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1 / 2)

第九十七章主角

林灯很喜欢那种亲自将信送到邮筒里的感觉,每次去邮信的时候, 她的心里都会感到既甜蜜又期待。

不过这种心情, 她不大好和彤云解释,因此笑着说了句“你不懂的啦”之后, 林灯便噔噔噔地小跑上了楼。

今天的晚宴,林灯将会是主角, 所以林春华一早就嘱咐过她了, 一定要打扮得漂亮一些, 穿最贵的衣裳,戴最贵的首饰, 绝不能给徐家丢脸。

林灯衣柜里最贵的衣服,就是去年为了参加各种社交晚宴,林春华给她买的那条水粉色镶钻纱裙。这条裙子除了用料华贵之外, 还是修身剪裁, 完美的突出了林灯的大胸和长腿,看起来非常扎眼,平日里林灯都是不敢穿的。

想着今晚她今晚去徐家,就是要被姑姑姑父拿出去炫耀的, 林灯只能收起低调的心思,换上了那件礼服。

其实林春华夫妇为什么再三坚持要给林灯办这场毕业派对,林灯心中大致有数。

徐信良是不久前才搬了大房子, 还中年得子,非常高兴,想要炫耀一番, 却碍于小儿子乃是姨太太所生,不好大肆庆祝,因此这会儿便借着林灯的名义搞一个大的聚会,除了展示他的财力和生育能力之外,还能炫耀一下自家这几个读书好的侄子侄女,徐信良想想都觉得脸上有光。

至于林春华,因为周姨娘不久前生下一子,林春华一直心中不快,感觉胸口压着块大石头似的喘不过气来。

这会儿她的侄女以年级第一的成绩毕业,是林春华最近所听到的最好的消息了,多多少少给她拉回了一点颜面,让她在外人面前有一点可以炫耀的资本,所以林春华绝不肯错过这个机会。

下午五点钟,林灯正在对着镜子描眉的时候,林春华派的车就来了。

林灯画好最后一笔后,穿上披肩,戴上与礼服同色的裸粉色手套,拿起手包,挽着妹妹的手一起出门。

先前林灯忙着考试,并没有来过徐家的新房子,只知道是在法租界。到了地方林灯才切身体会到,为什么之前林灼从徐家回来后,会说姑父这次下了血本了。

法租界的地价本就要比公共租界高,结果这回徐信良还买了一栋比过去更大的房子。房子还是两层,不过房间多了许多,光一楼就有五间房。二楼除了主卧之外,还有五个卧房,一个书房,两个卫生间,足够徐信良夫妇和周姨娘母子三人居住了。

周姨娘生子之后,在徐家的地位水涨船高,直接从一楼的佣人房搬到了二楼的房间。

林春华烦她烦的要死,却不好再对她动辄打骂。毕竟一个周氏虽然不算什么,可是她的儿子徐宛英,却是徐信良如今的心头肉。

林春华现在只要呆在家里,听见婴儿的声音,心情就很低落。直到见到林灯兄妹几个,她的脸上才重新露出笑容。

“你们可算来了快,里面坐。”林春华一边招呼着他们,一边挽住林灯的手,“今儿是你的好日子,怎么妆化得还是这么淡要不要进姑姑屋里补个妆”

林灯婉拒道“不用了姑姑,我还是学生呢,这样就好了。”

林春华看着林灯的脸,越看越喜欢“也好,我们家灯儿天生丽质,淡妆也很好看。不像某些人”林春华说着,瞥了一旁的徐宛娜一眼,“整天花费那么多心思在打扮上,又有什么用也不照照镜子瞧瞧自己,看看自己有没有人家那俊模样。”

要是搁在过去,徐宛娜听到这话早就要哭了。不过现在她只是脸色微变,并没有像以前一样哭着跑掉。

果然,在徐宛昌搬了出去、周姨娘生子之后,徐家内部的格局发生了不小的变化。

林灯突然有点心疼林春华。这个女人看似强悍,实则外强中干。如今的徐家可谓四面楚歌,林春华的日子想来并不好过。

她的能力有限,做不了太多。只能今晚好好表现,希望能给姑姑挣回一点面子吧。

作为宴会的主角,林灯先呆在楼上的房间里等候,林春华夫妇则在楼下招待客人。直到时间差不多了,宴会即将正式开始,林灯才挽着林春华的手臂,在徐信良和林修诚、林灼的陪伴下出现在众人面前。

林灯以前参加过别人家里举办的晚宴,不过这还是她来到这个时代之后第一次出席以自己为主角的晚宴。

在所有人的目光都凝视着自己的时候,林灯下意识地感到了一丝不自在。

不过她很快就察觉到,大多数人的眼神都是善意的,欣赏的,甚至惊艳的。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林灯便逐渐放松下来,嘴角的笑容也不那么僵硬了。

挽着林春华的手臂和她一起下楼之后,很快便有几家的夫人带着各自的子女过来,围着林灯姑侄俩说话。

林灯今年才十七八岁,在杭县或许已经不小了,不过在上海并不算大,一般人都想不到她曾经离过一次婚。因此在一些人家看来,林灯还算是个不错的结婚对象。

不过,也仅仅是还不错而已。

在大多数的夫人、太太看来,林灯的长相过于明艳了。尤其是那双眼睛,又大又亮,就算没有浓妆艳抹,也颇有几分电影明星的风采。要是娶回家做媳妇的话,未免有些太招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