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1 / 2)

2、

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他白捡了一条命,变成了另一个人;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他的新身体也是带把儿的,没有不幸混入女同志的阵营;他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他重生到了自己死亡的三个月前……

——唯一比较麻烦的,是他新的“家庭”家境不怎好,让已经习惯了奢侈的他倍感心酸。

正主儿没有老爹,老妈——就是那位沧桑的大妈——自从他醒来后就起早贪黑地工作去了,跟他基本上没有什么交流,也自然没有发现自家儿子被鬼魂上身了。至於大少爷本人,他就是那种“良心被狗吃了”的代名词,占身体占得理所当然,没有任何亏心的感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嘛!就算他良心不安又怎样,他还能把身体还回去?

从出生到死亡整整25年的时间,大少爷这个货真价实的纨絝子弟就从来没有工作过一天,而现在,为了自己能有一口吃的,他不得不每天跑去饭店端盘子打工。哦,原本正主儿还有一份家教的工作,不过介於他肚子里的墨水实在是太少了,不能误人子弟,所以被他爽快地辞了。

至於端盘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也自然没有干过,各种的出错不顺手,不过显然正主儿的人缘很好,他自己的人缘也从来不差,所以周围的打工仔甚至饭店的老板都对他很照顾,看在他工伤被揍砸了脑袋住了院还没好利索的份上,没有刁难他。

——说起来,正主儿是个老好人,一帮混混在饭店里打架他上去劝架,被人当沙包给揍了,要是他大少爷遇到这事儿,一定有多远躲多远,缺根筋儿的才去劝架呢!

打工还算是能糊弄过去,而学业这玩意儿就难了,正主儿是个好孩子,学习各种认真,考了一相当好的大学一相当热门的专业,只可惜大少爷他从九年义务制教育就开始混,大学也是随便找了个艺术系混完的,完全无法理解那些课本上艰涩的知识,每每想到那天书一般的课程就有种想要内牛满面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