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乱世4
方沫两个这些天难得能坐在桌子旁舒舒服服的吃顿饭,虽然这个门可罗雀的乡间露天小面馆,一碗只有两片薄的近乎透明的牛肉的牛肉面竟然卖的比新城会宾楼还贵,但方沫还是吃的津津有味,一碗下肚后,就坐在一旁喝着免费的大碗茶,笑嘻嘻的看方炜吸溜吸溜的吃面。
看着幸灾乐祸的方沫,方炜一拍桌子,怒嚷道:「不吃啦!」
方沫伸出一只手对他晃了晃,方炜怒道:「五十文又怎么样?说不吃就不吃!」
方沫不理他,五十文他可以不心疼,可是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到时候想花银子还花不出去呢,反正饿肚子的只会是这位闹脾气的方大爷,又不是他。
方炜怎么会想不到这一点,很快败下阵来,气势矮了一大截,悲愤道:「老祖宗说食色性也,什么意思?就是说东西是人生中最大的享受,没有之一!
「我们十几年的兄弟,亏我这么信任你,你怎么对我的?不就是开了句玩笑吗?你竟然对我下药,让我的舌头失去知觉,害的我整整一天,整整一天三顿饭,吃东西一点味道都没有,跟嚼蜡一样!天底下有你这么做兄弟的吗?」
拍着桌子哀嚎道:「这日子过得还有什么意思哟!」
方沫一根根竖起手指,道:「第一,你活该。第二,食没有,你可以去找色啊!第三,我用的药药效只有四个时辰,现在已经是第二天了!」
方炜怒道:「那我舌头上的洞算谁的?说话疼,喝水疼,吃东西更疼,咸的辣的烫的更更疼……好容易弄到顿像样的饭吃,结果除了疼,什么都顾不上了,就算吃龙肉都不香!」
要不是舌头上那个洞,他至於比方沫这小子吃的还慢吗?
「算谁的?」方沫轻飘飘道:「当然是在谁的舌头上算谁的!要不然……谁咬的算谁的?」
方炜大怒:「要不是你下药,我会自己咬到自己的舌头?」
方沫翻了个白眼,他记得某个人十三岁第一次任务的时候,差点被人劈成两半回来,还强忍着一声不吭,现在竟然为了舌头上一个针尖大小的洞跟他闹别扭——好吧,他承认是比针尖大了那么一点点。
方炜和他相处十几年,哪里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断然道:「事关我的生活品质,绝不将就!这是原则问题!」
方沫无奈,从怀里取了个小瓷瓶出来,道:「疗伤效果一般,止疼一流……材料难得,用一点少一点了,你省着点儿啊!」
方炜大功告成,终於闹得方沫服软,心满意足、得意洋洋的接过瓷瓶,漱了口就开始装模作样的上药。
只是舌头上的伤,虽然一动就疼的厉害,但想要凭着这个自己把它找出来可不容易。
方沫实在看不过他笨手笨脚的样子,伸手夺过瓷瓶:「舌头!」
方炜嘿嘿笑着探过头来,伸出舌头。
方沫将瓷瓶凑到上方,瓶口微微倾斜,指尖在瓷瓶上轻轻扣了两下,灰尘般的药粉撒下来几粒,落在方炜舌尖猩红的破口上,口中道:「别动啊。」
方炜果然不敢动,眨眨眼:「嗯?」
方沫将瓷瓶收起来,道:「就这样待着,不到半盏茶的功夫就不疼了……但要是你舌头缩回去乱动,将药不小心吃进了肚子……哼,别怪我没提醒你。」
方炜小半截舌头晾在外面,含混道:「吃进肚子会怎么样?」
方沫端起茶杯喝茶,道:「你试试啊!」扭头不去看他故意装出来的丑怪样子。
方炜大怒:这缺德小子一定又在里面放了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也不知道吃了这个,是会浑身发痒,还是不停的打喷嚏……
正要抗议,目光忽然扫到一个窈窕身影正从路口走来,顿时息了声。
方沫没等到方炜发作,好奇的看去,发现他竟然真的老老实实伸着舌头,刚刚吐着舌头的搞怪样子早就不见了,倒显出几分痴傻来。
正要说话,却见方炜对他隐晦的使了个眼色,方沫会意,转头看去,只见一个提着剑、牵着马、一身鹅黄色衣裙的绝色女子正站在路旁,脸红的如同火烧,目光直直的盯着方炜,却不上前,面露挣扎冲疑,一副强忍着才没有落荒而逃的模样。
方沫和方炜心意相通,几乎立刻就猜出了她的身份,正是前天傍晚在破庙里遇到的故人。前晚他和方炜怕有什么人闯了进去,在破庙的必经之路上轮流守了一夜,昨天早上遥遥看着她离开才继续上路,没想到才过了一天就在这里遇到了——当时她虽然神智不清,但多少有些印象,大约是怀疑上方炜了。
也难怪方炜会这幅模样,若是让这位姑娘给认出来,他们两个只是尴尬,但对方不仅尴尬,更是难堪……是以这种事,大家都烂在肚子里只当什么都没发生才最好。
他倒是很佩服这位姑娘的勇气,要换了是别的,就算认出来也会假装不知道,跑的越远越好吧!
