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浪大,没少遭罪吧。”
“只是有些胎心不稳,在胶州码头上了岸,将养了一些时日,也就无恙了。”
难怪吴承宗走得这么慢,“辛苦了。”
“跟着三爷走,不辛苦。”女子眼神极为坚定。
“你还没进我娘家的门,我原不该受你的礼的,只是礼数如此,还请姑娘见谅。”吴怡这么说,就是从她这里就不承认她是吴承宗的女人。
若是平常的女子听她这么一说,简直是要尴尬的找个地缝钻进去了,寻死觅活也不是不可能,可这女子竟像是没听见一样,“早晚要见五姑奶奶的,先磕个头也没什么。”
“你下去吧,一路辛苦,好好歇着。”这女子想必是做了一路的心理准备了吧,确实不是好对付的。
“不辛苦,进了京一样要给太太磕头,立规矩……”
她这么一说,一屋子的丫头包括吴怡,都笑了,吴怡实在觉得对她无话可讲了,夏荷上前了一步,“太太又不是庙里的菩萨,一天到外大门四开的,随便什么人想去见就见,想去跪就跪,想立规矩就立规矩,姑娘,你家里是干什么的?”
女子这次脸上可真的是尴尬了,“我家里是跑船的,我父亲有一艘商船。”
“原来是商家女子。”吴怡点了点头,“姑娘你歇着去吧,无论是我这里还是京里,都不用你立规矩。”
“五姑奶奶,您都不问问我姓氏名谁吗?”那女子咬了咬嘴唇,吴怡对她来讲就像是她在广州畏惧的权势规矩宅门女子的缩影一般,珠环玉绕,脸上永远是端庄的表情,五官美丽端正的像是庙里的菩萨,周围是一个一个衣着得体华丽的丫环仆妇,面对着她的时候,带着三分的看不起。
“女子的闺名怎么好向外人随意说出?您家里是姓方的吧?退一万步说,您就是进了吴家的门,我见了你也不过是叫一句方姨娘。”除了那些丫环转正的,之前主子替取的名字有人知道,别的奶奶姨娘,闺名哪里是随便叫出口的。
“奴家名唤玫玉。”
“这个名要改。”
“什么?”
“我家九妹名字里有个玫,怎么我三哥没告诉过你吗?你要改名。”闺名不随便叫,可是犯了忌讳一样要改名。
广州民风本就比京城开放得多得多,玫玉是商家之女,自幼就常女扮男装随着父亲谈生意,跟了吴承宗以后,出席各种场合也不避讳,吴承宗也没有那么细心把大宅门里的规矩一点一点的教给她,广东那种开放的风气养出来的女孩,遇上京中的宅门,格格不入。
玫玉告诉自己,如果连吴家五姑娘这一关都过不了,她到了京城怎么办?也只得咬咬牙,“我改了就是了。”
吴怡放了她去歇息,却不由得有些自嘲的心思,她这要是在演琼瑶剧,怕是恶毒女配三号了,京里的太太、三嫂,是恶毒女配二号、一号,三嫂怕是要被斗垮,她估计会被转化?
想想吴承宗喜欢上这样的女子或者是任何女子都不意外,古代男子十几岁就由长辈安排婚事,娶了从没见过的女人,一瞬间遭遇爱情,防御值怕是要为零。
可是吴家有家风要顾,吴怡虽跟孙氏没有什么交情,也知道她是称职的吴三奶奶,凭什么为了方玫玉所谓的爱情,就要伤害到吴家,伤害到孙氏?她的爱情就那么高贵?一个商家女子,没名没份的跟着吴承宗这个手有实权的官家子弟,会是单纯的为爱?问路边的狗,狗都不信。
吴怡亲拟了菜单子,又下厨炒了两样吴承宗在家时喜爱的小菜,因没有外人,也不用顾及男女之防,把桌子摆在了花厅,沉思齐和吴怡设宴招待吴承宗。
吴承宗这些年变化也是颇大,原本的白面书生,被南方的烈日晒得有些黑了,有些稚气的脸也变成了成年人的样子,嘴唇上特意留了一些胡须,让他看起来像是三十岁左右的人,而不是二十多岁,最重要的就是他眼睛里的深沉沧桑,一个人在广州面对虎狼,算计人也要怕被人算计,吴承宗的眼睛老了。
许是知道了自己的身份不适合出现在这种场合,方玫玉并没有来。
吴承宗只叙离情,也没有提她,席间讲的净是一些广东的趣闻,“我初去广东的时候,身边一个会讲广东话的人都没有,派人出去买捆葱都买不回来,更不用说当地的官员交往了,我们几个或是老家在京里的,或者老家在南方的,跟他们讲官话那叫一个费劲,那帮人还非说自己说的就是官话,我总算明白了什么叫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广东佬讲官话,最后逼急了,也只能像一群哑巴似的,笔谈。”
吴怡也是跟着笑,不停地夹菜给他,“三哥这些年在外,没吃过这京里的菜吧?”
