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在朱茂走后, 白染拿起剧本看了看。
这剧本和以往她演过的都不太一样, 更为贴近现实。故事背景设定在华国成立之前, 那个新旧交替,炮火纷飞的年代。
女一号席秋歌是出生在旧家族小官家的小姐,从小就和另一户书香门第的林家公子订了婚, 15岁时成婚,两年后为林家公子生下了一个儿子。如果在旧时,这样的父母婚约极其重要, 门当户对下嫁过去做嫡妻, 还有儿子, 那也能幸福一生。
可惜那个年代新旧交替, 儿子出生后没多久,林家公子留洋海外, 接受了新式思想, 本来就不满家里安排的婚姻, 这时自然更加抗拒。
席秋歌出嫁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阁小姐,出嫁后丈夫就是她的天,侍奉公婆, 打理内院都做的十分尽心。而那时的华国已经处在炮火中,山河飘摇, 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为救国奔走,越来越多的新式思想新式事务出现, 改变着这个国家。
林家公子去了海外的第二年, 公婆念及夫妻不能长久分离, 让席秋歌带着儿子也去了林家公子留洋的国家。席秋歌到了没多久,就察觉到丈夫心里有了旁人,那是一个和丈夫一样接受了新式思想,同样留洋,自由恋爱的漂亮小姐。
如果放在过去,有了喜欢的人,只要是正经人家的姑娘,那娶进门当姨太太也很正常。但席秋歌知道现在不一样了,新式思想讲究自由恋爱,讲究一夫一妻。
丈夫对她从来没有爱情,他们不过是被旧式婚约绑在一起的人。在林家公子眼里,他和席秋歌从来都没有共同语言,更不愿意为了一个席秋歌而委屈了自己的恋人。
於是林家公子提出了离婚,这时他们的儿子刚刚一岁半,而席秋歌还不满十九岁。在这个留洋国家席秋歌举目无亲,哪怕在华国内的席家,她也只算是出嫁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席秋歌带着儿子签了离婚协议,她知道林家公子并不看重她生的这个儿子,他甚至到最后都没有问一句,她要怎么养活孩子,要怎么活下去。
离婚后的席秋歌带着孩子去了另一个留洋国家,那里有和她关系亲近的小哥。也是席家唯一一个会接受这个被『休』回来的小妹的人。
席秋歌剪掉了长发,脱掉了裹脚布,她开始学外语,学经商,学政治。在华国山河破碎的时候,她带着经商得到的大笔钱财回了国。在国内创办学堂,收容战火下的孤儿,在那个年代以一个女子之身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华国成立后,席秋歌身体出了毛病,跟随大儿子去了医疗技术更先进的S国定居。她在S国继续创业,拥有了常人无法企及的财富。她用这些财富在华国成立了不少慈善基金会,有救治病人的,也有帮助妇女儿童的。
在S国这里,已经四十多岁席秋歌遇到了自己的第二任丈夫,她的主治医师,一个华裔。她和这位华裔携手共度了余生,在六十四岁时溘然长逝。
离世前,席秋歌说过一段话——
「我这一辈子,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离婚前,和离婚后。离婚前,我只是一个居於内院的女人,丈夫就是天,对外面的世界,我什么都怕。怕做错事,怕得不到丈夫的眷顾,怕受伤害,每每都要委曲求全。」
「而离婚后,我的天塌了。於是,我无所畏惧。」
……
这个剧本写得太好,简简单单的笔墨勾勒出一个女子的一生。席秋歌也许是那个时代无数女子的缩影,在新旧交替的年代,有的女子挺过来了,走出新的人生。而有的,则是默默消亡,连名字都不曾留下。
这个剧本的份量是沉甸甸的,它有着年代的沉重,有着人性的碰撞,还有着一个女子堪称传奇精彩的一生。
白染看完剧本好半天没说话,良久,她忽然问,「你说朱茂从哪里看出来我很适合这个角色?」
她以前演过的角色,无论是素衣大魔王,皇后凤曦,还是最近的鎏慕昭,哪怕是刚刚接的东方歌姬,都和这剧本里的席秋歌没半点相似。而在她本人看来,如果她是席秋歌,在丈夫提出离婚时,就剁了那个渣男。
这个剧本的确很吸引人,但她真的能演好席秋歌吗?