「这位姑娘,」方沫看着她,眨眨眼,歉然道:「我哥哥吓到你了吗?」
「啊!啊?」黄裙姑娘受了惊吓似的回神,这才留意到原本背对着她的方沫,待看清他的模样,顿时又失神起来:这少年,怎么生的这般好看?
方沫自顾自的说下去,道:「姑娘不要怕,我哥哥他虽然……这里……」
他指指自己的头,没有讲话说明白,苦笑一声继续道:「但是他心地很好,不主动欺负他的话,他绝对不会乱打人的,你放心好了。」
又对方炜道:「快把舌头缩回去,吓到人家姑娘了——面现在已经不烫了,快点吃完我们还要赶路呢。」
方炜瓮声瓮气的应了一声,憨憨的将头埋在面碗里大吃起来。
方炜的「痴傻」让黄衫姑娘明显松了口气,看看放在地上的铁锅,和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问道:「你们不是本地人吧?」
这黄衫姑娘声音清越,语声爽朗,原本就是不拘小节的江湖儿女,恢复镇定后,举止言谈颇为爽利,令人心生好感。
方沫嗯了一声,随手一指道:「我们是从那边来的。本来家里有房子有地,日子过得还凑合,可这次朝廷征兵,十六岁以上的男丁都在征召之列……我也不是怕死,可是我一走,我哥哥怕是要被人欺负死了……没办法,只好带着他逃出来了。」
黄衫姑娘看看他指的方向,更松了口气,道:「这位小兄弟不要嫌我多嘴,你不去征兵是对的,何苦为了那昏君的一时兴起去卖命?只是出门在外,一举一动都要小心,外面什么样的坏人都有,不要以为身无余财就是安全的……到了人多的地方,你还是在脸上涂点东西,遮起来的好。」
方沫认真道了谢,目送她离开,方炜喝完最后一点面汤,嚷了声「舒服」,低声嘀咕道:「没见过这样的,救人的比被救的还怕见人。」
他自然不会在这件事上多说,又覥着脸道:「你的药可真灵,真的就不疼了……那个……吞下去的话……会怎么样?」
方沫转头,看傻子似的看着他,道:「吞下去就不管用了啊……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
方炜一愣,只恨得牙痒痒:「臭小子,你给我等着!」
——
虽然走小路难免要风餐露宿,但是他们谁都没提转道官道的事。
官道上到处都是难民,百姓们以往逃难,还知道朝京都走,朝繁华城市走,那里有皇帝和大官,多少能发放些救济,可如今祸就来自京都,便连逃都不知道朝什么方向逃,只能闭着眼睛走到哪里是哪里。
走在官道上,难免就要目睹这些人间的绝望和惶恐,也会遭遇一些不开眼的人,仗着人多,看见有些油水可摸的人就上前勒索。这些人,宰了的话罪不至死,打一顿又没意思,而那些抱着你的腿哭的小姑娘和老太太,则比这些人还要令人无措。
两人既没有济世救民的本事,也没有视而不见的铁石心肠,只能做了懦夫,仗着有几下身手,专走没人的山路,来个眼不见为净,只偶尔在大些的城镇落个脚。
「听说中州刺史也反了,」方炜说起先前听来的传闻,道:「算起来,就我们知道的举了反旗的,就已经有五个势力了,这还不算还没正式开口的霍家堡。
「打仗打的是兵,是将,可更要打钱粮。各地已经举事的,和准备举事的,以及准备左右逢源的,都拼了命的囤积粮草,导致粮价一天一个样,只是苦了我们老百姓。这个季节原本家里就没什么存粮,如今有些城镇的粮价已经涨了快十倍了,还有价无市。
「青壮还好,闭着眼睛在征兵的地方报个名,战死也比饿死强,妇孺就可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