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第014章

一个大男人皮肤这么好,还长一双这么好看的手,简直就是罪恶。

林薇虽然不知道这个神秘人为什么要帮她推文,但既然帮了她就说明没有恶意。随后注册了个微博,取名“微笑smile”,顺手点了神秘人关注之后,转而打开作者后台。

后台上显示的收藏,呈直线上升,已经将近两千,而那留言的数目,也已经高达一千五百多!

如今碧江论坛上,原本那条说《逆途》数据诡异的帖子,已经彻底掐的不可开交,甚至有人又新开了一帖,连神秘人的节奏都带了出来。

【新人买广告宣传文章,这种行为到底该不该抵制?】

不挂文名和作者,想必大家也知道楼主说的是谁。就事论事,买通微博大V帮忙打广告,究竟花了多少钱?用这种不正当途径碾压一众勤恳码字的小透明,该不该被抵制?

最后说明,楼主日收入三百+不存在眼红因素!

№0 ☆☆☆= =於XXXX-04-17 12:50: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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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碧水已经被这个新人作者屠版了,并且我的加的几个作者群都在探讨这个作者,然后我们好几个人去搜索来看了看,竟然都被作者的文圈粉了2333

№1 ☆☆☆= =於XXXX-04-17 12:52:2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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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收入三百+很多么?只有我一个人感觉楼主的口气很酸么?

№2 ☆☆☆= =於XXXX-04-17 12:50:41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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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碧水已经被这个新人作者屠版了,并且我的加的几个作者群都在探讨这个作者,然后我们好几个人去搜索来看了看,竟然都被作者的文圈粉了2333

№1 ☆☆☆= =於XXXX-04-17 12:52:55留言☆☆☆

哈哈,层主握爪,我们一样!本来只是好奇去看一看,但看完以后表示这个作者是真的有实力,写出来的东西很有诱惑力!

№3 ☆☆☆= =於XXXX-04-17 12:55:12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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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买广告的行为,来自一个碧江小透明的心声!(我是不会承认我眼红的!)

№4 ☆☆☆= =於XXXX-04-17 12:58:03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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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怎么知道作者就一定是买来的广告?证据呢?想诋毁人也请拿出证据来好么?

№40 ☆☆☆= =於XXXX-04-17 13:35:1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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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怎么知道作者就一定是买来的广告?证据呢?想诋毁人也请拿出证据来好么?

№40 ☆☆☆= =於XXXX-04-17 13:35:15留言☆☆☆

害怕,说话的口气这么冲,是原作者跑来洗白的么?

№41 ☆☆☆= =於XXXX-04-17 13:50: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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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手表示,我们老大从来不会收钱做宣传!楼主你能好好说话么?虽然我们老大总告诫我们要低调低调,但楼主太脑残,我们小蜜蜂们是不会眼睁睁看着我们老大被诋毁的!

№108 ☆☆☆= =於XXXX-04-17 14:50:05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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