萧瑀一直在她身旁,自然也跟着看完了剧本。他思索了一下,才缓缓开口,「大概是你身上那种特别的年代感……以及山穷水尽也不肯放弃的执着和席秋歌有些相似吧。」
年代感……什么鬼!
白染黑线,不满瞅着他。
萧瑀觉得好笑,低头亲了亲她,「也许你自己都感觉不到,哪怕落到了最绝望的地步,你都不会轻易放弃。」
白染愣了下,忽然就明白他的意思了。
这大概是她刻在骨血里的本性,从出生的那刻起,与天争,与人斗,如果她早早就放弃了,那这世上早就没有她白染这只狐狸了。哪怕当初被天雷劈的魂飞魄散,她也挺过来了,还重生到了这个世界。
虽然是一切从头开始,但如果当初心神动摇,只怕她早在天雷之下神形俱灭了。至於年代感……
白染撇撇嘴,她知道自己和这个世界还有一点格格不入,她的现代扮相虽然也很漂亮,但古装扮相则是多了一丝说不出的感觉。那是她生活几千年的习惯,举手投足,她更习惯古风的一切。
所以虽然性格上她和席秋歌并不像,但朱茂相信她能演绎好这个角色,这才送来了剧本。只是时间上真的冲突了,好可惜……
白染眼里有点不舍。
萧瑀见状也没多说什么,转身却吩咐闫琦联系朱茂,将席秋歌这个角色敲定下来。
*
朱茂给白染送完剧本就去找他朋友了,将白染的事说了说,却得到无奈的结果。他这个朋友叫李文华,有灵气有想法,混了这么多年没混出来,得到的资源自然也就不好。这个剧本李文华很看重,找了好多投资商吃了无数的闭门羹,最后厚着脸皮终於从一个富二代那边拉来了一点资金。
资金不多,只够紧紧巴巴的拍。这样其实拍不出李文华心里想要的剧,但他也是实在没办法了。哪怕他自己多年的积蓄投进去,朱茂还友情出资了不少,也不顶用。电影拍起来那用钱真是如流水,如果想要精益求精,想要冲着奖项去,那钱就更不经花了。
那富二代给李文华投点钱也是为了自己的小情儿,投了钱,把小情儿塞进剧组。本来是打算给小情儿弄个女一号演着玩,结果自家小情儿看不上土里土气还被抛弃的女一号,闹着要演剧本里面一直美美的留洋小姐。
这才让李文华松了口气,那富二代的小情儿他见过,长相还成,演技就不行。如果这人要演他的女一号,那他宁愿这戏别拍了。之后朱茂向他推荐白染,李文华看了白染以前的戏,虽然也有点不放心,但他没有别的选择了。
他这戏没钱,大腕影后请不起,电影学院的学生又太青涩,没有表演经验。比来比去,也就白染最合适,这才同意朱茂去给白染送剧本。
可无奈,档期冲突。
朱茂意思让李文华将开机时间往后挪挪,等白染档期空出来。可富二代投了钱,那边等着看自家小情儿的电影呢,压根一刻都不想等。这让朱茂和李文华都挺惆怅,觉得这戏八成又要翻不出浪花了。
尤其是李文华,他甚至有点自我怀疑,自己真的是干导演的这份料吗?
就在这时,闫琦找上了他们,给这部电影带来一个峰回路转的结局。
闫琦表示萧氏愿意投资李文华这部电影,条件就是要等几个月,等白染档期空出来在开机。
李文华傻了,萧氏?他没听错吧,真的是那个财大气粗,很少投资外人电影,一贯自给自足,从拍摄到宣传再到上映全部大手笔一条龙的萧氏!?
他、他、他这是终於转运了!?
