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黑心的元嘉
徐元嘉没有直接回答魏宁, 而是向他抛出另外一个问题:「如果他真的是阿史那克鲁的儿子,你觉得他能卖到几个钱?」
「几百匹骏马……」等一下, 魏宁差点就被徐元嘉带着走了, 「为什么要把阿莎卖钱?」
徐元嘉把卖人说得这么光明正大清新脱俗真的好吗?
徐元嘉睨他一眼:「不拿他换钱, 你还想留着他做你的侧妃不成吗?我瞧那孩子看起来挺喜欢你的, 若是他真的是王子的孩子, 那也是身份尊贵,当你的侧妃倒也是配得上的。」
突厥有内陆养不出来的千里马,将士还可以训练,马儿却不是说养就能出良种的。
至少短时间内,同突厥换是很划算的。
他们可以通过阿莎,想办法建立起突厥同燕地内的交换渠道。
哪个朝代的领土扩张都是靠打仗, 在战场上, 拳头才是硬道理。
「算了吧,我这个人,不是很爱吃醋的。」他真纳了侧妃,徐元嘉这个成精的醋坛子肯定能够给他表演一下什么叫醋海生波, 醋漫金山。
真当齐人之福是那么好享的啊,魏宁才不傻呢。
徐元嘉倒也不恼,知道魏宁先前对着阿莎失神的理由不是因为对方的美貌, 他的心情就已经好了不少。
再想到阿莎的身份,注定和魏宁不可能,他的神情更是愉悦。
「只是几百匹骏马,当然不够, 不过有个前提是,他当真是阿史那的儿子。」
魏宁斩钉截铁地道:「不是儿子,也是亲缘兄弟,他们两个除了眼睛,其他地方都很像。」
他先前同阿莎说的时候,就问了好些问题,依着他对对方的了解,那肯定是年轻时的阿史那没错了。
上一世他十七八的时候就入了战场,因缘际会,见到了阿史那克鲁,对方还是个二十出头的俊美小伙,年轻又英俊,一双绿宝石一般的眼睛。
「有句话我想我先前说错了,阿莎的眼睛也像阿史那克鲁,瞳色是一样的,只是神态不一样。」
一个的眼睛是温柔羞怯,像是溪涧饮水的梅花鹿,另一个则是骄傲肆意,如同草原上盘踞天空的雄鹰。
但这些事情,都是他前世的事了。
为了隐瞒自己的秘密,有些理由注定不能拿到明面上来说。
「我先前也只是推测,毕竟天底下没有联系的两个人,能长得如此相似实在是罕见。」
徐元嘉道:「是不是,从阿莎身上下下手便是,他的母亲既然将他视作希望,定然会给他留下一些信物。」
一个异国的皇子,同齐国的苗女有了私情,还有了孩子,而且还教苗女死心塌地,念念不忘,不可能半点痕迹都没留。
「万一,我是说万一,对阿史那来说,亲儿子不值钱呢。」
「那就看阿莎的母亲在他心中份量重不重了。」徐元嘉略做停顿,又安抚魏宁,「你也别太担心,草原上的狼,不仅在意感情,还注重血脉,只要阿莎真是他的孩子,一定能卖上一笔好价钱。」
阿莎的母亲算是淮安王害死的,而淮安王又是魏宁解决掉的,只要阿史那有点脑子,就不会同魏宁作对。
魏宁一锤定音:「这样好了,这个艰钜的任务就交给十二。」
徐元嘉难得对魏宁的做法表示异议:「十二他瞒不住秘密,这种事情交给他会不会不合适?」
「就是因为这样,所以才交给他来做。对阿莎那样的孩子来说,十二这样的人才更容易让他放下戒备心。」
虽然阿莎看起来十分羞怯,但在淮安王的功里长大,又是这么个尴尬身份,用脚趾头想都知道母子两个日子不好过。
阿莎母亲在的时候可能还好些,毕竟她在明面上是淮安王的女人。
从初见时对方瘦骨嶙峋的样子,他就可以肯定对方吃了许多的苦头。
能够保持一颗赤子之心已经是相当不易,但阿莎绝对不至於轻听轻信,不然的话,他绝对活不到十五岁。
「你不怕十二喜欢上他,或者他喜欢上十二?」不知怎的,徐元嘉想到了自己和魏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