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2)

林晓是不会这么不中用的腿软了,他就是想问,“你怎么知道我穿多大的衣服和鞋子啊?”

顿时,林晓觉得自己问了个蠢问题,因为元韶凑近他的耳边,轻笑道:“我对自己亲手握过的腰还是有那么点自信的……”

暧昧又充满了粉色的恋爱泡泡瞬间像是幻觉一样,充斥着这一方小小的世界,林晓说不好自己那么早向元韶提出包养的要求是不是太傻了。

因为元韶看着就不像柔顺的小白兔,他身上有种猎人的气质,让林晓错以为自己就是他被狩猎的猎物,已经被盯上了,再也离不开。

近在咫尺的耳朵,如玉般莹润,元韶觉得自己的牙根都在发痒,最终也没有下得去口,只是用手指捏了捏,果真如想像般的拥有柔软的触感。

林晓被他的举动吓回了神,往后退了一大步,手捂着耳朵,看着元韶的眼神像是在看一只色狼。

元韶又想笑了,但是为了眼前好面子的小宝贝,只是扭过了头,忍住了笑意。

此时的林晓真不像是昨天主动提起要包养他的大胆的人,现在像只羞怯的兔子,眼睛都有些红红的,又委屈又不敢置信。

比耐心,元韶绝对是一流的,即使他自信以他的手段,把林晓骗到手也是非常轻易的。但如果这中间夹杂着他想要的真心,那就落到下成了。

林晓发现自己和元韶分开睡时还是松了一口气的,即使他自己不清楚,也觉得,要是和他住在一个房间,那肯定很危险,非常危险!

这就是林晓的直觉。

莫名其妙的同居日子就开始了,第二天元韶和林晓一起吃了早餐就回剧组拍戏去了。

林晓还是特别宠爱情人的,把人送到了门口,元韶衣服鞋子都穿好了,但就是不走,一直用莫名的眼神凝视着林晓。

林晓挠了挠脸,侧头看着三三,“你说他这是怎么了,忘了东西吗?是钱包还是手机?”

三三也很苦恼,它毕竟不是真的人,对人类的思维完全琢磨不透。但是方法都是光脑想出来的啊,连上网路搜了无数的电视剧,把相关情节截屏下来。

三三似乎有点明白这人是什么意思了,默不吭声的把照片给林晓看了。

林晓没有多想,上前对着元韶的脸颊亲去,公事公办的简直没有人情味!

不过元韶明显并不嫌弃,笑弯了好看的眉眼,锋利的棱角都给打磨光滑了。

在林晓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脸侧了一下脸,双唇紧贴,本想随意亲一下的林晓陷入了被动,全身的感觉唯余唇上的那一点热度。

比起元韶吃完饭就立刻洗漱完,唇齿间都是淡淡的薄荷气息,林晓有些恍惚的想,刚才他还没把三明治吃完,嘴巴里都是沙拉酱的味道,这是他最近迷上的口味。

三三白色的光球又开始发烫了,哎呦喂,即使是在他们那里,民风再开放,它也没见过几次现场版的真人KISS啊。

没想到来了这里,就看了主人几次的秀,不过——真好看啊……

林晓又被元韶揽到跟前,虽然身高只差半个头,但是一直仰着头亲吻,也让他有些累了。元韶非常体贴的把他抱起坐在半人高的鞋柜上,把人压在墙上仔细的亲着。

细细密密的吻铺天盖地的下来,就像元韶的热情,突如其来的快要把人淹没。

阵阵的门铃声响起,打断了两人热火朝天的吻,元韶气息略微不稳的拧眉想到,这个时候这样没眼色的除了董志成,还有谁敢过来打扰他?

董志成按了半天门铃才看见元韶打开门,比平时的气势更胜,看着他的眼神像是在看什么不识相的人一样,嫌弃的不行。

主要董志成发现他的唇色似乎更红一点,更水润一点,眸色暗沉,气息不稳,略显淩乱的发丝在强迫症快进入晚期的元韶身上,简直像是火星撞地球一样不可思议。

董志成总觉得屋里面有什么不对劲,把头伸直想偷看一眼,就被元韶把门砰的一声关上了。

被莫名放开,又被莫名关在里面的林晓一脸懵。

林晓:……

“看什么看,给我开车去,你现在穿的衣服真是越来越没品味了。”一脸嫌弃的元韶大步走开,步伐稍显急躁,有些别扭。

董志成:……你忘了这衣服是大少爷你恩准我穿的,还夸过我有品味的衣服了吗?

元韶内心:林晓真是太可爱了,可不能让董志成给看见林晓此刻的模样,只有他才能珍藏所有他最美的最动人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双更,喜欢的可以收藏养肥哦,爱你们,笔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