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1 / 2)

小结巴 寻香踪 2960 字 2个月前

第105章 征服

程鑫的电话是打到阿姨那里的,陈昕从阿姨手里接过电话, 刚「喂」了一声就听到程鑫激动地说他已经通过清华的篮球测试, 陈昕的眼泪当即夺眶而出,都没来得及避开阿姨。把阿姨吓了一跳:「出什么事了?」

陈昕挂断电话, 抹干了眼泪,十分难为情地说:「程鑫考、试通过了。我太、太为他高兴了。」

阿姨也松了一口气, 高兴地说:「通过了就好,通过了就好!他考哪个学校?」她只知道程鑫去北京参加考试, 不知道是什么学校。

陈昕舔了一下唇, 说:「是、是清华大学。」

阿姨大吃了一惊,大声说:「考上清华了?!」

陈昕连忙摆手:「还、还没有, 他现在是、是通过篮球专、业考试,还要等、等高考完了才能确定。」

阿姨不懂什么篮球专业考试,考试还要分几批,她只接收到程鑫考上清华的信息,兴奋得难以抑制。在中国普通老百姓心目中,清华和北大就是最高学府,考上这样的大学,那真是值得炫耀一辈子的事, 阿姨没想到自己照顾的几个孩子还有上清华大学的,这简直是太令她骄傲了。「那太好了, 他什么时候回来啊?我给他做点好吃的。」

陈昕看见阿姨兴奋成那样,也不再抑制自己的兴奋情绪:「谢谢阿姨,还、要过两天吧。」他刚刚忘记问程鑫什么时候回来了, 如果那边已经搞清楚的话,明天应该就可以回来了,他也希望能够早点见到程鑫。现在程鑫已经一只脚跨进大学的门槛了,剩下就该自己努力了,陈昕捏紧拳头,浑身充满了斗志。

陈昕并没有将程鑫通过篮球特招的事宣扬出去,因为对他来说,还没高考,没拿到入学通知书,这事就不算板上钉钉,也就不应该显摆。但是何方已经将程鑫通过测试的消息传回了学校,这在日昇可是件大事,因为日昇还从来没有学生考上过清华,尽管程鑫是篮球特长生,那也足够值得炫耀了,所以很多老师都知道了,紧接着很多学生也知道了,程鑫一下子成了日昇的传奇。

程鑫还没回来,学校里就已经有了各种关於他的事迹传言,版本非常多,其中最激动人心的是励志版的,曾经的全年级倒数第一名,如今的准清华大学生,还有比这更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生经历吗?一时间,学校里全都在津津乐道程鑫考上清华篮球特招生的事,把他奉为励志典范。当然也有人酸的,这高考还没考,你就知道能考上了,别把话说得太早,漏气了可不好;也有人说,篮球特招有什么了不起的,高考二本分数都不需要,300多分就能上,显然忘记了每年全国报考清华的篮球特长生超过300人,而招收的也不过是三五人而已。

关於程鑫的传闻陈昕已经听到了好几种说法,他都是一笑置之,有些人都觉得别人的成功来得简单,或者运气太好,为什么不去自己试一试呢?程鑫努力了这么长时间,吃了那么多苦,他们有谁注意到了?

程鑫是隔了一天才回来的,当时大家都在上数学课,教室前门被敲了两下,然后门被推开了:「报告!」

方隽和班上所有的同学都停了下来,程鑫站在门口,敞着黑色的修身齐膝大衣,里面穿了件白色的宽松高领羊毛衫,衬着如画般的剑眉星目,彷佛从T台上走下的模特,用玉树临风来形容再贴切不过。他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朝教室后面望过来,与陈昕隔着教室相望。陈昕的思绪一下子穿过时空,彷佛回到了两年前,第一次见到程鑫的时候,那时候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那个盛气凌人凶神恶煞的家伙会成为他至亲至爱的人,斗转星移,世事变迁,人世间的缘分真是妙不可言。陈昕看着程鑫,嘴角勾了起来,眉眼弯弯,露出两道饱满可爱的卧蚕,映在程鑫眼里,就像天使那么动人。不待方隽答「进来」,程鑫就已经抬起长腿自己进来了。

方隽不满:「嘿,我还没让你进来呢。」

程鑫扭头看一眼方隽,顺手将门合上了:「行啦,我又不是动物园的猩猩,有什么好参观的,把屋里的热气都放跑了,大家说是不是?。」

班上同学都笑了起来,班长带头鼓起掌来,全班同学都热烈鼓掌。程鑫笑着说:「这是在欢迎我吗?」

班长说:「我们是在祝贺你,恭喜你考上清华!」

程鑫将手放在嘴边,「嘘」了一声:「这话可不要说早了,免得被人笑话,等我拿到通知书再来说这话。」

陈昕听见这话,顿时感觉程鑫和自己想的一样,嘴角的笑意更浓了。可惜程鑫不知道,自己的事已经被学校传疯了。

方隽咳了一声,绷着脸说:「好了,上课了,搅乱我课堂纪律,像什么话!」

程鑫快速走回自己座位,像十二月里一阵和煦的暖风,吹向了陈昕,陈昕觉得自己如同置身暖阳之中,浑身都暖洋洋的,眼里只剩下了他。程鑫在他旁边坐下来,在他耳边压低了声音说:「好想你。」

陈昕的脸瞬间热了起来,台上的方隽已经在敲黑板警醒大家继续听课了,陈昕努力集中起精神,摒弃掉程鑫对自己的影响,专心听起课来,现在程鑫能上清华了,自己还得努力呢,千万不能在自己这边掉了链子。

程鑫将手伸进大衣兜里,摸出一个东西,拿过陈昕的手,放到了他手心里。那东西温热的,带着程鑫的体温,陈昕一低头,看见了一支熟悉的黑色钢笔,正是自己用了多年的爸爸给自己留的那支,他疑惑地扭头看一眼程鑫,程鑫点头示意他试一下。陈昕拧开笔帽,仔细看了一下崭新的笔尖,居然还是派克的笔尖,他在纸上划了几笔,非常顺滑流畅的感觉。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他都几乎忘记了,没想到程鑫还记得。他扭过头朝程鑫笑了一下。

程鑫从他手里拿过笔,翻出本子来,在上面写:「昨天去北京找一位修笔的老师傅修的,运气不错,老师傅还没退休。答应你的事,我总会做到的。」本来昨天就可以回来的,为了修好这支笔,他在北京街头跑了一天,终於找到了他曾在新闻里看到的那位修笔老人,老人那儿设施齐全,终於替他修好了这支笔。

陈昕拿过笔,真诚地写上:「谢谢!」然后转过脸去听课,脸上始终带着甜蜜的微笑,有一个人,总把你的一切都放在心上,还有什么比这更幸运的吗?

程鑫旅途劳顿,又通过了篮球测试,整个人就松懈下来了,此刻懒懒地趴在桌子上,也不想听课,就盯着陈昕瞧。陈昕只感觉到两道灼人的视线粘在自己脸上了似的,他伸出手托着脸挡住,那感觉还在,只好写了几个字过去:「赶紧听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