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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原始社会种田记

这一二十人意见出奇一致,都觉得应该赶紧回去把事情好好同首领说说,尽量说服,争取这个雪季就同烈阳部落实现合并,吃他们的肉穿他们的皮衣。

体验过别人的幸福生活还要回去过自己的苦逼日子,这么巨大的落差谁受得了?

那么问题来了?

现在该怎么安排呢?

他们才赶了那么远的路过来烈阳部落做客,就转了一圈,吃了顿肉,这就赶路回去?这也太赶了。

那再留一两天?

好像也不合适,他们都等不及把所见所闻传回去。

只见这些穿着皮裙的异部落勇士满脸苦大仇深:“怎么办?谁拿出个办法来?”

首领的儿子——那个长手长脚的腼腆青年还在回味刚才那道鲜嫩的香辣鱼,回味得差不多了才说:“我觉得合并的事应该能成,我们可以分作两波,一波回部落去把这些见闻告诉我父亲,另一波跟我留下来,为迁徙做准备。”

有人冲疑:“就算真要合并,总得过完这个雪季。”

“我们半饥半饱熬过雪季等草木丰茂猎物肥美了再合过来?你傻?要合就趁早,想吃掉我们棕熊部落,他们总得拿出诚意来。”

青年说完环视一圈:“还有意见就赶紧说,都没意见我们就商量下一步。”

一开始他们还是克制的,等到商量分队的时候,场面就有点失控。谁都想留下来为迎接族人的到来做准备,都不想做传话的,为此,他们还变着法贬低自己。

“我不行,我嘴笨不会说,怕劝不动首领。”

“我耐力不如你们,禁不起这么来回折腾。”

“我留下来开山洞,保证族人过来就有现成的地方落脚。”

“我我我、我还想吃阿夏做的肉,我没吃够!”

……

所有人齐刷刷看向一不留神说出真心话的大傻蛋,正想批判他,又听他说:“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认识多长时间了,谁不知道谁啊?以前觉得我们的蜜就是最难得最好吃的东西,今天才知道那算个屁,我喜欢那个鸡那个鸭那个烧猪肉,都好吃。”

他这么说,其他人也叹口气说了心里话。

“来之前没想到,我就是想来吃几颗丸子。”

“谁不是呢?先前看到那些挂起来的肉我都傻了,看看他们部落的女人,手多巧;看看他们部落的小孩,胖乎乎的,长得多结实;还有那个弓箭,和我们用的大不相同。”

“记得那道腊肉拼盘吗?我们尝都没尝过那样的美味,人家还嫌弃,说那个优点就是放得住,到天寒地冻没法打猎的时候那就是他们的主食。”

“我们得主食是什么?是味道奇怪的炖肉,是有时候焦糊有时候不熟的烤肉,是野菜野果……”

有句话,都没明说,不过互相都懂。

没尝过阿夏做的肉,他们以前的生活也还可以忍受,以前觉得有肉吃,能吃饱就很了不起,出来一趟,心态变了,真的回不去了。

要是早知道会被腐蚀得这么彻底,他们宁肯压下好奇心,一定不来占这个便宜。

现在都走到这一步,再说那些也没意义,一番羡慕嫉妒之后,他们继续先前的讨论,谁回去,谁留下来。

这个讨论注定没有结果,不用问就知道,谁都不想跑腿,都想留下来,他们肉还没吃够呢。

实在没办法,稍晚一点,领头的青年去找了郁夏,说想借牛兽用用。郁夏本来在琢磨用手里的皮料做几个遮风的斗篷,听说客人来找,她暂停下手边的活。

那青年还说呢,说入了她的套。

郁夏就笑:“谁让你抱着蹭吃的想法,想来占我们便宜呢?这个决定对你们来说是很困难,但迈出这步一定不会后悔,这一点,你知道吧。”

知道啊,就因为知道,所以才想了这个办法,让他们驭牛兽去接父亲过来,让他亲眼看一看。

“这事只有首领和长老们才能做主。”

“那应该一开始就让能做主的来。”

“你说得对,但谁能想到呢?”

