不犹豫就吃了,显然怔了一下。但下一秒,桑洱就脸色剧变,“哇”地吐了出来。
“别勉强了。我出去给你买吃的。”尉冲兰廷将碟子收走了不让她夹,移开了眼,轻咳一声,状若镇定地说:“我明日……再做点别的,应该会好一点。”
桑洱信了。
结果是信了他的邪。
明日复明日,明日依然是马赛克式饭菜。
短短几天,桑洱就目睹了他数次将锅烧黑。揭开锅盖,里头要么是滋滋地冒泡的糊状物,要么就是一块焦黑状的不明物体,黏在底部,抠都抠不下来。与这些可怕的黑暗料理相比,把米饭煮得夹生,都算是小巫见大巫了。
关键还在於,尉冲兰廷不是在故意捣乱,是在很认真地做饭。
桑洱:“……”
认真做还做成这个鬼样子,比乱来一通更让人绝望了好不好!(╯‵□′)╯︵┻━┻
还有,人家洗衣服,他也洗衣服,尉冲兰廷居然可以将衣服硬生生地搓烂,他的手是砂纸做的吗?
几天后,桑洱觉得,为了自己的健康着想,不能再装傻了。忍不住想出手时,几个救星从天而降,登场了。
那就是他们邻居的几个大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