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城知青9(1 / 2)

“秀、秀秀。”

早在来之前,简西就做好了足够的心理准备,可在看到蓝秀的那一瞬间,受到的冲击还是不同的。

对于原身来说,蓝秀是他相伴数十年的妻子,也是被他辜负了一辈子的女人,可对于简西来说,蓝秀是完全陌生的。

简西本以为自己在看到蓝秀时会很尴尬,甚至手足无措,可真当蓝秀站在他面前时,他才发现,原身留给他的记忆对他的影响远比他想象中来的大得多。

原身并不是那种真正恶到骨子里的人,他做的很多选择在他自己看来也是无可奈何的。

十六岁那年,原身因为二哥的恶意陷害被迫小小年纪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生活又十分艰苦的乡下,人生的前十六年,他做过最累的事就是早起上学,偶尔帮爸妈做点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可来到乡下后,他得在公鸡打鸣后立马起床下地,顶着烈日除草犁地,等到了队上统一施肥的日子,他还得忍着恶心,去挑那些人畜粪便沤好的肥料

一开始,原身还会经常往家里寄信,求父母想办法把他接回去,或许是心存愧疚,那段时间,家里时常会寄粮票糖票过来,靠着家里的补贴,原身偶尔还能借口生病偷懒,即便少了那么几十个工分,也能由父母寄过来的粮食解决口粮问题。

可随着时间流逝,父母的愧疚在减轻,尤其是在大哥结婚,新嫂子进门后,父母的来信越来越少,往往他寄回家五六封信诉苦,父母才会寄那么一两张粮票过来,话里话外还提醒他,他已经不小了,应该成家立业,自己养着自己了。

原身渐渐认清楚,自己的父母是靠不住的了,他的未来,都会留在这个贫瘠的小乡村里。

为了让自己过的更好,原身将目标放在了村里条件最殷实,又是出了名疼爱女儿的蓝家身上,他的模样好,又有别于乡下那群粗壮的汉子,很会放低身段说一些肉麻的话哄骗小姑娘,正是春心萌动的年纪,蓝秀自然抵抗不了原身的诱惑,不顾父母的反对担忧,和原身谈起了朋友。

那个时候原身也是有过真心的,毕竟蓝秀除了没念过书,不是城里户口外并没有什么缺点,她性子温婉,可以包容原身很多婚后才暴露出来的小脾气,同时她又有乡下女人的坚韧淳朴,承担家里很多家计,加上两人后来又有了女儿,自觉回城无望的原身渐渐将心思放在了这个家里,一家人着实过了一段时间的幸福生活。

而且原身也不是没有优点的,比如在乡下主流重男轻女的情况下,他倒是和自己的岳父一样,对女儿简丹十分宠爱。

那个时候,乡下有不少女人都羡慕蓝秀,因为她有个疼女儿的父母,在寻常人家连女儿的彩礼都要截留,只给女儿一床被子就当是陪嫁的年代,蓝秀的父母给了她一桩青砖灰瓦房;在乡下男人普遍喜欢粗声粗气说话,一言不合就要动手打人的时候,蓝秀的丈夫文质彬彬的,从来不和蓝秀大小声,追求蓝秀的时候还曾给她写过几首小诗,辞藻华丽,听起来比书本上写的还要动听

蓝秀太幸运了,越是这样,就越是让人想要发掘她的不幸。

于是在蓝秀嫁给简西后多年不曾有孕,好不容易怀上了,却生了一个闺女后,那些女人的怨气有了一个宣泄口。

在她们看来,没有一个男人不爱儿子,蓝秀生下女儿简丹的时候,简西都已经二十六岁了,这个年纪在乡下早该是好几个孩子的爹了,结婚早一些的,最大的孩子都能够上学了,现在蓝秀生了一个闺女,简西心里一定是不高兴的。

结果这个男人压根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甩蓝秀坏脸色,反而在蓝秀下地挣工分的时候,这个男人抱着闺女喝奶换尿布,虽然很多人觉得他这是借机偷懒,可也不能否认简西对女儿是疼爱的,要不然,他完全可以把孩子往床上一扔,哪里需要费功夫时时刻刻抱着,孩子露出想要哭闹的表情,就赶紧唱儿歌,做鬼脸,把孩子给哄笑。