“没有,那地方连白菜都买不到,就是海鲜多。”吴承宗说道,他又从怀里拿出一本书来,“在家时曾听你提起过,说是宋时有一本书叫天工开物,只是不知为何不见了,我在广东托人找,竟在倭人那里寻到了这书。”
吴怡接了这书,转手又交给了沉思齐,沉思齐看着这书也是感慨,“这书据说太祖也曾经张榜找过,就是不见,如今三哥找着了,敬献给圣上,也是功德一件。”
几个人说的都是家事趣事,到了酒过三巡之时,吴怡终於忍不住问起方玫玉了,“三哥,你的那位如夫人,你真的打算带进京?”
刚才还滔滔不绝的吴承宗不说话了。
“无论是停妻再娶,还是不告父母偷娶都是天大的罪过,三哥真的要担着?三嫂自从嫁进吴家,相夫教子生儿育女,上敬公婆下让小叔、小姑,并无错处,三哥你……”
“所以我想把她留在山东。”吴承宗抛下一个重镑炸弹。
“什么?”
“我把她先留在山东,回京跟父母请罪。”
吴怡以为会劝吴承宗很久,却没有想到吴承宗话说得这么干脆。
“如果九妹没有嫁进宫,吴家的处境不是这么微妙,我还可以替她争一争,至少要争个名份,给孩子一个姓氏,如今……”吴承宗闭了闭眼,“争不得了。”
他若是想要让方玫玉进京,至少会在下船的时候找个有经验懂规矩的婆子好好教教她,免得她出糗,他如此的放任,对方玫玉宠爱万分,可以说是要什么给什么,为的就是如今的这一句放下。
吴怡早就知道,吴承宗在吴家的孩子里,骨子里是最冷漠的一个,心里除了父母和嫡亲的兄弟姐妹,怕是连别人站脚的缝隙都没有,却没有想到他真的是这么的冷。
“那孩子呢?”
“孩子生下来,她若是不想养孩子,想回广东,劳烦五妹替我找个奶娘,先养着,太太若是准我就把孩子寄在绵雨名下,认祖归宗,太太若是不准,再劳烦五妹替他找个好人家;她若是想养孩子,我自会出银子,只是这孩子不能姓吴。”吴承宗说得冷漠,眼睛里却满是沉痛,他这个人,一辈子压抑着自己,所谓世家子弟,第一个被杀掉的就是对爱情的向往,他如果不是真喜欢方玫玉,他是不会在广东冒那么大的风险跟她在一起的,可是在接到信说九妹已经被册封太子妃的时候,他就知道,他跟方玫玉的缘份到头了。
“方玫玉我见过了,她可不是能安心在山东呆着的人,你就不怕她大着肚子找到咱们家里去?”
“这就要劳烦五妹了。”吴承宗站了起来,深深的鞠了一躬,“我这一路也想跟她说,可我说不出口。”他有一滴眼泪,就这么落在自己的鞋面上,除了他自己,谁也看不见。
吴怡真想一巴掌打到他脸上去,女人他要了,好日子他过了,恶人却要她这个做妹妹的当,可是看见吴承宗泛红的眼圈,她什么也说不出了,这种牺牲不是身在局中,是不会懂的。
沉思齐看着这对兄妹,也是有些感叹,在这种时候他却也不能说什么。
吴怡深吸了一口气,“你是怎么认识她的?”
“她父亲有一艘商船,又租了几艘船做生意,她父亲跟大哥常年在外,她穿着男装出来进去的谈生意,我原不知她是女子,就觉得这个小子有趣得很,又来知道她的底细,也就守着礼仪规矩了,她家的商船出了事,我看着她可怜伸手帮了她一把,她从此就开始三番五次的找上门来,后来甚至穿了女装,抱着包袱在衙门口堵我,就是要嫁给我……闹得满城风雨的,我……”
“你就扛不住了?”吴承宗这样的人,遇上方玫玉这样的独立自主女强人类型的,又被人那么公开的追着,扛不住是正常的,扛得住才是不正常的,“她可知道你家中有妻室?”
“她一开始就知道。”
“广东那边就是妻妾和睦姐妹相称的了?”
“官家规矩大,商家就没有那么严了,得宠的妾室盖过正室的也不是没有,再有就是一些人家信了洋人的天主教,一夫一妻到老的。”
“这事我都清楚了,三哥你实在是……糊涂啊。”吴怡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吴承宗了,不管是明白还是糊涂,吴承宗最根本的一个立场却是站得极稳极稳的……吴家。
这个时候吴怡真的不知道是该可怜方玫玉,还是该讨厌方玫玉了,她不管是出於什么目的,千方百计的跟了吴承宗,得到的却只是几年的好时光,到最后把她打回原形的,恰恰也是吴承宗……
作者有话要说:这件事真的要看立场了,总之吴承宗用最冷酷的理智,先杀灭了自己的感情,对方玫玉他渣,说起来对孙氏还他是渣,好吧,作者写到这里也不知道是什么立场了,事情就是这么回子事情,他跟孙氏也不是因爱而走到一起的现代夫妻,他最终却自己杀灭了自己的爱,也许方玫玉不会选,有胆子违抗家族毁天灭地也要跟爱人在一起的至少在古代,不多。