李文华被这个天降惊喜砸晕了,朱茂可没晕。
朱茂略略想了想就知道一定是白染很喜欢这个剧本,所以萧瑀才派人来谈的。对於萧瑀对白染的大手笔,朱茂表示他已经麻木了,呵呵。
朱茂将好友拍醒,示意这可是个大机会,千万别错过了。
李文华回过神来,激动的问,「那萧氏,萧氏打算给我投资多少预算……」
闫琦温柔的笑了笑,「按你这部电影的最高预估值来报,你要多少就给多少,前提是不要拍出垃圾。」
「好!」李文华满脸通红,兴奋的一挥手,「我李文华别的不敢说,电影上从来不拍垃圾。只要资金到位了,这个剧本会是我人生中最经典的电影!」
闫琦点点头,将带来的文件拿出来,「那把合同签了吧,之前出资的那个富二代那边我们萧氏会派人去谈,你不用担心违约金的问题。」
李文华飘飘然的签了字,在闫琦走后,他还使劲掐了掐自己,喃喃自语的道:「不是做梦,真的不是做梦,我李文华终於要转运了,哈哈哈哈哈!」
朱茂见他这样,一贯严肃的脸上也忍不住露出笑容。
他这好友,终於能一展才华了。
*
白染并不知道萧瑀替她拿下了这个剧本,此刻的她已经在S国《黑色空间》的剧组里了。今天要拍的就是东方歌姬出场的一场戏。
一个角色能不能俘获人心,第一印像是非常重要的。东方歌姬在原着中的设定是神秘、美丽、强大,黑发黑眼,哪怕在整个黑暗空间都十分稀少的双黑,那双漂亮的黑瞳看着你时,高贵冷漠却又充满着魔性的妖娆。
东方歌姬的出场是在主角安东尼的路途中,主角安东尼误入了嗜血兽的地盘,被嗜血兽围住,狼狈厮杀逃窜,嗜血兽紧追不舍,眼看就要将主角撕碎时,他遇到了一个少女。
那是在清澈的湖泊边,少女雪白的双足还泡在湖水里,肌肤如雪,安静而圣洁。当主角和身后的嗜血兽闯入时,少女微微抬眼,露出那双黑瞳。
只一眼,就让人忍不住停住,生怕破坏了这梦幻一般的宁静美丽。
主角安东尼也停下了脚步,他明知身后就是嗜血兽,却无法迈开脚步冲过去。
这样的画面,这样的少女几乎不应该出现在黑暗空间。她和血腥黑暗的这个世界如此不同,像是安东尼珍藏在记忆深处,那个温柔和平的现实世界。
安东尼几乎无法忍受她被破坏掉,如果自己逃了,那下一秒,身后这些嗜血兽是不是就会将少女撕咬殆尽。
他咬牙握紧手中的武器,转身就要和嗜血兽生死相搏。当嗜血兽们扑过来的瞬间,他听到一句歌声,空灵美妙,犹如圣音。
下一秒,近在眼前的嗜血兽陡然僵住,然后在安东尼眼前崩裂成了一片片的碎肉,迸溅出的血和碎肉喷了安东尼一脸一身。
几十头嗜血兽,在这一个瞬间,全部成了碎肉!
安东尼僵硬的转身,带着满头满脸的血迹和碎肉看向湖边那少女。
此刻的他已经意识到了,这少女不是普通人,是他一样拥有特殊能力的人类!可这种能力几乎从没见过,如此大的威力,只一句话,她甚至连动都没动,就灭杀了几十头嗜血兽!
那少女缓缓站起,她只穿着一件最普通的袍子,赤着足,一头乌黑的长发垂在腰间。
当她一步一步走过来,安东尼仿佛看到了她的脚下遍地屍骨,每一步都沾着亡灵的鲜血。她却仿佛走在王座之上,黑瞳里没有怜悯,没有悲伤,没有愤怒,也没有丝毫喜悦……
「你……是谁?」在和她对视之时,安东尼忍不住头皮发麻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