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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无边的夜色从窗外包裹而来,将人吸进永无止境的黑洞。

简玟的心口盘踞着厚重浓稠的气息,因为这一个个残缺似梦的故事, 而这些残缺又似乎和自己息息相关, 那根无形的丝线缠绕在她心间, 一圈又一圈勾勒出她一直在找寻的真相。

听完他们的第四次相遇, 她脑中一直回荡着几个字——恨生不相时。

“第五次呢?”

她有些想知道第五次他们有没有刚好碰上,然而她问完后却冲冲没等来蒋裔的回答。

她从躺椅上坐了起来皱着眉问:“第六次是现在吗?”

他点了点头。

“那第五次呢?我们还是没什么交集吗?”

光线暗了下来,空气中是让人窒息的沉闷, 他手肘搭在膝盖上, 抬眸看向她的时候, 声音似踏雪而来, 带着让简玟无法抵挡的寒意。

“那时你叫凌安。”

猛然听见这个名字时, 简玟是蒙的,她快速眨了几下眼, 难以置信地从椅子上站起身,整个人变得异常凌乱。

凌安可是他们酒店初代创始人啊!

在那个战火漫天的年代凌安建造了第一家安华宾馆, 又最终和宾馆一起葬生。

几个月前, 在同样的地方, 她也是坐在这个窗边大量地翻阅关於安华宾馆和凌安的资料, 那场景仿佛就是眨眼的事儿。现在蒋裔对她说,凌安是她的前生, 这让所有事情都变得更加混乱起来。

去年年底的时候, 她和总部那帮家伙开会还大聊凌安的八卦, 一群人肆无忌惮地揣测凌安的感情史, 她也没少参与, 到头来, 她在带头八卦她自己?还有更离谱的吗?

就连给酒店创造不少价值的全国巡展,也是在凌安这个人物上大做文章才能举办得如此成功,甚至不惜消费了一波凌安的私人情感,她还想着为了酒店的发展,凌老前辈应该不会跟她个小辈计较的。

这么说,她是在消费她自己?

简玟来回踱步,就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她想到了那个损坏的留声机。

凌博彬说之前有人弄坏过藏品,蒋裔很介意,可当她把留声机的事情告诉他时,她以为他会生气,他却对她说他没有资格生气,那是凌安的东西。

那她只是弄坏了自己的东西?

简玟的脚步突然停住,猛地转身不可思议地问:“照你这么说,凌博彬竟然是我后辈?”

蒋裔默认了她的说法,简玟更为抓狂了,喃喃自语道:“怎么可能。”

“所以,博彬会对你有亲近感。”

“怪不得.”

怪不得那次凌博彬将她送回来时,跟她说了一堆云里雾里的话,估计连他也无法理解这种感觉,才会误以为是对她动了心。

简玟停在蒋裔的身前,在他面前的地毯坐了下来,抬头谨慎地望着他:“那你是徐璟润?”

蒋裔垂眸看着她,摇了摇头。

她皱起了眉,又问:“你是?”

“陈少昭。”

这三个字从蒋裔口中说出来时,简玟惊讶地双瞳震颤。

初识蒋裔时,她询问他是做什么的,他说,他做的生意比较杂,总的来说是靠码头起家的。

简玟第一次知道陈少昭这个名字是从吕部长口中听闻,那个人说起陈少昭的事时,她就站在蒋裔身后,他几度偏头来看她,她却根本没有察觉到他在留心她的反应。

餐厅那次偶遇胡婉莹,她下意识叫他的称呼是“陈老板”。

如果说前几世的相遇在简玟看来像在听故事,而凌安的出现则彻底让她迷惘。

蒋裔起身将那杯冷掉的水换成了热水,再次走到她面前时,她缩成小小的一团,满脸都写着困惑和无措。

他蹲下`身来将热水给她,她接过水的时候突然想起什么,抬头问道:“你的伤还流血吗?”

他笑了下:“流到现在还得了,刚才就处理过了。”

“那你,给我看看。”

他无奈地掀起衣服,简玟匆匆瞥了眼,那道长长的伤口依然触目惊心,干涸的血渍凝在伤口边,再往上全是指甲划痕,从胸口到腹部没有完好的地方,都是拜她所赐。

她咬着唇撇开了眼:“疼吗?”

他回:“死不了人。”

他低下`身来双手穿过她的胳膊将她抱了起来,她的身子像没有骨头一样绵软,他一碰到她就撒不开手了。

“我们都分了”

她别扭地转过身去,走开了。

昨天晚上她碰他的时候可没有强调“分手”二字,倒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简玟重新窝回窗边,喝了几口热水后,思绪也渐渐回笼了。

她放下水杯转过头问他:“所以你为什么要跟我分手呢?”

他坐在半暗的光线里,落地灯散发的昏黄将他的轮廓勾勒得颇有质感,他目光沉稳地望着她,反问道:“你最近有没有感觉好点?”

