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煜城终於体会到了郑星洲听到他说出口的情话的感受,心跳加速,震耳欲聋。
血流奔腾,带来点点红意,悄无声息的浮上体表。
幸好他的皮肤比郑星洲黑一些,没有那么明显,掩盖住了这一反应。
但掩盖不住另一个反应,仲煜城愈发闪亮的眼神。
烟花绽放在他耳边,他听见了心动的声音。
喜欢,喜欢,喜欢。
喜欢这样坦率的郑星洲,喜欢这样可爱的郑星洲,喜欢坚持平等的郑星洲。
每当他以为自己已经喜欢他到了极点的时候,总会有事实告诉他。
不,远远不止,你还能比你想得更喜欢他。
什么样的奇迹才能让他们相遇相知相爱?
仲煜城的眼睛亮极了,不似有光亮起,倒好似有无穷无尽的喜欢在他眼里凝聚,最终落到郑星洲身上,像温柔的海水,缓慢但坚定的包围了他,无处可逃。
仲煜城喟叹了一声,伸手抱住了他,呼吸着他身上的气息,轻声道:“我的不断退让,只是因为我能给你的太多。”
他话里几乎充斥着遗憾:“我给予你的远比不上你给予我的。”
他合上眼,将一切情绪掩入心底:“你是我最珍贵的宝物,远胜於我所拥有的一切。”
阳光洒在身上,带着自然独有的温度,一缕缕浸透身体内部,让郑星洲在活蹦乱跳的心脏跳跃间,感受到暖意席卷全身,他半眯着眼,在舒适的环境和奇妙的气氛里,察觉到了自己的心满意足。
仲煜城将冲动压抑在心底深处,才缓缓抬眼看向郑星洲。
郑星洲眯着眼看着他,脸上露出了一个傻乎乎的笑容,整个人往外透露着开心和满足,软乎乎的好似能随意戳上几下也不会反抗。
虽然郑星洲没有说一句话,但是他的神情就是最好的回答。
仲煜城喜欢这样,他对郑星洲说出的每一句喜欢,都能让郑星洲欢喜,这难道不就是他所期望的吗?
他喜欢的人因为他的喜欢而开心。
这足以慰借他每一次克制下去的冲动。
他在这些地方总有些过於固执。
那个想法被他压抑在心底,从未与旁人说起,如果他想和星洲发生什么,那也一定是要和完整的星洲,将所有人格融为一体,仍喜欢他的星洲。
但是现在眼前看上软乎乎的小兔子,毫不设防的朝他笑,软和得一塌糊涂,好似在邀请他来摸摸他的毛。
仲煜城手指微动,将手上的书放到一旁,干脆俐落的伸手将他圈在怀里,才试探着在郑星洲脸上轻轻蹭了蹭。
郑星洲眼睛弯弯,冲他笑,笑容如同无声的允许。
仲煜城加大了些力道,轻轻掐了掐,郑星洲似乎有些疑惑,他歪了歪头,眯起的眼睛缓慢睁大了些,不明白仲煜城想做什么。
阳光晒得他暖洋洋的,气氛又好,郑星洲疑惑了两秒,又将仲煜城试探的行为抛到了脑后,他熟练的往仲煜城怀里钻了进去,从自己的躺椅上慢悠悠的钻到了仲煜城的躺椅上,熟能生巧的找到了个贴合的位置,靠在他的胸膛上,下意识的蹭了蹭他的手。
“先生,你也是我的奇迹。”他看着天空,轻轻叹了口气:“我从未遇到过拥有像你这般炙热情感的人。”好似从未枯竭的源泉,流淌出他的爱。
太过炙热,又太过沉重,远胜於他曾经看到过的爱情。
这甚至让郑星洲产生了惶恐,为什么他这么喜欢我?我值得他这样过度的喜欢吗?
但感情是不会骗人的,他的每个动作,每个眼神,每句话,都是那样的真诚,好似掏出自己的心脏献给了他,哪怕有太多的不合常理,太多的质疑,都在他坦诚的爱情面前,变成了回应。
我也有一点点喜欢你。
我会更努力的去喜欢你。
天空上慢悠悠的飞过了一对粉红色的鸟,依稀可见爱心形状,他本要说的话,就又咽了回去。
或许爱情就是这样?
