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1 / 2)

懒妃倾城 铭荨 1870 字 2个月前

第九十四章 四大美女(2)

“不用多礼了。”摆了摆手,希侧妃抢在前头开了口,四个里面就数她的脾气最直,也是最为火爆的,她真的很不喜欢别人的客套,那总会让她感觉浑身不舒服。

以前在自家的宫里,她压根是不喜欢身旁有丫鬟伺候的,她喜欢一个人,无论做什么都是一个人,不曾想,现如今她也已经习惯走哪里身旁都有丫鬟随身跟着,迈的步子小了,说话轻声了,她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因为一个男人,一个根本不曾正眼瞧过她的男人。

换作以前,她会很生气,很不服气,很不甘心,誓必要弄出个结果来,可每当她对上轩辕陌如寒冰的黑色瞳仁时,她退步了,害怕了,那是怎样一双冰冷无情的黑眸,那深幽的光采吸引着她,致命的吸引着她,她却不想要抽身离去。

她想,那应该就是爱。

只是她在错的时间,爱上了错的男人,一步错,注定步步都要错了。

“谢各位主子。”春绯退到香莎雅的身后,举止合宜的站着。

同时,跟在三名侧妃身旁的侍女也对着香莎雅恭敬的行完礼,安静的退到一旁。

“雅妹妹这也是要去王妃的莫心阁么?”细细的打量着自己今早刚做好的手指甲,童爱雪略带娃娃音的嗓音格外响亮,她最爱打理自己的一双玉手,可是漂亮精致有什么用,他却从不看她一眼。

她依稀记得,刚到锦王府时,轩辕陌虽冰冷,不喜人亲近,可她却依仗自己是公主的身份,变着法的让他到她的院里陪她,什么办法都用过,也不过仅仅见过他两次,她所有法子对他都无用了。

那时,她才深深的知道,轩辕陌,不旦人冷,他的心更冷。她的热情即使如火一般,依旧没能融化了他冷硬如石的心,不甘,她有,怨恨,她也有。

有了那么多的情绪,那么多的不欢,可她还是记得,那个男人是她第一个喜欢上的男人,就算是恨,她依旧还是深深的爱着他,不曾变过一丁半点。

“姐姐不也是一样。”玫瑰红的颜色的确美极了,香莎雅知道能将手指甲做得如此精致美艳的只有她童爱雪一人而已。她生得一张娃娃脸,更带有一腔娃娃音,非常特别的组合,很少有人能够猜得出她的实际年龄,偶然间听到她开口说话,亦会觉得那是一个小女孩儿的声音。

童爱雪的美,贵在张扬,很难不一眼就记住她。

“如果你们打算继续呆在这里互相奉承,那就告辞了。”夜迪希最不喜欢这一套,客套来客套去,听着心烦。

夜迪希的美,贵在野性,出言直率,快口快语的她,一旦放开了,便如脱僵的野马,别具一格。

司徒茗柔柔一笑,打趣道︰“雪姐姐,雅妹妹快别说了,希妹妹可真是动气了。”这些话她也不爱听,奈何不听又不行。

司徒茗之美,贵在娴雅安静,说话柔柔气气,举手投间透出女儿家的天性,柔,恰到好处,不多一分亦是不少一分,拿捏到位。

“既然大家都是要去莫心阁的,所幸一起罢了。”童爱雪也不再多言,一个人是去,四个人还是去,她倒要看看蓝齐儿是长了几双眼,多了几只手。

住在锦王府这么久,她一直以为最能成气候,最难对付的女人是凌芸儿,没想到却是被她们所有人都忽视掉的蓝齐儿,那个不受宠的正王妃,怎叫人心甘得了。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这话如今想来道理定是有的。

许久以前,她们四人有时也会聚在一起谈论,言语之中自有对凌芸儿的不满之意,她们出生高贵,是一国尊贵的公主殿下,做侧妃已是委屈。而她凌芸儿,是个什么东西,凭什么跟她们同享侧王妃之名,哪能与她们平起平坐。可是轩辕陌宠她,去她那里的时日最多,谁也不敢轻视於她。

曾经,锦王府疯传,谁是锦王殿下轩辕陌的宠妃,当之无愧的便是她——凌芸儿。

结果如何?不还是灰溜溜的自觉消失,连轩辕陌的最后一面都不曾见到。

她的离开,也为她们四人证实了一件事情,那就是轩辕陌从来不曾宠爱过凌芸儿,她的存在一直都只是一个幌子,她只不过是一颗轩辕陌放在她们身边的棋子罢了。

在她们都觉得还有希望让轩辕陌爱上的时候,她们一心想要首先除去的女人是凌芸儿,她成了一个挡箭牌。那六个夫人也不全然是笨蛋,因为她们的想法最直接,即使那时的蓝齐儿是个不受宠的女人,除掉她也不失为一个最快捷的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