简玟的神情凝住,她的思绪飞速运转,联想到过年以来经历的几场大雨,状态似乎回到了以前,虽然难受但不至於浑身疼痛难忍。

她疑惑道:“这和你有什么关系?还有我为什么一到下雨天就这样,每世都会这样吗?和我背后的胎记又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会这样呢?”

她的问题太多,一股脑丢出来,随即发现她忽视了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

“你为什么不说我们相识的第一世?”

她终究还是问到了所有因果的起源,那个轮回之初的光景,随着时代的年轮深埋在数个世纪之中,直到重见天日。

“你听过南粤国吗?”

简玟摇了摇头。

“你和我成亲那年才十五岁”

他缓缓抬起头,眼里的光透过黑夜穿回了那个战争四起的时代。

秦末大乱,岭南地区战事绵延,赵狄率部下攻打百越,以裔郡为首的当地政权发起反攻,战事持续多日,这支由越人组成的军队比赵狄想象中要顽强许多,他适时提出和谈。

是夜,双方约在阔叶林,火把照亮天际,裔郡率部下而来,剑眉星目,浑身透着锐不可挡的煞气,所到之处火把纷纷让开。

赵狄提出可以助他共同抵御外敌,只要让他这支队伍从此驻扎在此地。

裔郡一袭黑色战甲骑於马背之上,他侧过头,部下凑上前来,随后向赵狄传达了三个要求。

第一,率兵退到博罗。

第二,从此归顺裔军。

第三,将他的女儿嫁过来。

赵狄大为恼火,他这唯一的女儿是百越第一美人所生,遗传了母亲的美貌,自小便倾国倾城。听闻裔郡性情残暴,杀人如麻,对待女人更是不知怜香惜玉,他自是不愿把女儿嫁与他。

裔郡只给他一天时间考虑,如若无法谈和,便会调回全部兵力将其围剿。

赵狄将消息带回营中时,意外的是,女儿赵凤儿并不反对这门亲事,她从小在军营长大,本就和一般姑娘不同,过人的胆识让她并不惧怕那位传闻中嗜血成性的裔郡,既然冲早都要嫁人,她情愿择一强者。

只是同样,她也提出了三个要求。

一要百越来贺,风光大嫁。

二要凤冠加身,战马来迎。

三要他驱走家中莺莺燕燕,自此身边只她一人。

消息传到军营中,裔郡笑着干掉杯中酒,下令:“备婚。”

大婚当日,排排战马气势如虹,赵凤儿一袭红妆等在营中,直到看见那个坐於黑马之上的男人带着浩浩荡荡的迎亲队伍朝她而来。

她站起身不顾护卫的提醒,执意伸着脖子想把他看清。

当看见他红色衣褂里闪着银光的战甲时,她眼里滑过讥笑,侧身问身旁的护卫:“我的夫婿长得可好?”

护卫磕磕绊绊地回:“属下不知。”

她便训道:“下次再问,一律说好。”

“是。”

她又收回视线看着他,遗憾道:“只可惜他迎娶的不是我,是这百乱之势。”

说罢她夺过护卫别在腰间的马鞭,红衣翩然而起,她翻身上马。

有人叫道:“新娘子跑了”

迎亲的队伍一阵骚动,部下刚欲去追,裔郡摆手吩咐众人原地待命,他策马追随那抹艳红的身影而去。

赵凤儿是马背上长大的女子,她很小便随父四处征战,在军营里,她的骑术属上乘,无论惹到什么麻烦,只需一马便能成功脱险。

然而这一次,身后步步紧追的马匹却让她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紧迫,她驾马冲进山林,在溪流间,在碎石上,在充满荆枣的丛林中,劲风而过,两马追逐。

声音越来越近,她侧头看去,他与她并排,预估了她所有的动机,像故意逗她玩耍,保持着和她同样的速度笑看着她。

赵凤儿扬起手中的长鞭就向他甩去,他抬手接住翻转手腕将马鞭缠绕在手臂之上,随后用力回扯,将她连人带鞭拽到了自己身下,他停马俯下`身,她惊吓地死死盯着他,他的轮廓逆光而来,从身上取出凤冠亲手为她戴上。

接亲回程的路上,她坐在他的怀中,他亲自驾马带她回家,百姓欢呼,盛况空前。

她含着笑道:“都说裔郡杀人如麻,为何越人还如此拥戴你?”

他垂下头在她耳边低语:“我只杀对我有二心的人。”

他用最温柔的声音说出最凶残的警告。

她笑得颠倒众生:“我既嫁过来,自然对裔郡忠心不二。”

他掐住她的下巴,将她的视线扭转过来,眼如鹰隼般盯着她:“叫我裔舜。”

“裔”

当晚,他们行了结发之礼,他没有顾及她年纪尚小,便夺了她的身子,与她纠缠整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