毫无道理和理智,只有无穷无尽的情感在脑海里奔腾?
郑星洲的喜欢是十分克制的,他小心翼翼的付出,然后仔细观察着对方的反应,一旦发觉有任何不对,就立刻收回,然后告诉自己,我不喜欢他。
这是在他所接受的教育和环境中培养出来的。
而不是像仲煜城那般,不考虑后果,不考虑失败,将感情付诸行动,毫无冲疑,甚至越演越烈,这一点倒仍符合仲煜城一贯的人设。
仲煜城不知道他的想法,他只是因为郑星洲的话而轻易展颜,然后伸手又掐了下他的脸,力道极轻,在看到郑星洲脸上浮现出的红印时,还一脸认真的亲了亲红印的位置。
“因为我喜欢你。”仲煜城在他耳边道:“我从未想过我会喜欢上一个人。”
郑星洲微微一动,将目光落到了他脸上,仲煜城语气温柔,嘴角带笑,轻易的将往事说出了口:“我小时候……”
他眼前景象回转,好似又看到了那个女人,她自然是美的,不然也不会让那个男人一而再再而三破例,让她入住祖宅,为她上演星空告白,只为博她一笑。
她为他生下了儿子,她得到了一切,她甚至成为了家主夫人。
在她短暂的人生中,她已然达到了常人无法触及的地步。
而这一切只是因为一个男人对她的宠爱。
对她来说,人生中唯一不如意的地方,大概就是那个生母地位卑下的非婚生子了。
因为这是那个男人出轨的证据,或许在她看来,这还是那个男人不再像以往那么宠爱她的起因。
仲煜城语气悠然,好似说着别人的故事:“仲家家主有一个爱人,被他捧在手心,她为他生下儿子之后,我出生了。”
郑星洲知道仲煜城的过往,这不是秘密,所有效忠他的下属都清楚他们效忠对象从非婚生子到仲家唯一承认的继承人的传奇经历。
但是郑星洲确实不知道,他在作为非婚生子时候的故事,这太过隐私,又因着一些隐秘的原因被埋藏在时光里,无人敢提起。
所有人都知道,他在小时候不被家主认可,甚至没有得到家主的承认,但这并不影响他成为最终赢家的既定事实。
但此刻仲煜城语气淡然的说出往事,才将众人不敢深思的过往向郑星洲掀起了一角:“我是他一夜欢愉的证明,是她无法忽视的证据,她厌恶我。”
郑星洲下意识的握紧了他的手,光开头就已然让人浮想联翩,人性在不经意间的丑陋往往能让人大吃一惊,更不要说如此蓄意的强弱对比下的厌恶会导致出怎样极端的恶。
他心里涌动着无数的话,安慰的,鼓励的,他几乎觉得自己就要说出口了,但是他看到了仲煜城的神色。
冷静淡然,没有一丝一毫的伤感,他只是在单纯的告诉他为什么他会如此喜欢他,为什么他的感情会如此的不同寻常的炙热。
而不是在渴求安慰与认同。
他不需要这个,他早已将过往一一埋葬,包括曾经或许有过的希翼和渴望。但如今他再次说出口,平静的好似说起一段寻常往事。
仲煜城察觉到了星洲担忧的眼神和不自觉握紧的手,他心中有些许暖意流过,便朝他露出了个笑,尤记得安抚他道:“命运将你送到我身边,就是对我最好的慰借。”
郑星洲抿起嘴,将嘴唇扯成了一条直线,显然并不是这样认为的。
仲煜城看着他的表情,便忍不住心中的匪夷所思,他意外於自己提起往事时的平静,也意外于郑星洲眼底的心疼。
原来,当年我想要的只不过是这样一个眼神罢了。
虽然当年的我没有得到,但是冲来的我却得到的太多,这几乎让他克制不住心中的笑意。
命运或许亏欠於我,但最终我们扯平了。
因为他将你送来我身边。
仲煜城笑出了声,畅意而又欢喜。
郑星洲有些迷茫的看着他,显然不明白他为什么说着说着反而笑了起来,还笑的那么痛快,痛快到坦然的地步。