谁能想到烈阳部落已经变成这个样子了?谁能想到这边的生活好到他们来了就不想走?

不说了,说多了全是泪。

郁夏本来就极力想促成这事,她只不过调侃几句,牛兽还是要派的。当天,由二十头牛兽组成的小队就往棕熊部落去了一趟,跟她一起去的有那个早就眼馋想骑牛的青年,还有几个据说个性沉稳办事牢靠说话实在的兄弟,都是去帮衬做辅助说明。

听说儿子回来了,棕熊部落的首领也很意外,他立刻迎出来,问怎么回事?又一看人数不对,追问他是不是遇上伏击了,还想骂烈阳部落不是东西。

青年越听越不像,赶紧打断。

“不像您想的那样,我们是被烈阳部落的牛兽送回来的,赶回来有事商量。”

“……什么事?”

“合并的事。”

青年说完差点挨揍,好在他不是一个人,立刻有人拖住首领,又有人帮他说明。说小首领讲得不错,合并才是出路,不信的话,去看看就知道了,二十头牛兽就在外面等着,请首领和长老们亲自过去瞧瞧。

这个话是由部落首领信任的人说出来,这人平常就很可靠,不会信口开河。他说完,可信度猛然提高,同时也让首领的脸色变得难看:“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知道。”

“合并过去我们棕熊部落就不存在了,你想过吗?”

“我想过。”

“你还是认为这是正确的选择?”

“是的,没错。”

首领点点头:“那好,我去看看。”

过来的时候,二十头牛兽只驮了五六个人,回去的时候,牛背上都坐满了,首领包括长老全出动,在傍晚时分抵达烈阳部落,还没进去,就闻到有奇异的香味,闻到香味的同时,那几个已经尝过绝顶美味的口水都要下来了。

“一来一回早先吃的全清空了,不知道晚上吃什么。”

“我想先喝口汤,再来碗红烧肉。”

“要蒸蛋,蛋还没吃够。”

郁夏想了想,没她掌勺,晚上应该是石板烧吧,就这个最方便。再闻闻这个香味儿,是石板烧没跑,她领着人往里走,边走边交代通知首领,同时对肚子咕咕叫的几人说:“不是红烧肉也没有蒸蛋,今晚给你们尝尝我们部落最受欢迎也最常吃的一种肉。”

就和火锅一样,石板烧是吃不腻的,再加上它不用熬制汤底,实际操作起来比火锅简单太多,在部落里很受欢迎。

一行人非常好奇,他们耐着性子跟上去,又走了一段,就看到燃起的火堆,远远看去他们用的柴火乌漆嘛黑的,上面架着一块石板,石板上油亮亮的,上面摆着切成片片的肉,在炙烤下滋滋作响,肥瘦相间的肉片在逐渐卷曲,卷出美味的弧度,过度成引人食欲大增的迷人色泽。

他们看到男男女女拿自制的刷子给肉片刷上辣油,再撒上各种调味粉。看他们往巴掌那么大的薄薄肉片里卷上蔬菜,夹起来就啃。

一口下去,那些人就露出满足的享受的表情,他们吃得满嘴都是油,一边吃还和旁边人交流,切磋烹饪手艺,说什么时候刷调料滋味最好,说肉片切到什么厚度烤多久口感最佳。

早半天过来的已经知道了,这就是烈阳部落的日常生活,新过来的他们的首领和长老不知道啊,还纳闷呢,说雪季来了,你们还敢这么铺张?肉不省着吃?柴不省着用?

“这是在搞什么庆祝活动吗?还是为了欢迎我们?”

要是后者,那多不好意思……

话是棕熊部落的首领问的,郁夏让他不需要有心理负担,他儿子在一旁跟着点头:“人家平时就是这么吃的,可惜这会儿天快黑了,早点还能去训练场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