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2)

学做白莲花 情知起 1319 字 2个月前

第十一章

连续几天,白玫瑰都去成风那里,看他给自己设计的各种造型样板,跟他讨论一些细节,最后由他推荐购买了一款纪梵希的白色小礼服。这是清纯和优雅的代名词——奥黛丽•赫本最锺情的品牌,当然,现代纪梵希的设计师已经给这个品牌注入了许多新锐前卫的元素,却并不影响它的气质出众之处。

至於珠宝,成风的建议也很实用,“你这个年纪的女孩子,什么钻石、翡翠都没有必要佩戴,因为你们没有年龄感,戴不出那种珠宝的内涵。一条简简单单、设计精美的白金手链足以体现年轻的优势,又能让人觉得单纯、可爱。”

妆容方面,就更加方便了,成风说:“如果你一定要化妆,那么黑色上眼线加一点睫毛膏就可以了,眼线能够让人觉得眼睛更大,睫毛膏要最轻盈窍长的那种,眨动眼睛的时候,会让人感到像是扇动了梦的翅膀……甚至唇彩都不用,你的嘴唇颜色是最漂亮的粉色,若是你觉得不够滋润,到时可以沾湿一点酒,呵呵,其实男人不喜欢唇膏,因为亲上一口,全是油腻腻的唇彩味,他们会觉得恶心的……呃。”

白玫瑰瞪了他一眼,什么亲吻,谁问你这个了?

成风用手帕晃了一晃,笑嘻嘻地拨动白玫瑰的黑发,“玫瑰,这样好看的自然卷,你确定要拉直吗?”

白玫瑰把手插进发里,在头皮上抚弄了两下,她挺爱惜自己的头发的,这么长、这么卷、这么多、这么黑……小的时候,妈妈最喜欢玫瑰的长发,经常亲自给玫瑰梳头,抚摸着说,囡囡的头发最像妈妈了……

小白叽叽喳喳道:【你别听他的,现在你最重要的是成为白莲花,然后报仇!自然卷什么的,哪里比得上报仇重要!】

听到“报仇”俩字,白玫瑰瞬间眼中就燃起了斗志,狠狠对成风了个头,“拉直。不过这两天暂时不用,9月8号一大早我会让你去白家公馆,你帮我把一切弄好。”

成风聪明地没有问她原因。

秦越楼这几日十分的沮丧,白玫瑰不知为何,总是说没有时间、没有时间,推掉了一切约会,让他十分不爽。和几个狐朋狗友坐在酒吧里,秦越楼一口气干了一瓶德国黑啤,把瓶子重重放在桌上。

“哟,谁惹我们秦少了?”一个最会见风使舵的朋友过来,推了推他。旁边几个人也都围了过来。

他们只能算秦越楼最外围的朋友。对於世家子弟来说,真正的一等朋友自然是显贵圈,世交之家。第二等是高干层。高干子弟特别麻烦,人家不在乎你有钱,可只要人家老爹掌握着一门命脉,你就得对人家点头哈腰,别看穿得不如你,人家还不一定瞧得起你。

至於第三等,就是一些将来会用得着的人,这种人什么类型都有,什么身份都有,但有一点,必须有独特之处,且有可能利用得上,不过不能深交。

最后一等就是下等朋友了,像秦越楼就有这么几个,纯属吃喝玩乐的时候会找一找。对於这种人呢,不能什么都跟他们说,也不能太看得起他们。但没有这种人,玩着会觉得特没劲儿,因为他们知道很多玩乐的途径和渠道。他们没脸没皮、没心没肺,一口一个“某少”的喊,给你提供药丸、雪茄和女人,只要你有钱,他们就能给你乐子。

秦越楼正心烦,把领口敞开一些,“二皮,没事!”

“难道是少了女人?”那叫二皮的嘿嘿笑道,“你秦少要人才有人才,要钱财有钱财,怎么,还有女人弄不到手?”

秦越楼摇摇头,“不是你们说的那种女人。”

“哦,……哈哈,我明白啦,是白家大小姐吧?”二皮和几个人挤眉弄眼。关於这几个世家之间的事情,他们A市的混混也都知道一些。“哎不对啊秦少,那白家大小姐不是对你一往情深的吗?只要你愿意,还不是勾勾手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