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原始社会种田记
从开始转凉,感觉一天一个温度,没过多久短衫短裤就穿不住了,乔越又换上崭新的长袖衣衫,洗脸的时候感觉头发有点长,正准备拿匕首削一削,就有只手从背后伸出来。
郁夏半搂着他,一手环过肩,另一手取过匕首:“坐好,我给你理。”
乔越当真规规矩矩坐好,郁夏掐着合适的长短耐着性子一点点削,谈不上什么手艺,她好歹做过不少造型,大概知道该怎么弄,再加上耐心好,一点一点削下来,还是挺有层次挺清爽的。乔越本来没那么多耐心坐下来慢慢理发,有这个时间他宁肯去做点更有意义的事情,因为在他头上忙活个不停的是郁夏,哪怕再坐不住也坐住了。
收拾干净之后,乔越洗了洗脖子,将散落的头发清扫出去,神清气爽迎接新的一天。晚点吃饭的时候,郁夏又拿出两套衣服给阿金和石头。
“短袖和短裤可以洗干净收起来,来年雨季再穿,天冷起来,那个不耐冻,”说着郁夏把长袖衣衫递到两人手里,表示这个落雪天也可以穿,穿里面,外头再裹皮子,“再冷一点,我给你们做双皮靴,那样就冻不着了。”
石头知道织一块布多麻烦,说像往常那样也能过,这么多个雪季都过来了,冻不着的。
“给你你就穿上,这身是比照你的大小做的,就你穿合适。”
想到以前凑合过的日子,再看看现在,石头心里泛酸,他感觉自己都想哭了,赶紧收住,点点头说谢谢嫂子,同时在心里发狠想着还得更努力干活才行。
阿金就是大大咧咧的样子,拿到之后就准备原地换装,看乔越抬脚就要踹过来,他赶紧跳开。
“我穿着嫂子做的衣服,越哥你别给我踹脏了!”
乔越咬牙让他滚蛋:“要点脸,换衣服回你山洞去!”
对哦,一兴奋差点忘了嫂子还在,阿金挠挠头,抱着新拿到手的衣服就往旁边山洞冲,三两下换上一身神气走出来,出来的时候还在绑皮带,边绑边问好看不,是不是特别好看:“不用你们说我也知道,最近我感觉看我的女人都多了。”
“……”乔越是想忍,一忍再忍还是没忍住,咬牙说,“看你的男人也不少,你当人家是在看你?他们在看你这身衣服。”
就像乔越说的那样,等他们换上新衣服出去,部落里又流出一地羡慕的口水。郁夏织的麻布品质不错,但也就是麻布,既没染色也没印花,她在裁剪的时候也以轻松舒适为主,没太追求设计感。即便如此,这也是如今最时髦的穿着,别人还裹着兽皮裙的时候你就穿上整整齐齐的衣裤了,这是多大的进步?
再者说,郁夏感觉这个设计非常普通,其实也是经久不衰的经典造型,上身效果是非常不错的。
说句良心话,族内是第一次这么期待雪季的到来。
再冷一点,他们就可以做肉。更冷一点,男人们就能跟着乔越做织机,女人们就能让郁夏带着纺线织布。等这一冬过去,他们之中很大一部分就有衣服可穿,明年开出土地把亚麻种下,再收一茬,所有人就都有衣服穿了。
族里期盼降温的时候,山上的坚果排着队熟了,也有很多野生的蔬菜和豆子都熟了,南北大陆同时迎来丰收的季节。
郁夏骑着牛兽上山去搂了好大几批坚果。运回来的坚果该去皮的去皮,有的直接可以晾晒,晒干之后就装在阿金打出来的石缸里,拿木板盖着。
她为坚果出的门,结果碰巧摘了几筐黄豆回来,不止有黄豆,还陆续找到几丛晚熟的旱稻,野生的稻谷远不像精心培育的杂交稻那么饱满,这收获也很让人满意。找回来这些她都没敢动,只是筛选了一遍,把空壳子滤掉,其余留种,等来年育苗。
陆续找回的这些种子让郁夏感觉生活真的很值得期待,这个雪季就得利用起来,南大陆没那么冷,土地不冻,她可以带着部落里的勇士牵着牛把地开出来。
这些种子被郁夏当做宝贝小心翼翼收好,还不止,她还收了不少瓜果蔬菜的种子,计画逐步把野生变成家养,还要想办法优化品质,提高产量,以后就不用出去碰运气采到什么吃什么,他们可以靠双手种出一片天来。
等到坚果晒得差不多的时候,她的种子也收得差不多了,这时打回来的猎物又能放好几天,轻易不会变质,郁夏觉得差不多了,问乔越狩猎队训好了吗,该结束操练准备干活了。
柏树枝丫砍起来,一头头的黑猪猎起来,香肠、腊肉、猪头肉、猪尾巴、猪蹄、猪舌、腊排骨……做好之后放到雪天去,随便煮一煮,切出来就吃,那滋味儿别提多好。
做腊肉不算难,比起纺线织布简单太多了,郁夏一个口令,大家一个动作,味道主要由她掌握,其他活能分就分,哪怕是第一次做,大家效率还不低,刚开始有点磕磕绊绊,后来就很顺了。
她特别挑出部落里手最巧的,专门负责灌香肠,眼看着调好味道的猪后腿肉通过粗细适中的竹节一点点灌入洗净的小肠里,把小肠撑得鼓鼓胀胀,每隔一段就用麻线系上,再拿磨得很细很细的鱼刺在肠衣上紮出气眼,等全灌好了,挂起来晾干之后就可以排队等熏。
连着三十多天,烈阳部落没消停过,天天猎野猪,日日熏腊肉。熏好的腊肉被分到各家,挂满一个个的山洞。
这段时间,你在部落里任何一个角落都能闻到腌腊制品的香味,那股香味儿随着白烟嫋嫋升空,传去附近。那些赶来换筐子的,稍微凑近点就走不动路,光闻着那味儿口水都要滴下来了,不间断的有人打听烈阳部落在做什么,也没得出靠谱的答案,想窥伺一二,又忌惮郁夏驭使牛兽的能力。
搞了半天什么也不知道,就知道这个部落像疯了似的,每天都在砍柴,每天都在打猎。
以前遇到黑猪心里多少还有点怯意,如今,当几头黑猪同时出现在勇士们的视线范围内,大家伙儿第一时间就能找到肉质最好的那头,然后这头猪就被他们自动分解成香肠腊肉,只要想想那个味儿,神仙都憋不住,一个眼神交流狩猎队就上了。
他们分工合作,该跑的跑,该射的射,该捅的捅,捅死之后还有人把偷偷藏在旁边的背篓取来,搬出里头壁沿薄薄的石锅,把捅出来的猪血接起来,想着放一会儿等它凝了,回去就能煮一锅血旺。
这都是阿夏教给大家生活的智慧!
以前他们这也嫌麻烦那也嫌臭,都是因为不会收拾,想想丢掉那些内脏,真是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