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就连霍斯予都大喜过望,他心里怦怦直跳,看着周子璋,结结巴巴地说:"那,那什么,你别操心,一切有我呢,姓黎的俩兄弟对你有恩,就是对我有恩,我瞧在你面子上,会关照着的,就是人家的家务事咱们不好随便插手,不然照我以前的脾气,江临风又算老几……"
周子璋似乎脸色缓和了些,一路无语。
到了医院给黎箫办了出院手续,领着他直奔丽晶酒店,他们到的时候被租来开记者招待会的礼堂已经座无虚席,这个地方毗邻香港,传媒业发达,娱乐杂志都比其他地方多,江临风的公司总部在香港,是两地出了名的风云人物,有点什么动静一般人都喜欢关注。这回他先有同志绯闻传出,又有公司资产重组在后,财经类八卦类记者齐聚一堂,都想听听他给个什么说法。周子璋他们悄悄地溜进去,坐在后面角落里,看着台上的江临风带着一脸轻松微笑,一言不发,由着公司的公关部发言人替他挡着。
周子璋微微蹙眉,说:"这家伙挺老神在在的啊。"
"江氏掌门人,确实不简单,"霍斯予在一旁柔声说:"我在S市的时候就跟他打过交道,这个人是个老狐狸。而且,"他看了一旁的黎箫一眼,压低嗓门说:"此人男女不忌,风流的名声连我都听说过。"
周子璋更加不满了,担忧地看了黎箫一眼,叹了口气,柔声对黎箫说:"箫箫,坚强点,周哥陪着你,不怕啊。"
"我不怕,"黎箫咬着唇说:"听他发了言我们就走,该了断的,我会了断的。"
"嗯。"周子璋摸摸他的头发。
"我说句实在话,"霍斯予凑过来,低声对周子璋说:"这孩子要真能了断最好,他那样子,一看就不是能玩得起的,别回头再把小命给搭进去就不划算了。"
"我知道,"周子璋叹息说:"可他好像,对姓江的挺上心的。"
"就这样才悬了,"霍斯予把周子璋往自己身边拉了拉,几乎要吻到他的耳廓,悄悄地说:"哪个公子哥儿没点这种事?要都能把外室扶正了,这世道就得颠倒了过来。你想这姓江的瞧着也得三十好几了吧?他们家也算家大业大,怎么可能让他跟个男人,还是个病恹恹的男人厮混长久?我要是江家其他的人,这时候铁定拿这件事大做文章,把姓江的名誉信誉毁个彻底,架空董事局一脚踹了他,成全了他不爱江山爱美人的嗜好。"
周子璋眉头紧锁,说:"其实他若是变成个平头百姓,倒也简单了。"
"傻子,那才麻烦。"霍斯予嗤笑说:"这男人野心十足,城府深沉,能甘心被人从权力巅峰踹下来,那还不得卯足了劲争回去?那时候你让你隔壁那个玻璃心肝的小东西怎么办?我告诉你,他能让那男人活活给屈死,还不如趁着现在放手,大家太平。"
周子璋神情一凛,回头看他,问:"那你呢?"
"什么?"霍斯予有点懵了,笑了笑问。
"你也野性十足,城府深沉,你现在也是被人从权力巅峰踹下来,你应该也在卯足了劲争,你怎么知道,你就不是个例外?"周子璋冷冷地看着他。
霍斯予愣了愣,随即无声地大笑,笑得双肩颤动,眼睛冒泪花,笑了大半天,他才抆去笑出的泪水,伸手握住周子璋的手,摇头说:"子璋,怎么过了这么久,你还当我是先前那个霍五么?"
周子璋垂下头,叹了口气,低声说:"算了,从昨晚开始,我的状态就不真实,我居然想,可能可以跟你和平共处了。你还是走吧,我,"他抬起头,直视霍斯予的眼睛,直截了当地说:"我其实,压根就没对你上心过。"
霍斯予脸色微变,正待说什么,却听周围一片譁然,黎箫脸色惨白,呼吸急促地抓住周子璋的胳膊,颤声说:"天哪,天哪,他居然说,"
周子璋吓了一跳,忙扶住黎箫,问:"他说什么了?"
黎箫看着他,大大的黑眼睛蒙上泪水,似笑非笑地说:"他说,他不是同性恋,但他爱的,确实是个男人。"
周子璋心中大震,他抬头看着台上神采飞扬的江临风,此时手持话筒,掷地有声地说:"我不会因此而觉得羞愧,相反,我很骄傲。尽管法律区分了婚姻的性别,但所幸的是,爱情没有区分性别,幸福也不会区分性别,我很幸运,能够找到想要相知相伴的伴侣,也很幸运,没有因为自己内心的软弱和缺乏教养而错过他。谢谢各位。"
说完,他们都看到,江临风看向这边,纵使中间隔了许多人,他仍然静静地凝视着黎箫,脸上绽放出一个温柔的微笑。
周子璋愣了,他完全没想到,江临风的记者招待会是为了宣布这件事,黎箫早已泪流满面,却浮现一个美到令人窒息的笑容。周子璋难以置信这一切,他手上一紧,却是霍斯予默默抓住他的手,他扭过头,却正对上霍斯予深邃璀璨的目光,那目光太温柔,又带着霍斯予式的强硬和执着,然后,他看见霍五脸上慢慢浮上一个笑容,清晰地听到他在自己耳边说:"真他妈想把台上那小子拽下来,换我上。"
我也可以为你说这样的话,我也敢,大声宣告,无所顾忌。
作者有话要说:荒诞君的发言引起很多人的热烈回应,其实在我看来,并不是一件坏事,一个文如果引起争论,总是说明它有多种解释的可能,这在另一方面,也是对这个文丰富性的肯定。只是我不适合再参与讨论了,也想请各位留言的童鞋注意措辞,不要演变成人参公鸡。
我其实也说过多次了,我写文不会因为谁而改变思路,所以荒诞君可能要失望了,不过我有认真看过你的留言,有些观点也不是不能认可,只是不合适放在这个文里罢了。
还是求同存异为好,大家说呢?
还有一章正文完结,谢谢大家一直支持这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