仲煜城停下了笑声,伸手抱紧了郑星洲,让怀里被填满,低头呼吸间全是郑星洲的味道,才开口道:“只是想起往事,察觉到当年的幼稚,忍不住有些发笑。”
郑星洲眼神里的心疼慢慢转变成了疑惑。
“我刚说到哪了?”仲煜城回忆了下,才接着上文继续道:“她厌恶我,一半是因为她发现那个男人没有那么宠爱她,一半是因为她发现红颜终将老去。”
现在回首当初,他甚至能轻易的发现她的惶恐和软弱,这让她下意识的将一切情绪发泄在了更弱小的人身上。
怪不得他在之后很快就移情别恋了,仲煜城捏了捏手里的手心,有些许发笑,这就是弱小者的可悲之处了。
“大概有两年多的时间,她试图用我来证明,仲家家主仍然是宠爱她的。”仲煜城没有提起那段时候发生了什么,他随意的带过了这个话题:“两年后,她彻底失去了他的宠爱,在某一天之后,她消失了,仲家家主宠爱的对象换了一个人。”
仲煜城终於说到了他最初提起这个话题所想说的话:“她是仲家家主最喜欢的一个情人,他为她破了太多的例,一度让我以为他是因为太过於喜欢她,才觉得我是不该出生的。”
郑星洲微微一动,忍不住看他。没有找到一丝软弱,唯有平静与淡然。
但这不妨碍郑星洲心中流淌过酸意,忍不住亲了亲仲煜城的下巴,好似一个冲来的安抚。
仲煜城飞快的按住了他想躲回去的头,跟他交换了个深吻,眼见郑星洲飞快红了脸,软下了腰,才轻轻卷过他的上颚,结束了这个点到即止的吻。
郑星洲脸色微红,看了眼巍然不动的仲煜城,忍不住毫无威慑力的瞪了他一眼。
仲煜城被他眼波荡漾的看了一眼,索性低头又亲了亲他的唇角,极为亲昵又丝毫不过线。
以至於郑星洲丝毫看不出来,他心底沸腾的火焰。
仲煜城眼底流淌过欲色,手下却规规矩矩的握着郑星洲的手,另一只手绅士的停留在腰侧,全然没有一处逾矩。
“但事实证明,他们的爱情不过是一朵浪花,在浪潮退去时,就会轻易破灭。”仲煜城继续着之前的话题,漫不经心道:“我那时候年纪还小,见着了他们的模样,便以为爱情就是这样。”
“将美貌点缀为世间最丑陋的模样,用宠爱将她宠成愚蠢又虚伪的性格,又用爱情作为借口,看不见对方的一再越线。”他停顿了片刻:“令人厌恶又足够丑恶。”
“所以,我从未对它抱有期望,也从未想过,我会喜欢上一个人。”
仲煜城低下头看他,语气蓦然低沉:“直到喜欢上你,我才知道,原来爱情不是那样。”
“它波涛汹涌而又无处不在,看到你时我便欢喜,不见你时我便想你。”他笑着道:“我之所以以为爱情的丑恶大概是因为他们本人过於难以言喻。”
“我们不一样。”
“因为你是那么好,好到世界上找不到另一个人像你这般,让我欢喜,让我解忧。”
他承诺道:“我不会像他一样。除了你,只有你。”
“全世界最喜欢你。”
他这一连串的话,飘进耳朵,穿过大脑,所过之处点燃了一簇簇火焰,几乎让郑星洲脱口而出,所幸他及时克制住了自己的冲动。
但克制再克制,也仍忍不住冲仲煜城露出个小小的笑,小声回应他道:“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先生。”
风轻轻吹过,带来了远处的花香味,慢慢停留在他们鼻尖,双目相接,心里柔软的不可思议,就是唇边的笑意都欢喜的好似能挤出甜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