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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朗睫毛轻轻颤抖,再看向不远处那辆仿佛与冰冷热冬季完全隔绝的白色豪车,双眼染红。

最终他挂了电话,转身回到停车场,上了自己的那辆大众,车内冰冷,他发动车时发现自己的双手在抖。】

躺在床上的夜朗目无波澜地观赏完了这一段剧情——

心中很平静地感慨了句:啊,男配再一次为了女主放弃了恶毒女配。

读者会对这样的剧情满意吗?

虽然男主总是在虐女主,总是在关键的时候没有出现,但是总有奔赴在第一线、为了女猪放下一切的男配,好像也不错。

至於心里怎么想的,如何煎熬,也不过是为了渲染气氛用“双眼染红”四个字随意一笔带过,具体的也不太有人在乎。

这部离谱的小说至此还没有完结,他心想,作者想要折磨男配和女配到什么时候?

……

像是观赏他人一生的走马灯,书本翻阅至快要完结,夜朗看见了自己和苟安的最后一次见面。

【苟安出狱不到半年,一切都回到了正规,不知道出於什么原因,苟安没有再住回苟宅。

当初那个活蹦乱跳的苟大小姐好像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在腥风血雨之后,人们几乎忘记了她的存在,连她翻案、出狱这件事好像也没引起什么轩然大波。

她变得很低调,上一次听到她的消息,是有传闻有人看见贺津行和她出现在了民政局。

人们说的真真假假,说贺津行某天将手上所有苟氏的股权归还赠予苟聿,是给苟大小姐的彩礼……

但这些消息也都没有什么实锤。

「坐过牢的女人,怎么贺先生还这样稀罕成这样?」

「你管呢,贺津行的崽,又不用考公务员。」

人们这样调侃。

夜朗再次见到苟安是在一个商场的地下,贺州快要过生日了他来给小孩选个生日礼物,於是在某家冰淇淋店门口看见了苟安。

昔日最注意形象的苟大小姐素面朝天,大概是过於年轻和白皙这也没让她看上去有什么不好,和传说中彻底沉寂下来好像并不相同,她正叉着腰跟身边西装革履的保镖讨价还价:「我就吃一口。」

保镖:「可是贺先生说——」

苟安:「我不要贺先生说什么说,我要我说,你现在要是去告状让我吃不上这一口,今晚我就跟他说我走路没看路摔了一跤没人扶我,你看我做得到不,希望你家不是上有老下有小一家人等着你开工资买米吃饭。」

保镖:「……」

站在不远处,夜朗那张万年木然的脸突然有了表情,他稍微愣怔了下,笑了。

目光从不远处那叉着腰的人身上扫过,他平静地看着她的平底鞋和哪怕宽松的棉麻制裙子也遮挡不住微微隆起的肚子。

当她不耐烦地抬手挽过耳边的碎发时,他看见她手上戴着一枚造型特殊的钻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