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第七章(1 / 2)

请魅惑这个NPC mijia 3519 字 4个月前

一番商谈后,四人很快定下了明天的行动计划,那就是去冉文宇先前说的小镇广场,见一见那位黑发黑眼的卖花姑娘。至于今天晚上,他们则决定在同一个房间入睡,毕竟,梁玉完全契合海威尔教派挑选祭品的条件,处境实在太过危险,马强并不能保证自己一个人就能够保护得了她。

这一晚,梁玉和冉文宇睡床,马强与高瑞华则在床的两侧打了地铺。幸运的是,这一晚依旧没有什么危险发生,四人顺利的迎来了第三天的早晨。

在去旅店餐厅吃饭的时候,他们又遇到了阿瑟姆。阿瑟姆的态度与昨天一样,文质彬彬的向他们问候,随后再次向冉文宇提出了约会的邀请。然而今天的行动,冉文宇是不可或缺的,所以他只能做出一副十分惋惜的模样拒绝了阿瑟姆的邀约,并表示自己今天要跟朋友们一同行动。

阿瑟姆湛蓝色的眸中闪过一丝令人不忍的失望,却仍旧还是微笑着表达了自己的理解“文宇你是跟朋友们一起来的,的确不能一直陪着我。不过,我希望我们还有机会能够一起游玩,我还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想要带你去看看。”

不知为何,看着阿瑟姆“温婉大度”、“善解人意”的模样,冉文宇突然油然而生一股“自己的确很渣”的内疚感,连忙点头敷衍了两句,随即匆匆回归小伙伴们的怀抱。

“真是太渣了。”梁玉远远看着美人儿黯然神伤的模样,忍不住评价了一句。

“是啊,好渣。”马强附和。

冉文宇“”

k的确很渣,我的nc竟然被如此始乱终弃,这实在让我有些不太开心。

冉文宇“”

不,k大佬您听我解释,这一切只是个“大成功”的意外我也不想的

连遭重创,冉文宇将可怜兮兮的目光投向唯一一个没有控诉他的大好人。

高瑞华抽了抽嘴角,抬手拍了拍冉文宇的肩膀,叹了口气。

吃完早餐,四人立刻向中心广场进发,不过他们来的似乎早了一些,那位买花姑娘还没有出现。

为了节省时间,冉文宇留在广场等人,其他三人则分散开来,向周围的店家打探那位卖花姑娘的消息。很快,他们就将对方的情况了解了一个大概。

那位姑娘名叫芙蕾雅,今年十四岁,是个很可怜的女孩子。父亲卧病在床,母亲耐不住寂寞、跟人跑了,只能靠芙蕾雅一个女孩子辛辛苦苦赚钱。芙蕾雅尚未成年,找不到什么稳定的工作,只能四处打打零工,最近这一段时间是春天,她家小花园里种的花都开了,于是也会来人流量最大的中心广场,卖花赚点外快。

就在众人打听得差不多的时候,芙蕾雅终于挎着小花篮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挂着讨好的笑容向街边的男男女女推销自己的鲜花。

发现正走在一起的梁玉和马强,小姑娘眼睛一亮,连忙跑了过去,递上手中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哥哥,为这位漂亮的大姐姐买一支花儿吧”

虽然先前没见过芙蕾雅,但看着面前举着鲜花、黑发黑眼的女孩子,两人立刻就锁定了她的身份。

马强从口袋里掏出钱,买下了芙蕾雅的花,小姑娘眉目弯弯,十分讨喜的连连感谢,祝福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

梁玉有些尴尬,却红着脸没有反驳,马强抓了抓头发,勉强硬撑着道了声谢。眼看小姑娘打算离开,他连忙一把抓住对方的手臂“等等,你等一下”

芙蕾雅被吓了一跳,笑容收敛,整个人都警惕起来“哥哥,你还有什么事情吗”

马强口才不行,不知该如何开口,支吾半天,惹得小姑娘更加害怕,下意识挣扎起来。

“你不要怕,我们有点事情想要询问你,不会伤害你的”发现情况不对,梁玉连忙柔声安抚,只可惜芙蕾雅并不领情,黑色的眸中满是恐惧慌乱,挣扎的越发厉害了。

“我感觉这孩子的反应有些太大了。”发现了芙蕾雅,同样匆匆赶过来的高瑞华推了推眼镜。

“一个独身的未成年小姑娘,被马哥这么人高马大的陌生男人抓住,不害怕才怪吧。”冉文宇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异样。

“根据我们刚刚打探到的消息,这个芙蕾雅虽然年纪小,但由于经历的事情太多,所以性格十分成熟沉稳。哪怕突然被马强抓住,也不应该如此失态。”高瑞华反驳。

“你是说她以前也许被绑架过,遭受过心理创伤”冉文宇若有所思。

两人对视一眼,判断这个芙蕾雅的确是个有故事的nc。

不过,故事什么的目前先放在一边,他们现在要做的,是尽可能安抚住这位小姑娘。

赶在镇民们发现不对、赶过来阻止之前,曾经与芙蕾雅有过一面之缘的冉文宇快步走过去,打了个招呼“嗨,小姑娘,你还记得我吗”

芙蕾雅看到冉文宇,竟然当真迅速安静了下来,似乎是松了口气“是的,我认识你,你是阿瑟姆哥哥的恋人,阿瑟姆哥哥还从我这里为你买了支玫瑰花儿呢”

听到这句话,高瑞华三人纷纷看向冉文宇,一脸八卦。冉文宇被冤得一脸血“不,你误会了,我和阿瑟姆只是朋友,不是恋人。”

芙蕾雅神色了然,十分早熟“友达以上、恋爱未满,我懂得。”

冉文宇“”

不,你不懂

深吸了一口气,冉文宇不打算继续在这件事情上纠结“我听人说,你叫芙蕾雅是吗你与阿瑟姆很熟”

“不算孰,但是阿瑟姆哥哥是个好人,经常从我这里买花,还为我画了张肖像画。”小姑娘脸颊红红,提起阿瑟姆来,连语气都甜蜜了不少。

“那你知道他来这个镇上多久了”冉文宇趁机打探。

“应该有十多天了吧,具体我也不是很清楚。”芙蕾雅乖乖回答。

这个答案,跟阿瑟姆的自述吻合。据他所说,他最开始在镇东边的另一家旅店住了五六天的时间,然后为了更换心情,才搬去了镇南的outer fo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