简丹再大些的时候,原身又开始教这个女儿识字,在村里人隐晦地问他啥时候再跟蓝秀生一个儿子的时候,原身也只说随缘,这辈子如果只有一个女儿,他也是知足的。

想看热闹的人没热闹可看,世界上竟然有不着急生儿子的男人,这下子女人们更加羡慕蓝秀了,只觉得她是最好命的女人。

其实原身也不是真的不喜欢儿子,只是他没有姐妹,家里就他们兄弟三人,从小到大就没有一个明显的例子让他知道男孩女孩在一个家庭里的轻重关系,加上海市的民风特殊,从小到大原身见到了许许多多脾气大,在家庭里说一不二的妈妈婆婆,也见到了不少不仅在外打拼,回到家里还得负责买洗烧的叔叔阿爷,原身就更加不觉得,只有一个女儿有什么不好了。

再说了,他干不了重活,光靠蓝秀养着家已经很是吃力了,再生一个儿子,势必影响到原身自个儿的生活质量,到后来,不是蓝秀不能生,而是原身自个儿不想生,每每哄着蓝秀做一些避孕的措施,只说是心疼她生孩子艰苦,只有一个女儿就够了。

这些迷糊汤灌下去,蓝秀怎么可能不爱这个男人呢。

如果没有回城这一遭,原身或许也能当一个好爸爸,好丈夫,可偏偏知青回城潮开始了,回到海市,是原身隐藏在心里的执念,他或许爱女儿,爱妻子,可他心中最重要的永远都是自己。

于是在思考了一段时间,确定自己没办法把蓝秀娘俩一块带回城里后,他选择了一个人离开。

按照简西继承的记忆,在回城后的第四个月,他就和他妈介绍的一个与他有着类似经历的女知青结了婚,对方家里的屋子更宽敞,简西就搬到女方家和女方父母共同居住。

后来下海潮开始,原身又在女方父母的帮衬下做起了小生意,生活渐渐有了起色。

那个时候,他逼着自己不去想乡下的妻女,再后来,原身的二婚妻子给他生了一个女儿,他干脆将对长女简丹的愧疚寄托在这个小女孩身上。

他的后半生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而曾经在乡下那些年的生活,则像是一副褪了色的影片,渐渐被他埋到了心底,再也不敢想起那对母女了。

而被原身抛弃的蓝秀和简丹娘俩呢

蓝秀高估了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也高估了周围人的恶意,在原身一去不复返后,蓝秀差点被铺天盖地的流言逼疯。

起先是刘勇,那个年近五十,她嫂子为她“精心”挑选的再嫁对象,这个样貌有些丑陋的男人倒是个心善的,在知道自己的态度后干脆利落地消失,可走了一个刘勇,后来还有数之不尽的张勇,王勇,只要习青青对她那幢房子的觊觎之心不歇,她就总能给她找出一个个男人,使劲破坏她的名声,让她迫于无奈嫁出去。

蓝秀咬着牙,拼着名声更差的结局找来族中长辈和大哥一家断亲绝义,然后干脆利落卖了那栋被觊觎的房子,带着女儿去县里念书。

那个时候县城里也受了南方发达城市的影响,出现了个体经营户的苗头,蓝秀在给女儿办妥就读手续后找了一份餐厅洗碗的工作,勉强生活下来。

县城离乡下并不算远,一些闲言碎语还是传到了县城里,蓝秀承担了很多压力,可她都咬着牙忍了下来,她只让女儿好好念书,在简西身上,她学到了一个有用的道理,那就是知识改变命运。

她想要女儿考上大学,然后远远离开这里,如果有可能,去海市看看,瞧瞧那个勾走了她丈夫的魂,让他宁可抛弃妻女也要回去的城市,到底是怎样的繁华和热闹。

因为心事重,外加过度操劳,在简丹考上大学那年,蓝秀就跟泄了所有精气神一样一病不起,在将攒下的足够简丹念完四年大学的存款后与世长辞,简丹没有辜负母亲的遗愿,大学毕业后顺利留校,成了一个拥有不错社会地位,十分受人尊重的大学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