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的案子如期在府城开审。
这时候可不讲究什么人权,屈打成招的事儿都屡见不鲜,更别说王大贵这样本来就犯了罪的。
知府可不像县太爷那样手段温和,雷霆手段下,王大贵到了府城的当晚就吃过了一遍刑罚,被折腾得人不人鬼不鬼,身上就没有一块好肉,人到了这种时候已经不是怕死了,而是想着求死解脱了。
王大贵根本不敢和这种手段的知府强辩,立刻就招了。
他也狠毒,知道邹氏卖了他,把邹氏也牵扯进来,指认她为同谋。
同样受了刑、不人不鬼的邹氏直呼冤枉,夫妻俩在公堂之上互相指摘,争吵之下还抖落出了原来这次买凶杀人已经不是第一遭,前头对付商场上的竞争对手的时候,便已经用过次招。
昔日沆瀣一气、狼狈为奸的两人在公堂上恨不能活撕了对方。
知府可不管他们谁指认谁,掰扯不清楚是吧,惊堂木一拍,签筹往地上一扔,当下就开打,打到没力气再争了,自然就只能在供词上签字画押。
在寒山镇拖了好些天没审出结果的案子,到了知府手里,两天就全给审完了。
结案之后,知府判了王大贵和邹氏两人秋后问斩,把他们收押进大牢——这夫妻俩自然是不会让县太爷和关捕头带走的,毕竟这政绩得算在他头上。而且王家二房得来的不义之财得抄家充公,这自然也得充到府城的公中。
不过知府也承了县太爷让功劳的情分,帮着他把王家大房的案子一并审了,赵氏回寒山镇坐牢一年肯定是躲不过的,王大富为富不仁,虽然不知情贩卖厨余的事,但是抢夺父母遗产,监管不力,先打他九十棍,再罚他交出当年吞没、原属於王氏的财产。
王家二老当年的存银已不可查,但名下的铺子和田地都有据可考的,价值在一千两左右。这倒不是知府眼睛一闭瞎算的,毕竟当年的寒山镇可不是现在这般模样,王家虽然在镇子上是是富户,但是再富也得上下打点孝敬,不然生意做不成。
王家两兄弟应该给出三百两给王氏。
但是二房的产业要充到公中的,知府自然不能再吐出来,就让王大富一个人把这笔银钱出了。
三百两对曾经的王家大房来说那也是伤筋动骨的一大笔钱了,更别说眼下自家已经让人劫了一千四百两,还抵押了望月楼的情况,那简直是要掏空他们大房的家底了!
听到这个判决,王大富和赵氏直接昏死过去。
但是知府的手段他们见识过了,让衙役各泼了一瓢冷水后,他们俩屁都不敢放一个,只能如丧考妣地苦着脸,签字画押认下。
这一桩家产侵吞案的主审记做县太爷,算是他的功绩,知府还在往上递送的卷宗里帮着县太爷美言了几句。
事情其实还算是顺遂的,但是离开府城的时候,县太爷和关捕头的面色都不算很好。
原因自不必说,自然是对知府好大喜功的做法和如今朝廷上行下效的风气十分不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